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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类商品商标在美国商标注册申请中因缺显驳回的复审路径——以“SPIRALWEAVE”美国商标驳回复审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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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暮2025-10-14
技术类商品商标在美国商标注册申请中因缺显驳回的复审路径——以“SPIRALWEAVE”美国商标驳回复审案为例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引证绝对条款的驳回在世界上任何国家或地区都是克服难度较大的,但并非完全不可能。”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胡英鑫 江苏省宁海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胡英鑫:中英欧比较视角下酒类商标商品项目类似的审查判定


目录

  
一、背景介绍
二、美国商标注册申请中的缺显情形
三、驳回理由分析
四、复审思路详解
五、启示


Part.1
背景介绍


某公司在美国提交了一件名为“SPIRALWEAVE”的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使用的商品为9类的电缆、光缆、光纤电缆及通信设备相关商品。美国审查员经检索未发现近似商标,但引证美国《兰哈姆法》(下称《商标法》)第2(e)(1)条[1](即《美国法典》第15编1052(e)(1)条),《美国商标审查指南》(下称《审查指南》)第1209.01(b)[2]条和1209.03条[3],认为申请商标有“螺旋编织”含义,仅具有描述性这一属缺显情形的绝对条款而予以驳回。后经过驳回复审,成功克服缺显驳回理由,申请商标予以成功注册。


Part.2
美国商标注册申请中的缺显情形


《商标法》第2(e)(1)条和《审查指南》第1209分章[4]对商标缺显进行了规定。《商标法》第2(e)(1)条规定,商标使用在申请人的商品上或与申请人的商品有关时,若仅对该商品进行了描述性说明,或对该商品进行了欺骗性的错误描述,此种情形下的商标注册申请不得在主簿核准。而《审查指南》1209分章中的各条款则对美国商标注册申请中的缺显情形、审查时的考虑因素及救济途径进行了详细介绍。

《审查指南》第1209.01条介绍了关于美国商标的“显著性/描述性统一体”这一概念,从高度显著性的商标到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是一个连续且统一的分类过程,可以理解为“申请商标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的描述性越强,显著性越弱”[5]。这一概念的正确理解对于判断美国商标是否存在缺显情形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审查指南》第1209.01(a)条将可在主簿上注册的不具备缺显情形的商标分成了三类,即臆造词商标(Fanciful marks)、任意型商标(Arbitrary marks)和暗示型商标(Suggestive marks)。《审查指南》认为这三种商标均具有显著特征,无需证明获得显著性即可在主簿上注册。

臆造词商标是作为商标而特意发明的词语,一般为语言中之前完全不为人知的词语。《审查指南》中举例为“PEPSI(百事)”、“KODAK(柯达)”及“EXXON(埃克森)”,或在本语言中非常不常用的词语,《审查指南》中举例为“FLIVVER(意为廉价小汽车或失败)”。

任意型商标由语言中常用的词语组成,但用于识别特定商品或服务时,并未暗示或描述商品或服务的重要成分、品质或特征。《审查指南》中举例为“APPLE(苹果)”使用在电脑上和“OLD CROW(老乌鸦)”使用在威士忌上,更提到2004年发生在美国联邦巡回区上诉法院的Nautilus Group, Inc.诉 Icon Health & Fitness, Inc.,一案的裁定中将将任意商标定义为“以意想不到或不常见的方式使用的已知词语(a known word used in an unexpected or uncommon way)”。

暗示性商标是指用于相关商品或服务时,需要通过消费者的想象、思考或感知才能推断出该商品或服务性质的商标。由此可见,暗示性的词语不同于描述性的词语,因为后者使消费者立即感受到商品或服务的具体情形。《审查指南》中举例为“SPEEDI BAKE(有快速烘烤的意思)”商标使用在冷冻面团上,这一使用被认定属于暗示性商标,因为本商标只是模糊地暗示了冷冻面团的一种理想特性,即可以快速轻松地将其烤成面包。

《审查指南》第1209.01(b)条解释何为“仅具有描述性”的商标(Merely Descriptive Marks):如果商标描述了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成分、质量、特性、功能、特点、目的或用途,则该商标被视为仅具有描述性。并且,一个词语不必描述产品的所有用途、功能、特性或特征才被视为仅具有描述性,只要该词语描述了其中一项重要的功能、属性或特性即可。这也是审查员做出本次驳回决定的主要理由。

《审查指南》第1209.03条介绍了判断申请商标是否为描述性商标或通用名称的一些考量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是否有字典含义、是否有多重含义、申请人是否为第一使用者等。其中第1209.03(d)条详细解释了多个术语组合的商标的描述性判断,对分析本案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审查指南》规定,当两个描述性的术语组合在一起时,判断其形成的组合商标是否也具有描述性意义取决于该组合是否能唤起消费者新的、独特的商业印象。如果每个组成部分都保留了其与商品或服务相关的描述性意义,则该组合产生的组合商标本身就具有描述性。《审查指南》中提到多个相关案例,如“SCREENWIPE(意为屏幕擦拭)”仅描述了清洁电脑和电视屏幕的预湿防静电布、“URBANHOUZING(意为城市住房)”仅描述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和房地产挂牌服务、“OATNUT(意为燕麦坚果)”仅描述了含有燕麦和榛子的面包等。


Part.3
驳回理由分析


本案申请商标申请在9类的电缆、光缆、光纤电缆及通信设备相关商品上。审查员在驳回裁定[6]中表示,如果申请商标仅描述了申请人商品的成分、质量、特性、功能、特点或用途,则该商标仅具有描述性。申请商标作为组合商标,如果商标的各个组成部分保留了其与商品或服务相关的描述性含义,则组合形成的复合商标本身也具有描述性,因此不可注册。审查员提供了一些在网络平台上搜索的证据来佐证自己的观点,证据显示“spiral”一词指的是“平面上的曲线,该曲线围绕固定中心点,以连续增加或减少的距离缠绕("a curve on a plane that winds around a fixed center point at a continuously increasing or decreasing distance from the point)”,而“weave”一词则是指由交织或交织材料条带形成的图案或结构。

因此,申请商标中“SPIRALWEAVE”一词的组合直接表明,申请人的电缆和电线由交织材料构成,这些材料在平面上围绕固定中心点弯曲缠绕。审查员提供来自全球速卖通及亚马逊等网站的进一步证据表明,将电缆和电线描述为由“螺旋编织”构成、以“螺旋编织”为特色工艺或涉及“螺旋编织”作为制造方法的情况很常见。


7.1
图1 :本案驳回裁定证据图例之一 
来源:https://tsdr.uspto.gov/documentviewer?caseId=sn98546675&docId=NFIN20241220150050&linkId=10#docIndex=9&page=1


最终,审查员引证了《商标法》第2(e)(1)条(即《美国法典》第15编1052(e)(1)条),《审查指南》第1209.01(b)条和1209.03条,以仅具有描述性(Merely Descriptive)为由将申请商标驳回。

与我国商标注册申请审查不同的是,美国审查员如希望得知较多关于商标的背景信息,会在驳回裁定中提出希望看到的佐证材料或提出相关问题。本案中,或许审查员意识到自己并非申请商标的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避免自己对相关术语名词理解有偏差,提出如申请人提交驳回复审,需提供与申请中的商品相关的情况说明书、宣传册、广告以及申请人网站的相关截图,包括任何使用申请商标术语的材料,以及如果申请人无法获得这些材料,则应提交同类商品的类似文件,解释其自身产品或服务的不同之处。如果商品采用新技术,且无法获得竞争商品的信息,申请人必须提供商品的详细事实描述。商品的事实信息必须明确说明其运作方式、显著特征以及潜在客户和贸易渠道。另外,审查员更进一步,要求申请人必须在驳回复审中回答四个“灵魂的拷问”:

1.申请人的商品是否涉及任何类型的交织材料(Do applicant’s goods involve interwoven materials of any kind?)?

2.申请人的商品是否具有围绕轴线的螺旋或三维曲线特征(Do applicant’s goods feature a spiral or three-dimensional curve around an axis?)?

3.其他实体是否将其电缆和电线描述为螺旋形(Do other entities describe their cables and wires as involving spirals?)?

4.其他实体是否将其电缆和电线描述为涉及“编织”或编织材料(Do other entities describe their cables and wires as involving "weaves" or woven materials?)?


Part.4
复审思路详解


根据《审查指南》中提到的关于术语组合型商标的审查,本案的争议点在于“spiral”和“weave”两个词语是否对申请商标的商品具有描述性,即是否一定程度上描述了电缆、光缆等商品的成分、质量、特性、功能、特点或用途。提起“spiral”,不得不提到另一个与之高度相关的词汇“helix”,这两个英文词汇均有螺旋相关的含义,在中文语境中也确实有时被随意地翻译为“螺旋”或“螺线”,但在数学领域,二者还是存在本质的区别[7]。数学中“spiral”是一种从一个点发出的曲线,曲线绕着该点旋转,渐行渐远向外延伸[8],这类曲线之一为对数螺旋线,在自然界中最著名的表现即为鹦鹉螺壳的剖面图。


7.2
图2 :鹦鹉螺壳的剖面图 
来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File:NautilusCutawayLogarithmicSpiral.jpg


数学上“helix”则是一种类似圆柱形螺旋弹簧或机器螺钉螺纹的形状,其切线与固定轴成恒定角度[9],自然界中最具代表性“helix”曲线为DNA的双螺旋结构(double helix)。日常生活中,柱状弹簧的结构是典型的“helix”曲线。


7.3
图3:柱状弹簧
来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File:Springs_016.JPG


本案驳回裁定中,审查员查询到“spiral”一词指的是“平面上的曲线,该曲线围绕固定中心点,以连续增加或减少的距离缠绕”。但给出的相关证据(如图1)中的产品缠绕方法的两螺纹之间是等距螺距,其实并非“spiral”曲线结构,而为“helix”曲线结构。由此可见,审查员在关键概念的精确理解上存在偏差,查询到的证据并不能证明申请商标中“spiral”一词对于商品具有描述性。


“weave”一词的含义为“编织”,根据审查员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本商标的商品电缆或光缆产品以类似编织的制作工艺进行生产。组合后的词语“spiralweave”具有“螺旋编织”的含义,但完全不存在对电缆或光缆的成分、质量、特性、功能、特点或用途进行描述,申请商标的本质实为《审查指南》第1209.01(a)[10]条提到的暗示性商标,消费者需要在接受到商标的词语时通过想象、思考或感知才能推断出相关商品的性质。


针对四个“灵魂的拷问”,申请人提供了详尽的资料和详细的回复,相关商品不涉及任何交织材料,在本行业中也从未有过其它同类产品制造者将产品描述为和螺旋编织工艺相关。本件商标名称的灵感来源实为利用可卷曲的带状电缆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连接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网状结构的暗示印象,而非描述制造工艺。

综上,审查员最终撤回了驳回理由,申请商标予以成功注册。


Part.5
启示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中第1类至第34类商品均为商标注册申请可选择的商品项目,除耳熟能详的常见生活物品外,不乏一些在生产制造中有较高科技含量的技术类商品。本案所涉商品“电缆、光缆、光纤电缆”即属于此类。技术类商品商标被审查是否缺乏显著性时,往往会涉及到商标商品本身的制造工艺等问题,但这一问题较大可能处在非商品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知识空白区,对于审查员也不例外。本案中,审查员意识到需要联系商品本身的制造工艺与商标所含的暗示性含义进行对比,但由于其非本领域技术人员,对相关概念的理解并不能达到深刻的程度,所以在申请阶段审查中,审查员对申请商标产生了具有描述性的错误认识,从而下发了驳回意见。

通过研究本案,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经验,即如果所申请的技术类商品商标中有涉及描述制造工艺的词汇,只要不在所涉技术类商品的技术领域内是常规生产工艺,可以不被认定为具有描述性。本案所涉申请商标“SPIRALWEAVE”在纺织编织领域是一种被称为“螺旋编织”的特定编织方法,一家名为“Isa Boulder”的女装品牌在出品的多件服装上使用“spiralweave”一词描述其商品的编织工艺。


7.4
图4: 品牌女装Isa Boulder的线上销售页面
来源:https://clothbase.com/items/45e5e73a_isa-boulder-brown-spiralweave-tank-top_isa-boulder


美国著名珠饰艺术大师Ann Benson在其官方珠饰教学网站上曾介绍过“螺旋编织是一种用途广泛的针法,用于制作长串珠饰,通常用作装饰项链或绳子的基础。(Spiral weave is a versatile stitch used for creating long bands of beading, often as the foundation for an embellished necklace or rope. )[11]”。在家居用品制造领域,“spiralweave”即“螺旋编织”也是制作一些储物篮的工艺。


7.5
图5 :印度线上家居销售网站essentia home上的储物篮
来源:https://essentiahome.com/products/artisan-spiral-weave-basket-tall-beige?srsltid=AfmBOorPuQiTOodNDTTy2OzEjvbize2RxCBDvVtlKRdBjRvYxYdttnL9


但在电缆光缆制造领域,类似的螺旋编织并不是电缆光缆等商品的常规生产工艺,所以描述纺织编织领域特有工艺的词汇“spiralweave”在电缆光缆相关商品上并不具有描述性,具备显著性与可注册性。由此可见,一些领域的复合型术语或专有名词,在本领域的商品上具有描述性,如作为其它领域的商标,只要在指定商品类别中无直接描述的意义,仍可具备显著性。

此外,笔者特别想提到的是,引证绝对条款的驳回在世界上任何国家或地区都是克服难度较大的,但并非完全不可能,本案即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与国内审查不同,美国审查员在驳回时,如有需要交流的问题,会在驳回裁定里提出众多“灵魂的拷问”,申请人应重视这些问题,详细阐述,细心作答,因为这些问题多数体现了审查员对于案件审查的关注点和考量点。如在回答了“灵魂的拷问”同时又辅以足够的证据支撑,说服审查员撤回涉及绝对条款的驳回理由并不是不可实现的梦想。本案还有一个特殊点在于,商品并非日常产品,而是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商品,案件处理过程中,不仅需要有法律论证的过程,更需要进行精准的技术辨析环节,才能有效突破审查员关于相关技术的认知壁垒。

在我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境外商标申请保护过程中难免遭遇驳回,部分驳回的处理存在一定的难度。本案亦是一件具有高度综合性的复杂驳回案件,难点在于处理本案需同时具备语言、技术、法律相关背景,这也对新时代涉外商标代理人提出了复合型人才的要求。


注释:
[1]Trademark Rules and Statutes, https://www.uspto.gov/sites/default/files/trademarks/law/Trademark_Statutes.pdf ,2025年9月24日访问
[2]Trademark Manual of Examining Procedure 7th Edition, https://www.uspto.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TM-TMEP-7th-edition.pdf ,2025年9月24日访问
[3]同尾注2
[4]同尾注2
[5]《美国商标审查指南》解读系列(四)——基于描述性的驳回,宋洋 严雨蒙,2022年10月28日,https://www.unitalen.com.cn/html/report/22095081-1.htm ,2025年9月24日访问
[6]https://tsdr.uspto.gov/documentviewer?caseId=sn98546675&docId=NFIN20241220150050&linkId=10#docIndex=9&page=1 ,2025年9月24日访问
[7]曹则贤,《左右可有别?》[J], 物理,2012(01):45页
[8]https://en.wikipedia.org/wiki/Spiral ,2025年9月24日访问
[9]https://en.wikipedia.org/wiki/Helix ,2025年9月24日访问
[10]同尾注2
[11]Spiral Weave Tutorials and Designs,https://www.beadseast.com/spiral-weave-tutorials-and-designs ,2025年9月24日访问


胡英鑫作者专栏


1、与中文相关的商标在美国申请时的实质审查剖析——以分析“贵酒”系列美国商标驳回裁定为例

2、胡英鑫:中英欧比较视角下酒类商标商品项目类似的审查判定


(原标题:技术类商品商标在美国商标注册申请中因缺显驳回的复审路径——以“SPIRALWEAVE”美国商标驳回复审案为例)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胡英鑫 江苏省宁海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技术类商品商标在美国商标注册申请中因缺显驳回的复审路径——以“SPIRALWEAVE”美国商标驳回复审案为例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胡英鑫:中英欧比较视角下酒类商标商品项目类似的审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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