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对巨人集团诉“深圳巨人集团”不正当竞争案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关于支持原告提出判令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300万元,并立即停止相关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变更企业名称,在《解放日报》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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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Giant Interactive Group Inc.),成立于2004年11月18日,是一家以网络游戏为发展起点,集研发、运营、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互动娱乐企业。2014年3月10日,巨人网络成立一家手游发行公司出击手游业务,未来,巨人网络将定位为一家综合性互联网企业,将拥有互联网游戏、社区工具、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医疗三大核心业务。(巨人集团诉“深圳巨人集团”不正当竞争案生效,获赔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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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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