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2026.1.1日起施行!通过专利快速预审或专利优先审查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最高给予1万元奖励|附通知

行业
纳暮2025-11-10
2026.1.1日起施行!通过专利快速预审或专利优先审查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最高给予1万元奖励|附通知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邯郸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发布。”


近日,邯郸市财政局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邯郸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2年内(含申报年度)非正常专利申请占比不超过10%的专利权人,对其通过专利快速预审或专利优先审查途径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最高给予1万元奖励,同一专利权人最高奖励10万元。


(二)对当年度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专利代理机构,每家给予1万元/人补助,最高补助5万元。


3.13.2

邯郸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翼办传〔2020〕14号)、《河北省专利条例》《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2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全市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数据知识产权等四个方面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强化绩效”原则,确保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四条 市财政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工负责,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完成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审定、拨付、发放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照本办法制定年度专项资金申报通知或指南、组织开展申报审核工作、制定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及专项资金的具体发放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依照本办法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的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定及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 分配及奖补标准


第五条 专项资金支持对象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第六条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和后补助两种支持方式。具体支持方式,在项目申报通知或指南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 知识产权创造奖补范围及标准:

(一)围绕我市重点打造的“九大产业”,支持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通过“产学研服用”合作机制,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对新认定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每家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

(二)2年内(含申报年度)非正常专利申请占比不超过10%的专利权人,对其通过专利快速预审或专利优先审查途径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最高给予1万元奖励,同一专利权人最高奖励10万元。

(三)对新取得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企业,按实际注册费的70%予以补助,每件最高补助3万元。

(四)对新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新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且成功申请用标的,每件奖励5万元。

(五)对新获得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每件奖励1500元,同一权利人每年最高奖励3万元。

第八条 知识产权运用奖补范围及标准:

(一)对运用专利权、商标权、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给予专利权、商标权、数据知识产权质押部分产生银行贷款利息20%,最高10万元的补助。

(二)对参加专利、商标、数据知识产权等保险的单位,给予保费50%,最高2万元的补助。

(三)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每件分别最高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河北省专利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每件分别最高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

以上三项,省、市不重复奖补。

(四)对取得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单位,在取得国家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后,每家最高奖励2万元。

(五)对实施企业运营类或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的单位,按导航类型,择优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的补助。

(六)对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建设专利池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助。

第九条 知识产权保护奖补范围及标准:

(一)对新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

(二)对在外国或地区提起(被提起)专利、商标或地理标志侵权诉讼,最终判定侵权成立(不成立)的,美国、日本、欧盟国家的每件给予20万元补助,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每件给予10万元补助,每家补助最高50万元。侵权是否成立以法院的判决书为准。

(三)对在我市设立的维权援助机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免费对获得专利授权的弱势群体提供维权援助5次以上,免费对获得专利授权的小微企业提供维权援助10次以上且申请维权援助的专利行政执法案件已结案的,每家给予5万元,最高10万元的补助。

第十条 知识产权管理奖补范围及标准:

(一)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建设邯郸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管理平台,对认定为优势型企业、引领型企业的,择优给予最高5万元、20万元奖励。

(二)对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每家最高奖励10万元、5万元;对确定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每家最高奖励5万元、3万元。

(三)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维权援助、公共服务、专利转化、宣传培训及项目评审费等。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服务奖补范围及标准:

(一)对在我市设立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每家补助10万元、5万元。

(二)对当年度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专利代理机构,每家给予1万元/人补助,最高补助5万元。

(三)对被认定为国家、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的单位,每年每家最高补助3万元。

(四)支持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对确定为我市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的,每年每家最高奖励5万元。

(五)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2025年高标准建设邯郸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此后每年安排5万元,用于平台维护和更新。

(六)对积极参与邯郸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面向我市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择优给予每家最高10万元补助。

第十二条 实施优秀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对经批准参加知识产权学历班学习的邯郸行政区域内的科技型企业职工每人每年资助学费4000元,所需资金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 专项资金的申报与审批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实行每年集中申报制度,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制定并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或指南的有关要求及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资助金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当根据申报的相关规定对资助金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修改补正并重新提交,未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资助金申报。

第十五条 资金安排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原则,以当年财力为基础,优先保障政策导向明确、社会效益显著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项目,合理安排一般性项目,确保资金保障科学均衡。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 申请人在申报资助过程中弄虚作假恶意套取专项资金的,不予资助,并列入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取消五年内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其他代理人、代办人接受委托办理资助金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专项资金办理资格;违反专利代理管理法律法规的,由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原《邯郸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邯财行〔2022〕22号)同时废止。


(原标题:邯郸市财政局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邯郸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2026.1.1日起施行!通过专利快速预审或专利优先审查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最高给予1万元奖励|附通知(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今日报名截止!寻找2024年“40位40岁以下企业知识产权精英”活动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news_41009.html,发布时间为2025-11-10 11:00:39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