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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外国企业对特定集成电路、包含该集成电路的电子设备及其组件提起337调查申请;《浙江省人工智能专利布局与申请指引》发布

晨报
纳暮2025-04-30
#晨报#外国企业对特定集成电路、包含该集成电路的电子设备及其组件提起337调查申请;《浙江省人工智能专利布局与申请指引》发布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开庭公告#


方特动漫作为原告/上诉人的1起涉及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的诉讼将于2025年5月20日开庭


根据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公布了一则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案号:(2024)辽0192民初5414号,详细内容如下:


2.1


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为当事人的历史开庭公告有280则,其中案由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的公告以169则居首,其次为“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有31则,“著作权权属”有30则。历史开庭公告(前20条)如下:


2.2

(来源:IPRdaily综合证券之星、企查查)


#IPO那些事儿#


山大电力创业板IPO:公司获得专利76项、软件著作权101项


据深交所官网显示,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大电力”)创业板首发申请成功过会。


资料显示,山大电力是一家致力于电力系统相关智能产品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基于在智能电网领域积累的电网监测技术和电气系统设计及集成化能力,形成了电网智能监测和新能源两大业务板块,主要产品故障录波监测装置、输电线路故障监测装置、时间同步装置处于细分行业领先地位。


作为电力监测细分领域的技术标准制定者之一,还获得专利76项(其中发明专利44项)、软件著作权101项,技术储备丰厚。此外,山大电力深度参与了多项国家级重要标准的编制工作。其中,由其主导或参与制定的《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单项接地故障行波选线装置技术要求》、《电力系统连续记录装置技术要求》等多项国家标准,成为行业技术规范的重要基石。


截止至目前公司累计参与制定 5 项国家标准、17 项涵盖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企业标准(含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企业标准)的全体系技术规范,在故障监测装置技术参数、电力系统时间同步检测方法、智能设备接口协议等关键领域构建了技术规范体系。这些技术体系及标准的落地不仅推动了电力监测设备的标准化生产与应用,更巩固了山大电力在细分领域的技术话语权,其主导的多项技术指标已成为行业产品准入与质量评估的核心依据。


据悉,此次,山大电力预计拟募集资金5亿元,重点投向五大项目:电网故障分析设备扩产项目,巩固主业优势,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生产,投入分布式发电源网荷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以及建设研发中心,攻关国产芯片替代和源网荷储协同技术,最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的实施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将进一步强化公司在传统业务领域的领先地位,凭借扎实的技术积累和前瞻性的战略规划,山大电力有望在政策东风下实现跨越式发展,进一步提升产品产能和研发能力,拓展前沿技术研究深度、广度,增强公司的核心技术实力,推动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来源:鲁中晨报)


#337调查那些事儿#


外国企业对特定集成电路、包含该集成电路的电子设备及其组件提起337调查申请


2025年4月21日,美国Onesta IP, LL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集成电路、包含该集成电路的电子设备及其组件(Certain Integrated Circuits, Electronic Devices Containing the Same, and Components Thereof)违反了美国337条款。

美国NVIDIA Corporation of Santa Clara, CA、美国Qualcomm Incorporated of San Diego, CA、中国广东OnePlus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td. of China、英国Nothing Technology Limited of United Kingdom为列名被告。(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外国企业对特定具有视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手持式计算机、平板电脑、电视、投影仪及其组件和模块提起337调查申请

2025年4月11日,芬兰Nokia Technologies Oy、芬兰Nokia Corporation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具有视频功能的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手持式计算机、平板电脑、电视、投影仪及其组件和模块(Certain Video-Capable Laptop, Desktop Computers, Handheld Computers, Tablets, Televisions, Projectors, and Components and Modules Thereof)违反了美国337条款。

美国Acer America Corporation of San Jose, CA、中国台湾地区Acer Inc. of Taiwan、中国台湾地区ASUSTeK Computer Inc. of Taiwan、美国ASUS Computer International of Fremont, CA、中国山东Hisense Co., Ltd. of China、美国Hisense USA Corporation of Suwanee, GA、美国Hisense 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 Company of America Corporation of Suwanee, GA为列名被告。(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法拉利新专利探索“虚拟换挡”,让电动超跑拥有燃油车般驾驶乐趣


据外媒 motor1报道,近期曝光的两项专利显示,法拉利正为电动车打造一套虚拟的发动机与换挡系统。


2.3


根据专利内容,其中一项技术是通过电机模拟传统燃油发动机的扭矩特性和换挡体验。驾驶员踩下油门时,电机会根据虚拟设定的挡位来调整扭矩输出。同时,驾驶者还能像驾驶传统法拉利一样,通过方向盘后的拨片自行进行换挡。

另一项专利则涉及声音系统,这套系统在车辆内外配备扬声器,可以模拟出与虚拟发动机和变速箱相匹配的声音效果。这种声音还能根据驾驶员喜好调节,比如模仿经典车型、现代跑车或未来概念车的风格,亦或是热血激昂还是轻松平稳。据悉,车辆换挡时也会有专门设计的声音效果,法拉利甚至详细描述了如何真实采集传统燃油车的声音。

报称,法拉利如此费心打造的虚拟发动机和换挡系统,很可能会应用到即将问世的首款电动汽车上,以延续传统燃油法拉利带给驾驶者的感官享受。

法拉利此前宣布,其首款电动汽车预计于今年正式亮相,并将在2026年开始交付。根据该公司更早之前的预热,其首款电动汽车将拥有专属的声音特征。(来源:IT之家)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江西省十二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专利统计分析报告》发布


近日,江西省正式发布《江西省十二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专利统计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合景德镇陶瓷大学及中国陶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等机构共同编制,系统梳理了全省十二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的专利布局现状与技术创新能力,为产业链现代化发展提供科学指引。

《报告》聚焦2005-2024年的专利数据,深入分析了江西省十二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的创新现状,包括专利申请与授权趋势、创新主体分布、区域创新特色、协同创新及高价值专利布局等方面情况。《报告》显示,江西省十二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在专利申请与授权方面表现总体更为突出:近20年累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0627件,占全省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78.77%;拥有有效发明专利44021件,占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89.88%;其中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业产业链的创新主体数量和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位居十二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前列;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有色金属产业链的海外专利布局居十二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前三位,但总量不大,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三大产业的专利转让许可数量分别居十二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前三位(共15565件);电子信息、有色金属和石化化工产业的协同创新活动较为活跃,形成发明专利数量3886件(占全省协同创新发明专利总量的33.83%)。《报告》还分析了全省各设区市、各类创新主体在十二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中的专利布局情况,对各地、各高校院所围绕“1269”行动计划推进专利创新,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报告》的发布,标志着江西省在创新驱动发展道路上迈出关键一步。通过专利数据的深度分析与高效运用,江西正加速从“制造大省”向“智造强省”跨越,为全国产业链现代化提供“江西样本”。(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浙江省人工智能专利布局与申请指引》发布


4月22日,在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浙江分会场上,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浙江省人工智能专利布局与申请指引》(下称《指引》)。

《指引》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申请前准备,结合5个具体案例回答了有关专利挖掘、专利布局、授权前景评估等三方面问题;二是审查特殊要求,结合16个具体案例细化明确“主体认定、客体条件、公开充分、创造性条件、伦理条件”等五方面要求;三是国内申请途径,结合8个具体案例梳理快速预审、优先审查等4种途径;四是海外申请途径,梳理4种常规途径、4种专利审查高速通道、美欧日韩新等热门国家(地区)最新审查政策;以及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前评估”和“专利批量预审”两项特色专项服务。

下一步,浙江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服务,发挥专利预审优势,推动浙江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人工智能创新成果加速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美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将审议针对药品专利和定价的法案


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全体成员召开了行政业务会议,审议了几项拟议的立法提案,这些提案主要旨在规范制药行业专利相关活动。尽管其中一项拟议的法案将呼吁研究中介机构在药品供应链中的作用,但其余草案旨在解决与药品专利相关的已知问题,其中许多问题已被美国政府来源的数据报告所驳斥,从而变得更具威胁性。

其中几项法案受到自由市场政策研究机构美国原则中心(CAP)的质疑,该中心公开敦促正在审议这些法案的参议员拒绝接受那些因药品市场数据有误而提出的法案。CAP政策研究员帕特里克.基尔布赖德(Patrick Kilbride)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受到‘常青化’和‘产品跳跃(product hopping)’滥用指控的影响,国会议员被多年的伪造数据所误导,而这些数据已被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专家彻底揭穿。”

被审议的法案包括:

第S.527号法案——《2025年民众处方药定价法案》

2月11日,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参议员查克.格拉斯利(Chuck Grassley)与由10位原始共同提案人组成的两党联盟提出了《民众处方药定价法案》,该法案将指示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完成对药房福利管理人(PBM)的各种商业行为的研究,这些管理人负责管理医疗保险公司和主要雇主等大型付款人的处方药福利。研究报告将被提交给众议院和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于2023年2月通过了《民众处方药定价法案》的早期版本,不过该法案目前并未取得进一步进展。

根据该法案,FTC的报告至少将解决PBM是否向付款人收取高于药房报销率的价格,PBM是否将患者引导到任何药房以获得竞争优势,以及PBM是否利用处方集设计来操纵药品市场份额。该报告还将涵盖对医疗保健供应链中竞争的观察、与PBM合作的好处和风险、阻止FTC在药品供应链中执行反垄断和消费者保护法的法律或监管障碍,以及导致处方药成本增加的类似障碍。此外,该报告还将提供FTC在2017年11月“了解处方药市场竞争”圆桌会议上的结论,以及该机构打算根据这些结论采取的具体行动,还有提高透明度、防止反竞争行为和确保消费者从制药行业合并中获益的政策建议。

最后,该法案将授权编写一份单独的报告,详细说明唯一来源药品制造商反竞争行为投诉的数量和性质、FTC对此类制造商采取执法行动的能力以及加强执法行动的政策建议。

第S.1040号法案——《修订《FTC法》以禁止产品跳跃的法案》

尽管参议员约翰.科宁(John Cornyn)、理查德.布卢门撒尔(Richard Blumenthal)、迪克.德宾(Dick Durbin)和格拉斯利于3月13日提出了第S.1040号法案,但截至本文撰写时,美国国会官网Congress.gov尚未收到该法案的任何文本。产品跳跃据称是制药行业广泛存在的一种商业行为,公司通过获得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获得药品的轻微改良配方的市场批准,从而将药品的独占期延长至专利独占期之后。2019年,科宁和布卢门撒尔共同提出了《患者负担得起的处方药(APP)法案》,该法案将在《美国法典》第15条中将产品跳跃确立为反竞争行为。第S.1040号法案可能包含《APP法案》的许多相同条款,包括FTC反驳制药公司提供的消费者利益证据的能力。

第S.1041号法案——《修订《美国法典》第35条以解决生物制剂专利侵权问题的法案》

第S.1041号法案与第S.1040号法案是在同一日期由同一批参议员提出的,截至本文撰写时,Congress.gov尚未收到该法案的文本。先前针对生物制剂专利的法案曾试图鼓励终端免责声明,并对涉及现有技术药物的轻微改良或新给药形式的生物专利进行显而易见性推定。

第S.1097号法案——《机构间专利协调和改进法案》

与第S.1041号法案与第S.1040号法案一样,由参议员德宾与共同提案人格拉斯利、汤姆.提利斯(Thom Tillis)、克利斯.库恩斯(Chris Coons)和彼得.韦尔奇(Peter Welch)提出的第S.1097号法案的文本尚未在Congress.gov上公布。该法案将成立一个特别工作组,以改善FDA和USPTO之间在药品专利方面的沟通。

第S.1095号法案——《防止重大且浪费时间的滥用行为限制新仿制药合法创新法案》

4月3日,参议员艾米.克洛布查(Amy Klobuchar)与共同提案人泰德.克鲁兹(Ted Cruz)、科里.布克(Cory Booker)、格拉斯利、德宾、布卢门撒尔和韦尔奇共同提出了第S.1095号法案,该法案将授权FTC对向FDA提交虚假公民申请以拖延仿制药和生物仿制药审批的的制药公司采取执法行动。

第S.1096号法案——《保障负担得起的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可及性法案》

4月3日,参议员克洛布查与由8个原始共同提案人组成的两党联盟提出了《保障负担得起的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可及性法案》,该法案将禁止延迟仿制药、生物仿制药和可互换生物制剂市场准入的“延迟付费”交易。该法案的早期版本将授权FTC对解决与药品或生物制剂销售有关的专利侵权主张的任何一方启动执法程序。

创新促进委员会(C4IP)近日发表了一封信,对其中4项法案(S.1040、S.1041、S.1097和S.1096)表示“严重关切”。信中写道“尽管这些提案的初衷是好的,但每一项都有可能削弱美国专利制度的可预测性、可靠性和有效性”,并补充了一点,即第S.1040号和S.1041号法案“依赖于关于专利如何运作的被广泛揭穿的错误观念”。(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外国企业对特定集成电路、包含该集成电路的电子设备及其组件提起337调查申请;《浙江省人工智能专利布局与申请指引》发布(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与国旗相近似的商标注册驳回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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