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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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明霖 华进知识产权
原标题:漫谈专利代理师的职业定位
从接触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到现在也懵懵懂懂十余年,获得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通过了商标代理人考试,参加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外审员资格认证和CCAC考试,也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犹记刚正式入行时,和友人说过,感觉知识产权是片汪洋大海,自己不过是一叶扁舟,学海无涯,上下求索。到如今在海上徜徉了这些年,经常笑称自己“不务正业”,是个“万精油”,撰写过国内申请,翻译过外国申请,递交过商标注册,登记过软件著作权,辅导过贯标,也实习过外审,做过挖掘,给过培训,谈方案、签合同、催账单,七七八八也算是体验了不少。
如今不禁回过头来思考一个问题,一个或许在入行前就应该思考的问题:专利代理师(文中部分地方称谓为“专利代理人”)究竟应该如何定位?
面试时,笔者总会问应聘者:你的职业规划是如何的?比如三年、五年后的自我期望。一般的代理人都会按部就班地说:打基础,好好写案子,提高专业能力,做个专业的代理人;进一步地,会说希望能够有机会参与到无效、诉讼。几乎从来没有人跳出过这个框框。这也难怪大家,作为理工科的学生,求职专利代理师,往往也都还是一知半解,知之甚少。而笔者也常常在自省,如果有人问我,我又该如何回答?
前言
专利代理人的定义是什么?百度百科给出的定义是:专利代理人是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取得一定资格的人。但是在行业内,在实务中,尤其是在一家代理所内,专利代理人往往狭义地会被定位为撰写专利的人。
身边经常听到一些这样的声音:“专利代理人的认可度太低,对于求职加薪没啥用处。” “行业的认可度好低啊,说起来行业内的牛人,出了圈子,谁也不认识。” “唉,专利代理人的考试准入门槛又降低了,这下含金量(如果还有的话)就更低了,简直快成大白菜了。注:原本要求为理工科本科且工作经验两年,或理工科硕士,现在是专科也可以考了,且取消工作经验要求”可是为什么会这样呢?话说专利代理人可都是复合型人才---- 理工科+法律,应该远超工程师和律师才对,妥妥的斜杠青年啊,如果连自我的认知或认可都如此低,那价值又何在?
细细想来,恐有以下几点:
(一)被狭隘了的专利代理师
说来颇有意思,专利事务涉及颇多,纷繁复杂,上可达战略高度,下需到技术方案,考个资格证也是要考多门法律法规、审查指南、实务撰写、答复。但是具体到工作中,反倒只有撰写的岗位和合伙人似乎才会要求这个资格证和执业证(根据新的条例合伙人的要求也放宽了)。其他岗位招聘时基本上都没有对这个资格证的要求。奇乎怪哉?细思之,实不其然。都是实用主义作的祟。
不妨先思考一下:诸位认为是应该先买票才能上船,还是应该先上了船再补票?
一般的理解,资格考试资格考试,自然是具备了资格才能从事。而实际中,往往却是这样的操作:因为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有一条要求就是需要是理工科背景和工作经验(新条例有修改),而专利申请也都涉及各种技术领域,因此招聘时也都会根据专业背景来进行招人,先做专利工程师(实质工作和专利代理人没有什么区别),边做边培训,然后就顺理成章的有了考试的动力,慢慢拿了证。而其他非撰写岗位,比如知识产权顾问、流程、专利检索、分析等等,对技术的理解要求都没有那么高,且只有申请工作才要求列明委托代理人,其他业务也都没有这个要求。大家也都乐于不给自己套枷锁了。这样的操作无可厚非,理论和实践本就需要结合的。
但是专利代理师就是止步于此么?如是如此,当初考试只要考实务便罢,何必考一堆相关法律知识、审查指南中的各种流程性事务?如是如此,专利代理人应改名为专利撰写人更为合适。
正因为代理所往往是如此定位专利代理人的,而专利代理人也就不自觉的如此自我定位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写申请书。诚然,撰写工作重不重要?毋庸置疑,当然重要!但这是不是就是专利代理人工作的全部?显然不是!也不应该是!
目前太多的专利代理人把自己局限在了撰写上,当成是专利产业链的一颗螺丝钉,限于只和发明人沟通技术,无视其他。那请问当年考试的那些知识学来做甚?代理人可都是复合型人才,那些综合素质去哪了?诚然术业有专攻,但窃以为此针对的是专业技术领域,而非专于撰写。学生化的写不了VR,学计算机的写不了基因,这可以理解。而在专利这条专业链上,应该是通识。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工业4.0,就连技术领域也都在互相打通,专利代理人更不能固步自封。
专利,亦或知识产权制度,对于社会是推动科技进步的手段,对于企业就是一种商业工具。而作为工具,就要知道其用处是什么,其存在的价值是什么。作为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是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去进行谋划,然后最终完成申请文书,递交后的若干流程制度选择,也是为了最终目标而选择的。但是很多代理人往往是砍头去尾,削足适履,只负责完成中间的部分,拿到交底书,就交底书撰写申请文件,然后让客户确认一下递交信息后,让流程递交。DONE!一切都很程式化,看不到商业考量,见不到策略选择。自己把自己的价值定位在了程序员的角色。
而专利代理师,更应该是产品经理,或是项目经理(之前曾撰写过一篇拙文),了解客户需求,设计出产品(专利申请文件),并选择投放策略(递交的各种策略选择)。
曾经有看到代理人撰写完毕申请文件后发邮件给客户(邮件为模板邮件)要求确认定稿以及相关申请信息,其中有几项是:是否提前公开?是否同时提实审?是否同时申请?对于有专业IPR团队的客户,这些选项都很清楚明了。但是更多的申请人,并不是专利代理人,并不了解其中的关系。可能模糊的知道想要快点授权,要同时提实审,但是又不想过早的公开,于是选择了不提前公开。从他的理解,这两项并不矛盾,但是作为一个专业的专利代理人,应该知道,如果这样选择的后果是什么,是否能够真的达到尽快审查的效果?答案是不能的,因为选择了不提前公开,于是只能等到十八个月期满后公开,而实质审查只有在公开后才会启动,也就是说即便你同时提了实审请求,和你十八个月内任何时候提都没有实质区别(可这一等就是一年半啊)。如果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话,提了优先审查,十八个月都差不多审查完毕了。
这样的专利代理人该如何评价?专业么?可能很专业,因为其写的专利质量可能很好,方案理解很到位,最后也可能会授权。但是是理想的专利代理人么?恐怕还达不到。私以为,这正是专利代理人认可度不高的原因----定位太过于狭隘,不能给客户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服务。
根据新的代理人管理条例,从今年起,专利代理人将更名为专利代理师,一字之差,却意味深远,是对专利代理师提出更高的职业要求。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很多人会将其和律师做联想和比较,却有种东施效颦的既视感,自嘲这样的称呼改的画虎不成反类犬,更容易联想到理发师Tony。
这正是自我对职业认知的狭隘导致的不自信,就好比一直挂着架构师的title做着程序员的活,那外人自然会认为架构师不过尔尔。
行业内习惯于将同时拥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律师资格证的人称为双证律师,却没有称为双证代理人,此为为何?因为在大众理解中律师是能够提供整套解决方案的人,而代理人不过只是撰写文件而已。
(二)被低估了的知识产权顾问
同为顾问,一般法律顾问都是律师出身,可能没有执业,但都是有资格证的,甚至多为法学专业背景。但是到了知识产权这里,知识产权顾问的潜台词就是销售,不仅专利代理人内心瞧不上这个岗位(大多数情况,不接受反驳),甚至连知识产权顾问有时自己都对自己的专业性都没信心,需要售前支持。
每每和外所介绍国内的专利代理所的组织架构和商业模式,比如可以上市,有很庞大的销售团队,很多外所都表示不可理解,匪夷所思。如此一个高门槛专业性强的咨询服务怎么就能够由没有较强的专业知识的人去提供呢?
商业需要创新,笔者不认为在新兴的市场里设置销售团队是不可取的,我只是以为目前我们将知识产权顾问的角色给低估了,一如对专利代理人的定位。
从公司运营效率的角度,将商业流程流水线化,是效益最高的,各司其职,顾问接案子,代理人写案子,流程交案子,效率刷刷的,工业革命早就证明了这点!否则你以为每年我国的那么多申请量怎么产出的?没有准工业化的流水线,都像国外代理人那般“手工”磨案子,哪里来的那么高“产出”?
但是知识产权顾问就只是市场,只是销售么?窃以为,这个岗位最好也是具备专利代理人资格证的,甚至光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还不够,最好还能了解知识产权的各个方面,如果能够有商业思维那就更好了,综合要求更高。因为对于企业来说,知识产权是一个整体,他们并不如代理所那么“分工明确”,人家是要打的组合拳,要的是产业链上下游一条龙服务,最终为商业服务。试想,作为一个法律顾问的话,你好意思客户一问个问题,你就说我要去问一下律师么?或者作为一个律师,客户问你一些流程和策略上的问题,你就只回答我只负责写起诉状么?如此想来,知识产权顾问也罢,专利代理人也罢,若要获得社会认可,想要和律师的认可度一争高下,还有一段不短的路要走。很多律师最终都会成为在某个领域全方位的多面手,而代理人却自甘在某个技术领域里低头搬砖。
难度在哪里?可能有两方面,由于行业长期的环境,所谓文人轻商,很多专利代理人还是颇有学究自豪感的,此外加上知识产权顾问在行业内的潜台词即为专业度不高的销售,撇却个人性格因素,能够撰写案子的专利代理人很少乐意“屈尊”去做知识产权顾问的: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甚至在被知识产权顾问请去作售前支持的时候,还千百个不愿意,觉得耽误了写案子的时间,是被大材小用。
如此一来,便进入了恶性循环,知识产权顾问团队的专业性提高难度大,“口碑”难以提高,专利代理人职业选择路径狭窄。很多专利代理人会在甲方IPR和乙方代理人之间切换徘徊,而不会去考虑或许更能体现其作为代理师的价值所在的知识产权顾问。
由此想来,很多企业的IPR其实更适合专利代理师的这个“师”。
当然此处所谈的是一个整体印象,也接触过不少优秀的知识产权顾问,专业能力很强,也很有商业思维,切实地给客户提供了专业而有价值的服务,其实很多合伙人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三)被低估了的流程
自从把专利流水线切分成了三段,处于后端的流程,也是一个被低估的岗位。大家都知道流程的重要性,从服务角度出发,代理人案子写的好不好,很多时候是个主观评价,且大部分时候都未必有实战机会去切实评价(遭遇到无效和侵权)。但是流程工作可是贯穿整个代理服务的,缴费是否逾期了,申请信息是否写错了,不管客户懂不懂专利,账单和文字错误都还是能看明白的。
但如今,很多公司默认流程就是走操作的,和行政小妹差不多,上了岗再学习。应该很少有专利代理人专心做流程的吧?很多时候流程就是一个操作工,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跟着指示去执行,却不是很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么做的意义和影响在哪里。
而知道其意义的专利代理人,却基本上从来不会去想流程的事务,实操层面的事情更是不了解,要递交了,要变更了,你流程要我提供什么我就提供什么。撇去公司制度要求不谈,我就纳了闷了,考过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是谁?这些内容不都是写在审查指南和实施细则中的么?大多数的专利代理人就把自己定位为抱着三性当个宝,其余考完丢掉当个草。
此外流程也需要较好的沟通能力,在现今的架构划分下,很多申请后续的工作都是流程和客户直接对接沟通的,流程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很大程度体现了一家代理所的管理水平。撰写代理人的个体差异受经验、领域、性格态度等等的影响,差异较大,客户也能理解,满意的会指定代理人,不满意的会列入黑名单。但是流程,对于客户就不存在个体差异了,其就是代表的公司。然则,一个代理所或公司里,流程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可以说寥寥,除去因为专业所限无法报考的除外,也很少有能够将整体打通且明白个中缘由的。如果凡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对于客户来说,专业性也难以很好的体现。
(四)被隔阂的国内代理人和涉外代理人
在专利代理人里,还有一种分类为国内代理人和涉外代理人,其主要区别就在于是否处理和国外申请相关的案子。这是曾经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如今涉外代理的壁垒已经取消了十余年,但是在行业内这道隔阂却还没有被打通。
涉外专利代理人的工作起点往往是从翻译开始的,想着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翻译多了国外的案子,自然就能懂了如何写了。虽然通过国内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但是实际撰写的机会却不多。而国内专利代理人,往往也会以为涉外代理人的主要优势就是语言,其实语言只是工具,而了解和熟悉不同国家的专利制度以及撰写要求才更是代理人处理涉外实务的价值体现。但是作为国内代理人,很少有人能够会去主动了解其他国家的专利撰写规范和要求的。而从申请人角度出发,如果有案件有计划之后要去国外申请,在最初撰写国内申请的时候如果就能够都考虑到后续不同国家的要求的布局,那对于后续的PCT以及进入不同国家的改写也都是极好的。然则,现在的处理方式很多是,先由国内代理人撰写国内申请,然后再由涉外代理人进行翻译和进不同国家的适应性改写。有时候甚至这两个阶段还会委托不同的代理所来处理。这其间的割裂处理,有些硬伤是后续都难以弥补的。当然,有时候是申请人本身在之前就没有谋划好,于是将国内申请和国外申请硬生生的给割裂开了,也有可能是出于成本和费用的考量。
说到费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职业认可度上亦适用。之前我曾调侃将代理人和程序员进行类比,IP、IT颇有共通之处。但是都是专业人员,为何程序员的市场认可度却远比代理人高呢?而且不少软件类的专利代理人可能曾经还做过程序员的。究其原因,绕不过市场价值。自从计算机、互联网蓬勃发展以来,大家都知道程序员都是高薪,北京的中关村、上海的张江都是丈母娘们的觊觎之地。但是反观代理人呢?传说中,在过去的十几二十年里,生生的从金领成了民工。本文无意探讨国内的专利代理市场的价格演变。只是想从客观方面去说明,如果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价值的话,又如何去要求别人来给予认可?
那么如何才能成为一个理想的专利代理人呢?除去撰写能力的提高以外,或许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考虑。
(一)保持好奇心 拥抱新技术
专利所涉及的技术多为前沿技术,代理人要对市场技术保持着一颗敏锐的好奇心,捕捉各个领域的发展动向。我们不是研发人员,不需要对每个技术进行深入的研究以期做出创新,但是需要当遇到一个新技术方案时,能够知道去哪里可以找到相关资料,以便于理解趋势和方案。
(二)打开视野 拓宽思路
不要把自己局限在处理某个具体事项上,多问问为什么,追其实际诉求(5why工作法其实就不错)。
有机会多了解了解商业方面的知识,提高商业思维,从商业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专利本就是商业资产和技术之间的桥梁,代理人也需做到连通彼此,才能从客户角度提供切实有效有价值的方案。
(三)调整心态 主动积极
知识产权是个很广阔的范围,专利是其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专利代理人也不要把自己局限在某一个环节,固步自封。若能如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都能融会贯通,能够积极给客户提供更全面,完善的服务的话,不去局限或囿于处理案件的案件量,斤斤计较每个案件的提成(当然这也和各个代理所的考核指标有关,考核指标直接引导了代理人的自我定位和认知),专利代理师的市场认可度的提高,相信也不是不可期的。
知识产权行业,或者细说到专利代理行业,如果要被社会认可,整个产业链,整个服务链,是一个整体。不是代理人自己在自己的天地里自负清高就能提升的,也不是靠几个热点诉讼就能被认可的,一个行业的,或职业的认可度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去努力,去打造,互相支持、相互协助,才能最大程度的体现专利代理人的价值,或许这才能不辜负专利代理师这个“师”的期望。
注:文中部分地方也将“专利代理师”称谓为“专利代理人”。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明霖 华进知识产权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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