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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素敏 济南千慧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原标题:涉及产品包装较多的企业知识产权之保护建议
最近,咨询产品包装如何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企业比较多,各个发展阶段的企业也都有,笔者就结合企业各个发展阶段和专利申请的时机和方式方法做个梳理,以供企业所需,此文主要从企业发展的三个大的阶段分析,当然,每个企业的情况不太一样,其知识产权保护建议也不一样,如果需要进一步根据企业自身公司发展情况,结合企业自身产品特点做详细的专利保护,欢迎各位交流。
一 如何更好的把控专利申请时机和产品推入市场的时间节点
单纯的从专利保护的角度出发,不考虑申请专利的成本,最好是在产品包装定稿时或样品出来后,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然后再将产品推向市场;也可以拿到受通后在产品包装上打上“专利申请号”(注:此处此时一定是专利申请号而不是专利号,因为此时只是提交了申请,还没有确权,所以不能是专利号)后从高端切入把产品推向市场,提高产品含金量和附加值,一是给产品打入高端市场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撑,二是吸引更多的客户关注到公司的产品。
二 如何更好的把控专利申请时机和公司发展阶段之间的关系
本文主要将公司发展分为公司初建阶段、公司发展壮大阶段以及公司引领行业发展方向这三个阶段来分析;每个阶段的外观设计申请建议陈述如下:
公司初建阶段
以保护自身权益为主
把公司产品分级:主打产品和边缘产品;如果是公司的主打产品,先申请专利,理由同上。如果是公司的边缘产品,结合公司初建时期的投入比较多,可以暂缓申请专利,或者不申请专利,已节约公司运营成本;即使后期有竞争者模仿该产品包装,因为不是主打产品,也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造成太大的损失,后期也可以考虑更换此款产品包装后并申请专利保护。
公司发展壮大阶段
以保护为主,适当考虑防御
此阶段,公司已经正常运营且有盈余,并且在行业中已经处于中上游水平,此时已经有竞争者关注到本公司的运营情况;本阶段,公司再推出新的产品时,受众群体不仅仅是消费者,还会有同行等竞争对手,这些群体对知识产权了解较多,会重点关注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此时推出的不管是主打产品还是边缘产品,最好都先将用到的产品包装申请专利保护后再将产品推向市场;这是因为,此时,如果推出一款产品,竞争对手会时时关注产品的发布情况、推广情况、市场情况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等,如果公司申请专利的时机在产品推向市场的时机之后,虽然有时候也能拿到专利证书,但是会给后期的维权留下可乘之机,会存在产品先推向市场后申请专利而拿到证书后被无效掉的可能。
为了避免产品推向市场后被模仿、被抄袭,此时应该将公司用到的包装,都先申请专利后再推向市场,即使后期某些产品市场运行一段时间后,效果并不理想,这些产品面临更换包装的情况,这些专利不再交年费就可以了,新更换的包装还是需要考虑先申请专利再推向市场。这是因为,此阶段公司的盈余较好,前期专利申请的成本在公司发展的这个阶段已经不是问题;另外,此阶段,产品被模仿被抄袭的情况较多,如果一旦产品被抄袭、被模仿后,后期即使维权成功,其付出的成本和代价相较申请专利的成本来讲也是比较少的。
公司引领行业发展方向阶段
保护和防御兼顾
此阶段,公司已经是行业内的引领者和佼佼者,发布产品时,要把围绕产品的相关专利做个全面保护,不给竞争对手留下丝毫的可乘之机,在这个阶段,不仅仅是围绕产品包装在产品推向市场之前申请专利了;另外,还需要把主打产品的包装在产品推入市场之前,把将要用到的包装以及公司暂时不用的且行业内常用的包装形式,(比如包装箱、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罐、包装瓶等)也一并申请专利,即使公司目前暂时用不到这些包装形式,一是为了后期根据市场需要先做储备,二是为了防止同行等其他竞争者将贵司的包装设计应用到其他包装形式上,不让竞争对手去模仿、抄袭,混淆市场。这是因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和维权都是基于其所属载体的类别的,而包装瓶、包装盒、包装箱以及包装罐等大多都不在一个类别内,如果不在行业内常用的包装形式上去申请专利保护,万一竞争对手在这些包装形式上申请了专利后,后期维权难度较大,维权成本较高,对公司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好。
三 如何更好的把控专利申请方式
以产品包装为主的企业,大多会面临一个问题,推出的产品包装载体和行业内的其他包装载体并没有什么区别或者区别甚微,但是对附着在产品包装载体上的图案确是独一无二的新设计,此时,为了更好的保护公司的设计,除了按照上述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做出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建议之外,还可以考虑将图案脱离载体后单独申请专利保护,此时,将避免上述可能会遇到的,只申请包装箱,而其他竞争对手简单修改后申请了包装盒、包装罐等情况即混淆市场又无法维权等情况的出现。如果公司研发的产品包装形式比较独特,比如一款新的瓶形和盒形等载体的新形状,此时,可考虑将载体的形状、图案以及载体和图案的合体分别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这是因为,如果只申请载体和图案的合体,即使在简要说明中要求保护载体的形状和图案及其结合,有可能会存在因为图案的遮挡影响载体形状的投射,而给后期侵权者留下可乘之机。
四 如何将公司的产品包装结合商标和著作权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
最后,如果从全面保护的角度出发,还可以根据载体和图案的可否分离情况,将可脱离载体而单独存在的图案展开后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以及在产品的核心类别上申请商标等其他知识产权的形式进行全面保护,这是因为,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只有十年,但是一款成功的产品其生命周期远远不止十年,如果只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即使保护十年了,但是十年后的市场还是没有办法保护;而商标保护虽然可以无限期续展,得以传承,但是又存在产品和服务分类保护的情况,如果不是相同或近似的类别,后期其他申请人是可以成功注册的,依旧很难全面维权;而著作权保护期限(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虽然比外观设计专利要长很多,但是也是有时间节点的,不可传承和延续。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产品包装特点和公司发展阶段,结合知识产权三大基本板块,运用好知识产权中商标、专利和版权的保护特点制定出适合公司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建议至关重要。
此文仅从产品包装专利的申请角度出发,不涵盖所包装的产品如何申请专利保护等内容,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包装内的产品如何申请专利保护。笔者可根据公司发展现状、产品特点以及行业发展情况等角度出发为公司量身定制符合公司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建议,在知识产权方面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欢迎交流。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王素敏 济南千慧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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