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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就两方的再审申请立案审查。”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莱芜
2024年8月13日,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达制造)发布关于公司收到再审应诉通知书的诉讼进展公告,进一步披露了科达制造子公司江苏科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科行”)与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南环保)的技术秘密纠纷案最新进展。
1、9600万判赔变2328.52万,原被告均申请再审
2019年10月,江南环保以江苏科行、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科达制造及江苏科行前法定代表人刘某某侵害其氨法脱硫除尘一体化超低排放技术秘密为由,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合计索赔9600万元。
2020年12月,南京中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支持了江南环保的索赔金额,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江南环保技术秘密的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500万元,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00万元,合计9600万元。
2021年1月,江苏科行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在二审中提交了新证据。最终,最高院二审撤销了南京中院的判决,判令江苏科行立即停止侵害江南环保技术秘密的行为,赔偿江南环保经济损失2228.52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之初的合理开支100万元,以及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和上诉请求。
因不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江苏科行于2024年5月先行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近日,江南环保同样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就两方的再审申请立案审查。
2、技术具有显著的商业价值
氨法脱硫除尘一体化超低排放技术是一种先进的环保技术,具有显著的商业价值。据悉,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六院11所拿下的氨法脱硫超低排放项目,合同总金额达到2.7亿元。
江南环保作为国际领先的大气污染治理环保企业,在氨法脱硫除尘一体化超低排放技术领域取得了骄人成就,拥有细分市场超过80%的市场份额 。江南环保拥有多项氨法脱硫脱碳核心专利,在全球电站锅炉、石油化工行业建成、在建400多套相关装置。虽然江南环保并没有披露过具体的财务数据,但我们可以从侧面了解到该技术能够给江南环保的巨大的收益。
对江苏科行来说,其承担的陕西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2×280t/h锅炉脱硫本体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成功投运标志着科行环保自主研发的国内首套多区双循环氨法脱硫除尘一体化超低排放装置技术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如此看来,该技术的商业价值让双方有十分充足的理由重视这场因“挖人”行为而引起的高额技术秘密纠纷案。让我们持续关注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结果。
附:本次公告
(原标题:原被告双方申请再审,因不服9600万判赔变2328.5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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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莱芜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原被告双方申请再审,因不服9600万判赔变2328.52万(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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