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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是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伍枝
供稿单位:思创微德咨询
近年来,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逐渐增多,引发了社会各界对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深度聚焦与广泛探讨。前不久,最高院宣判5354万的赔偿额创下我国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赔偿金额新高!
5月15日,三瑞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瑞农科”)发布一则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披露了一起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案件,再次将植物新品种保护推向舆论中心。
1、索赔8000万:向日葵植物新品种侵权案
2024年8月,三瑞农科与甘肃同庆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同庆种业”)的侵权纠纷正式拉开帷幕。
当时,三瑞农科向有关方面投诉同庆种业,称未经许可利用植物新品种“R0612641”生产“同庆6号”向日葵种子约4000亩,经机构抽样检测,在涉案地块获取的取证样品与植物新品种 “R0612641” 亲缘关系极为密切,不排除两者属于同一品种。基于此,三瑞农科将同庆种业诉至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起初,三瑞农科诉请法院判决同庆种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6000万元及合理支出1.5万元。
而后,三瑞农科发现同庆种业除了生产“同庆6号”向日葵种子外,还利用“R0612641”生产“同庆76”和“同庆88”两个品种向日葵种子。
于是,三瑞农科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了诉讼请求,将索赔金额提升至8000万元及合理支出20万元。
同庆种业认为其合法使用的繁殖材料是经巴彦淖尔市关尔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授权许可的品种“0748R”,且该品种无论是申请保护的时间还是授权的时间,均早于原告的“R0612641”,故提出了反诉。
2、5345万判赔创新高:玉米植物新品种侵权案
就在上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的案件,创下我国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判赔的新纪录。
原告恒基利马格兰种业背靠全球种业巨头法国利马格兰集团,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河南金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以“NP01154”为亲本生产“郑品玉491”、“金苑玉304”、“郑原玉887”、“金苑玉171”、“郑品玉597”、“金苑玉181”、“郑原玉777”共7个品种的玉米种子并对外销售,侵权品种生产面积总计多达30000亩以上,索赔高达1.6亿元。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恒基利马格兰种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撤销了一审判决结果,判决金苑种业立即停止停止侵权行为,赔偿5354.71631万元,创下我国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赔偿金额新高!
3、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意义不言而喻。而种子被称为农业的“芯片”,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激励育种原始创新,是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向日葵侵权案和玉米侵权案,为我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鲜活的司法实践范例,也反应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侵权日趋激烈的竞争。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频发,进一步引发了社会对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关注。
在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道路上,我国一直在不断努力。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将于2025年6月1日实施。此次《条例》的修订,将全面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促进种业企业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植物新品种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与司法机关协同发力。欢迎大家和我们一起探讨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更多可能,为端牢中国饭碗、保障粮食安全筑牢坚实基础!
附:向日葵案公告
(原标题:向日葵品种案索赔8000万未决,玉米品种案5354万判罚已定,植物新品种侵权保卫战升级)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伍枝
供稿单位:思创微德咨询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向日葵品种案索赔8000万未决,玉米品种案5354万判罚已定,植物新品种侵权保卫战升级(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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