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法院投稿诉讼招聘TOP100政策国际视野人物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湾区IP动态职场商标Oversea晨报董图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律所

“小龙坎”商标维权的尴尬

机构
豆豆7年前
“小龙坎”商标维权的尴尬

“小龙坎”商标维权的尴尬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文章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李先锋  重庆信一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原标题:“小龙坎”商标维权的尴尬


小龙坎,这个日排队过千、成为消费者打卡之地的餐饮品牌,曾因商标问题,被数百家高仿店影响品牌发展。现在,商标问题终于尘埃落定。但是却引起了川渝地区使用“小龙坎”商家的强烈不满,认为其不应独占或者独家垄断这个具有几十年历史的地名“小龙坎”商标虽然被成功注册,其它商家是否就一定构成侵权,不能继续使用“小龙坎“商标了呢?


不久前,重庆的知名地名“小龙坎”被成都仁众公司申请注册成为注册商标,进而进行商标侵权维权,引起了川渝地区使用“小龙坎”商家的强烈不满,纷纷指责成都仁众公司,认为其不应独占或者独家垄断这个具有几十年历史的地名“小龙坎”商标虽然被成功注册,其它商家是否就一定构成侵权,不能继续使用“小龙坎“商标了呢?


一、根据现行商标法有关规定,部分商家在以下两种情况不应构成侵权


1、无权禁止在先使用人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合理使用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有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的区别标识。根据该条规定,“小龙坎“现有商家可以继续使用的前提是:⑴、使用在先,即使用人在该商标注册前就已经开始使用;⑵、在该地区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⑶只能在原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原先使用的区域范围。只有同时满足了这三个条件,才可以继续使用。但是权利人可以要求使用人添加适当的区别标识,用来区别使用人与权利人不是同一个主体。


如果在先使用人超出了原使用范围,扩大该商标使用范围或者在实际使用中不规范使用该商标,让消费者产生乐混淆和误认,则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2、无权禁止他人对该地名的合理使用


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如果小龙坎街道或者小龙坎地区内的使用者在门头或者招牌上使用含有“小龙坎“的名字时,如“小龙坎广场串串香”、“小龙坎街头老火锅”等,只要不是刻意突出使用“小龙坎”,那么该使用行为也将不视为商标侵权行为,仁众公司也无权禁止使用人继续使用,反之,如果该地区的使用人刻意突出使用“小龙坎”或者虽然没有完全突出使用,但是在宣传及招揽客人时有误导行为,使消费者产生混淆或者误认的,仍然可能构成侵权。


二、“小龙坎”名称的使用人,如果觉得无法通过上述情况无法进行规避,也可以主动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让自己使用“小龙坎”商标不侵权


1、主动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该商标无效


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


商标宣告无效的后果是,其所有权利自始无效,对已经执行或者履行的判决、决定、合同原则上无溯及力。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例外:如果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2、可以主动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商标不侵权之诉


商标权确认不侵权诉讼,就其内容实质上是对请求人对于其实施的某一行为是否构成对他人依法享有的某项权利的侵犯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一种确认请求。如果合理使用“小龙坎”商标的使用人,收到“小龙坎”商标注册人的侵权警告或者投诉时,使用人还可以主动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自己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或者不侵犯现有权力,从而能心安理得的进行使用。


三、对“小龙坎”商标事件的思考


1、商标命名时尽量选择显著性强的名字作为商标


商标命名时,尽量要尽量选择那些显著性强的词组和名字,尽量不要选择常用地名,一方面因其显著性较弱而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权力,另一方面无法阻挡他人的合理使用,从而不利于品牌的大规模宣传和使用。


2、即将投入使用的商标进行提前布局和注册申请


市场未动,品牌先行,在使用该商标前,应提前对该商标进行检索和查询,及时发现,及时应对。提前布局和提交注册申请,避免使用后无法申请注册或者不能及时注册,造成后期无法维权、不能维权的尴尬局面。


3、及时的行使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权利受到损害时应当及时制止、及时维权。选择多种方式、多渠道进行维权。而不是任由违法主体在市场上发展和泛滥,对自己品牌和权利造成损害后在来维权。


综上,商标是企业的门面和生命,在使用之初就应该及时的进行注册保护、及时的获得合法权利。只有这样,在权利收到损害时,才能更好的维护权利!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李先锋  重庆信一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推荐阅读



“小龙坎”商标维权的尴尬

2017全球区块链企业专利排行榜(前100名)


“小龙坎”商标维权的尴尬

2017年企业发明授权专利排行榜(前100名)


“小龙坎”商标维权的尴尬

2017全国申请人确权商标持有量排名(前100名)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小龙坎”商标维权的尴尬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小龙坎”商标维权的尴尬

本文来自IPRdaily.cn 中文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豆豆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4690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18457.html,发布时间为2018-03-11 12:21:01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