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香港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由一系列本地法律和国际条约组成,旨在保护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
PART 1、香港知识产权法律框架
香港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由一系列本地法律和国际条约组成,旨在保护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本地法律包括《专利条例》,规定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的申请、注册和保护;《商标条例》,规范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版权条例》,保护文学、艺术、音乐和电影等作品的版权;《注册外观设计条例》,保护产品的外观设计;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和《植物品种保护条例》,分别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品种的育种成果。
1.专利
香港的《专利条例》自1997年6月27日生效。香港设有两类专利,即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标准专利包括原授标准专利和转录标准专利,前者可直接在香港申请,后者基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或英国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在香港注册。短期专利则在香港本地申请,经形式审查后获得,保护期限为8年。香港知识产权署负责专利的注册、审查和公布,确保专利制度的有效运行。
香港原授专利制度自2019年推行,是在香港原有的“再注册”途径(即转录专利)以外,为专利申请人提供途径,在香港直接申请最长为期20年的标准专利保护。原授权专利申请需经香港知识产权署辖下专利注册处进行实质审查,以确定有关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及可作工业应用,从而批予专利。而按“再注册”途径,专利申请人则需要先在香港以外三个指定专利机构 (分别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及英国知识产权局)之一提交申请,然后再向知识产权署提交再注册申请,才可取得香港转录标准专利。
2.外观设计
香港的外观设计保护独立于专利体系,主要依托《注册外观设计条例》予以实现。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独特的外观设计注册制度,该制度不进行实质审查,仅需满足形式要求即可进入注册流程。在此制度框架下,外观设计的首段有效期为自注册申请提交之日起5年,期满后可每次续展5年,不过其注册的总有效期不得超过自申请提交之日起的25年。通过这一系列法律规定,香港为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提供了有力保障,确保外观设计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拥有对该设计的独占使用权,有效防止他人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切实维护了外观设计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进而激励更多创新,促进外观设计领域的健康发展与市场竞争的公平有序。
3.版权
香港的《版权条例》自1997年生效,并经过多次修订以适应科技发展和国际标准。根据该条例,版权保护涵盖文学、戏剧、音乐、艺术作品、声音记录、影片、广播或有线传播节目以及文学、戏剧或音乐作品已发表版本的排印编排等类别。作品要享有版权,必须以“实质形式”展现,即以书面或其他方式记录,如电脑储存、磁带等。此外,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即源自作者的创作而非抄袭。
4.商标
香港的《商标条例》和《商标规则》于2003年4月4日生效,构成了香港商标注册和保护的主要法律基础。根据这些法律,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等,只要能够区分不同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即可。商标注册的申请需向香港知识产权署提出,注册成功后,商标持有人在香港境内享有为期十年的独占使用权,期满后可续展。注册商标在香港受到法律保护,防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从而确保品牌的独特性和市场竞争力。未注册商标在香港仅受普通法下的假冒法保护。商标持有人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可以通过发送诉前信函、提起民事诉讼或向香港海关投诉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香港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于1997年6月30日生效。该条例旨在保护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拓扑图),这些设计用于电脑芯片以及其他依赖电脑科技的设备,如电视机、移动电话、助听器等医疗器材及其他附有电子零件的产品。根据该条例,布图设计(拓扑图)一经创作,其权利即自动受到保护,无需注册。要受到保护,布图设计必须具有原创性,并且须以书面形式记录,或结合于集成电路。合资格拥有人有权将其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复制或作商业开发用途。
6.植物品种
香港的《植物品种保护条例》于1997年10月24日生效。该条例旨在为植物育种者(或植物品种拥有人)提供申请专利权的法律途径,以保障其培育或发现并发展的栽种植物品种。该条例适用于所有维管植物的属种及可食用真菌和藻类。植物品种权利拥有人享有生产受保护品种的繁殖材料、出售或要约出售、输入/输出受保护品种的繁殖材料,以及以特许方式授权他人进行上述活动的专有权利。
7.国际条约
香港已签署多项符合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国际条约,如《尼斯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这些条约的实施加强了香港在国际舞台上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8.跨国法律协调
香港特区政府不断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司法管辖区进行合作与对话,以确保法律制度的国际协调一致。这包括通过双边或多边协议,实现知识产权的跨境保护和执法便利化。
香港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不仅在保护创作者和创新者的权益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同时也确保了其法律体系与国际最佳实践保持一致,支撑了香港作为全球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地位。
PART 2、知识产权政策法规更新与修订
1.版权法的修订
香港的《版权条例》在2023年5月进行了最新修订,旨在加强数字环境中的版权保护。此次修订特别关注了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对版权保护的挑战,政府计划在2025年进行更深入的咨询,以完善与技术进步相关的法律保护措施。
2.商标法的国际合作
香港正在积极准备实施《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马德里议定书》),目标是尽快实施国际商标注册制度。这一举措旨在提升香港商标制度的国际信誉,并加强香港在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的竞争优势。
3.专利制度的更新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已经在2019年推出了“原授专利”制度,该制度允许在香港直接申请最长为期20年的标准专利保护。此外,政府在2022-23至2024-25财政年度增拨资金,用于聘请和培训更多专利审查员,以提升原授专利的审查能力。
4.知识产权的税收优惠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2024年提出了“专利盒”税务优惠政策,旨在通过税收减免鼓励工业及研发界创造和使用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贸易的发展。此举不仅支持创新,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重要的财政激励。
PART 3、知识产权政策对市场的影响
政策法规的更新反映了香港特区政府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承诺,同时也显示出政府对全球知识产权保护趋势的响应和香港作为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地位的维护。政府通过这些措施,旨在保护创新成果,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符合国际法律的发展和区域合作的需要。这些变革不仅对香港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产生了直接影响,也为国际商业和投资者提供了更为明确和强化的知识产权保障,进一步巩固了香港作为全球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的地位。这些政策更新对香港知识产权市场的实际影响,以及业界的反响和调整详述如下:
一是香港在版权保护方面进行了重要的法规更新,强化了数字环境下的版权保护。2023年实施的《版权条例》修订,增强了对数字内容的保护措施,如增设了科技中立的传播权和引入“安全港”条款,这对于打击网络侵权活动尤为关键。这些变化得到了内容创造者和版权拥有者的广泛支持,因为它们提供了更强的法律工具来保护他们的作品不受未经授权的使用和传播。
二是在商标法方面,香港积极推进《马德里议定书》的实施准备工作,预计将提升香港商标系统的国际信誉并加强香港作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竞争力。这一变动被商界广泛看好,预期可以简化跨国商标注册流程,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提升其品牌在全球市场的可见度和保护程度。
三是专利法的更新亦显示了香港对于增强知识产权框架的重视。政府在2024年宣布计划根据国际主流做法更新现有专利制度,以支持本地工业和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此外,引入“专利盒”税务优惠旨在鼓励研发和创新,通过为合资格的知识产权创造提供税收减免,激发更多的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
综上,这些政策更新对香港知识产权市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们不仅增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促进了香港作为全球知识产权中心的地位。业界的反馈普遍积极,认为这些变化有助于创造一个更安全、更有利的商业环境,同时也为香港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更多支持和保障。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香港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驱动发展方面的领导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原标题:香港知识产权法律政策法规体系概述)
栏目支持,共建合作伙伴持续招募
来源: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香港知识产权法律政策法规体系概述(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