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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高级知识产权考试由于都是主观题,所以答题其实是有套路的。简单来说,即“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的三段论模式。一般是先写结论,再写大前提法律规定,小前提结合案情。
另外一个关键点,是考点思维,在准备答题时,最好能明确考点是什么,这很关键的。如果你知道考点,这个题你能答,如果不知道考点,那会很难答。
笔者在去年的高级知识产权师真题回忆文章(传送门:2024年高级经济师(知识产权)真题回忆)中,也是以考点思维进行回忆的。
本文以当时回忆的第一题进行演示。当时简单回忆的内容如下:
问答题第一题,专利相关知识。
案例1:甲2020年5月先研发和生产销售了空气开关,但是在2020年10月才申请发明专利,而乙在2020年9月就同样的结构申请了发明专利并在2021年8月获得发明授权。甲扩大生产规模进行生产和销售,丙从甲处购买空气开关并进行销售。
问题1:甲的发明申请被驳回的理由。答:新颖性中的抵触申请。
问题2:甲和丙为什么侵权。答:甲生产和销售行为,丙销售行为。
问题3:甲和丙应该如何抗辩。答:甲先用权抗辩,丙合法来源抗辩,现有技术抗辩也答了。笔者认为甲扩大生产规模可能也是考点,也答了。
问题4:专利纠纷的行政途径。答:被告提无效,原告行政裁决。
如果是正式答题,肯定不能这么简单,否则这个考试就不需要3个小时了。
针对问题1,考点应该是新颖性中的抵触申请。笔者看到网上有人写的答案是“先申请制”,这看上去也对,但其实肯定是错的(个人观点)。为什么呢?驳回理由不可能用“先申请制”。那问题1的标准答法应该是怎样呢?
答:驳回理由是不符合授权条件。(大前提,法律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 应当具备新颖性、 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小前提,结合案情)对于本案,甲在2020年10月才申请发明专利,而乙在2020年10月之前的2020年9月就同样的结构申请了专利,且在2020年10月之后的2021年8月授权公告,属于抵触申请,甲的申请不符合新颖性,应当驳回。考点是新颖性中的抵触申请,但考试的时候,需要把抵触申请的概念能够准确的表述出来,这正是复习备考时候需要准备的。
针对问题2,考点是专利侵权行为。(大前提,法律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 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 使用、 许诺销售、销售、 进口其专利产品, 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 许诺销售、 销售、 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小前提,具体案情)本案中,甲和丙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甲的制造和销售行为,丙的销售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
本文仅做答题思路演示,个人答案仅供参考。
深度君点评
高级知识产权师考试是有一定的难度的。第一个难点要是能够准确识别考点,第二个难点是要能够准确表达出来,第三个难点是论述题要能写出深度和高度。短期内的复习,关键是准备好能够准确表达的素材,“看着会”不行,要能“写出来”。最后,祝大家早日通过考试和评审。
作者简介:知产深度君,高级知识产权师,具有专利代理师和律师资格,十余年知识产权行业经验。本文为作者百忙之中撰写,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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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知产深度君:高级知识产权师考试的答题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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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知产深度君:高级知识产权师考试的答题思路(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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