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十八)│ 欧盟商标撤销和无效程序简述

深度
纳暮2年前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十八)│ 欧盟商标撤销和无效程序简述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本文对欧盟商标撤销和无效程序进行简单分析。”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王川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欧盟一直是中国重要的贸易和经济伙伴之一。欧盟统计局2023年2月15日数据显示:2022年,欧中贸易额达到8563亿欧元,同比增长22.8%。其中欧盟对华出口2303亿欧元,同比增长3%,自华进口6260亿欧元,同比增长32.1%。知识产权保护及纠纷是“出海”中国企业不可避免的重大挑战之一。近年来中国企业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问题日益突出,本文对欧盟商标撤销和无效程序进行简单分析,希望对中国企业应对欧盟商标纠纷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欧盟商标撤销和无效程序的基本规则主要载于《欧盟商标条例》(EUTMR)第58条至第60条、第62条和第64条以及《欧盟商标委派条例》(EUTMDR)第12条至第20条。本文将基于上述条例以及《欧盟商标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对该程序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


一、欧盟商标撤销和无效程序概述


(一)受理机构


欧盟商标撤销和无效程序的受理机构为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


(二)申请人主体


撤销和无效程序不能由欧盟知识产权局依职权启动,只能在收到第三方的申请后启动。


撤销申请或基于绝对理由的无效申请(《欧盟商标条例》第58条和第59条)可由以下主体提出:


1.任何自然人或法人,或

2.为代表制造商、生产商、供应商或服务商、贸易商或消费者的利益而成立的任何团体或机构,根据管辖该团体或机构的法律条款,该团体或团体有权以其自身名义起诉和被起诉。


关于撤销申请或基于绝对理由的无效申请,申请人无需证明其存在利害关系。这是因为,不同于基于相对理由提出的无效申请保护的是特定在先权利所有人的利益,撤销申请和基于绝对理由的无效申请旨在保护公众利益(包括基于未使用提出的撤销,以及撤销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注册商标均出于对公众利益的保护)。 


基于相对理由的无效申请(《欧盟商标条例》第60条)可由以下主体提出:


1.在先申请或注册商标所有人及其授权的被许可人,

2.商标被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注册的所有人,

3.在先使用商标所有人及其授权的被许可人,

4.依法有权行使在先原产地名称或地理标志权利的任何人,或

5.根据欧盟立法或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在先权利,即: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工业产权,的所有人。


根据《欧盟商标条例》第81、82、91或92条提出的撤销或无效申请(特别是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特定撤销和绝对理由),与撤销申请或基于绝对理由提出的无效申请,在权利方面遵循相同的规则(《欧盟商标条例》第74(3)条)。


(三)申请方式


撤销和无效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只要符合所有受理要求,不强制使用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供的表格。但是,建议使用官方表格,以避免不必要的形式审查补正。撤销和无效申请可通过电子方式提交。


相较于纸质申请而言,电子申请更为便利、高效和安全,具体表现为:

1、电子申请信息和欧盟知识产权局的内部数据直接整合,使申请流程更加高效和精简;

2、在线表格内置的帮助和搜索选项能很好的帮助完成申请;

3、电子申请提供验证功能,避免不予受理的情况;

4、申请费直接通过欧盟知识产权局服务器缴纳,更加安全。


(四)申请语言


撤销和无效申请必须以欧盟知识产权局的五种官方语言(英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及西班牙文)之一提出。


(五)申请费


撤销和无效申请的官费都是630欧元/每件。


在支付申请费之前,撤销和无效申请不会被视为已提交。因此,在审查申请可否受理之前,欧盟知识产权局将首先检查是否已收到申请费。


作为一项一般原则,无论结果如何,撤销和无效申请费都是为提交申请而应支付的费用。因此,在不予受理的情况下不予退还。


在任何阶段撤回撤销和无效申请,申请费都不会退还。但是,如果撤销和无效撤回申请与原始申请在同一天到达欧盟知识产权局,则申请费将被退还。


(六)撤销理由


根据《欧盟商标条例》第58条,欧盟商标获准注册之后,申请撤销的理由主要包括:


1.如果在连续五年内,该商标没有在欧盟在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真正使用,并且没有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2.如果由于所有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该商标已成为其注册的商品或服务在贸易中的通用名称;
3.如果由于商标所有人自行或者许可他人在核定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商标误导公众,尤其是在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质量或地理来源方面引起误认的。


(七)无效理由


无论是基于相对理由还是绝对理由,如果仅就欧盟商标注册的部分商品或服务存在应当予以无效的情形的,应当仅就这些商品或服务宣告该商标注册无效。


1、无效的绝对理由


根据《欧盟商标条例》第59条,欧盟商标无效的绝对理由主要包括:


(1) 违反《欧盟商标条例》第7条规定(即:注册程序中依职权审查的驳回理由)注册的欧盟商标;
(2) 申请人在提交商标申请时有恶意行为。


如果欧盟商标的注册违反了《欧盟商标条例》第7条第(1)款第(b)项(即:缺乏显著性的商标)、第(c)项(即:仅由在贸易中可用于指定商品的种类、质量、数量、预期用途、价值、地理来源或生产时间或提供服务的时间,或商品或服务的其他特征的标识组成的商标)或第(d)项(即:仅由在当前语言中或在善意和既定的贸易惯例中已成为惯例的标识组成的商标(约定俗成))的规定,但由于通过使用,该商标在其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获得了显著特征,则不得宣布该商标注册无效。


2、无效的相对理由


根据《欧盟商标条例》第60条,欧盟商标无效的相对理由主要包括:


(1)与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
(2)未经所有人同意,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所有人的商标进行注册;
(3)与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在先使用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
(4)与在先原产地名称或地理标志构成相同或近似;
(5)根据欧盟立法或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在先权利,即: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工业产权,该商标的使用可能被禁止。


如果上文所述权利的所有人在提交无效申请之前,已经明确同意他人以自己名义将其商标进行注册,则该欧盟商标不应予以无效宣告。


如果上文所述权利的所有人已经就该欧盟商标提出过无效申请,他不得基于其他权利再次提出新的无效申请,如果该权利本可以在第一次无效申请援引。


二、欧盟商标撤销和无效程序具体流程


欧盟商标撤销和无效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以下阶段:


(一)提出撤销和无效


申请人向欧盟知识产权局对已注册的欧盟商标提交撤销或无效申请启动程序。欧盟商标所有人被告知该撤销或无效申请后,可通过欧盟知识产权局网站访问相关电子文件。针对尚未注册的欧盟商标申请或已失效注册欧盟商标提出的撤销和无效申请将被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收到撤销和无效申请后,欧盟知识产权局首先审查申请人是否已支付相应的申请费。如果未支付申请费,则视为未提交申请。


接下来,欧盟知识产权局将审查申请的可受理性。存在两种影响是否受理的缺陷:


1、绝对缺陷(Absolute deficiencies):提交申请后无法补救的缺陷。这些缺陷将自动导致申请被视为不可受理。


2、相对缺陷(Relative deficiencies):在提交申请后可以补救的缺陷。欧盟知识产权局要求撤销和无效申请人在2个月的不可延长期限内弥补不足之处,否则申请将被视为不可受理。


(三)对抗期


撤销和无效申请被受理后,欧盟知识产权局将在登记册中记录有争议的欧盟商标的未决撤销和无效程序,便于第三方知晓。同时,撤销和无效程序进入对抗期。撤销和无效申请书及相关文件被发送给欧盟商标所有人,并通知各方提交意见(使用证明等)。


(四)撤销和无效程序结束


通常有两轮质证,然后结束对抗期,欧盟知识产权局准备做出决定。一旦决定成为最终决定(即,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诉讼,或诉讼程序结束),欧盟知识产权局将根据《欧盟商标条例》第64(6)条的规定在登记册中做出相应的记录。


如果欧盟商标被撤销,该商标自撤销申请之日起,在所有人的权利已被撤销的范围内,被视为不具有《欧盟商标条例》规定的效力。


如果欧盟商标被宣布无效,该商标从一开始就被视为不具有《欧盟商标条例》规定的效力。


三、结语


从上文可见,欧盟商标撤销和无效程序与我国的撤销和无效宣告请求程序有相似之处,同时也存在较大差异,笔者希望通过上述梳理和介绍,对中国企业在欧盟进行商标维权有所启发和借鉴,帮助中国企业更加从容地应对相关问题。


相关阅读: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一)│ 英国商标注册制度详解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 印度商标维权路径探析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三)│ 印度专利申请加快审查途径介绍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四)│ 美国专利申请加快审查简介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五)│ 欧洲单一专利和统一专利法院制度介绍(上)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六)| 南非商标保护的主要路径(上)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六)│ 南非商标保护的主要路径(下)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七)│ 巴西专利申请的加速审查介绍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八)│ 浅谈印度专利分案申请实务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九)│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制度特色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十)│ 新加坡:通过主张商标假冒侵权对在先商标权进行保护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十一)│ 印度尼西亚著作权保护情况概述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十二)│ 缅甸商标保护制度及近况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十三)│ 土耳其专利申请途径及现状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十四)│ 印度与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制度的异同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十五)│ 印度尼西亚简易专利制度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十六)│ 越南最新知识产权法关于商标制度的修改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十七)│ 印度尼西亚发明专利制度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十八)│ 欧洲单一专利和统一专利法院制度介绍(下)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十九)│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知识产权立法综述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十)│ 阿联酋专利制度制度概况及特点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十一)│ 加拿大商标注册和侵权救济浅议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十二)│ 浅谈俄罗斯对商标的保护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十三)│ 越南知识产权司法制度研究(上)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十三)│ 越南商标制度介绍之申请注册篇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十三)│ 越南商标制度介绍之异议无效篇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十三)│ 越南商标制度介绍之侵权维权篇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十三)│ 越南著作权保护情况概述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十四)│ 印度尼西亚商标制度介绍之注册申请篇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十四)│ 印度尼西亚商标制度介绍之侵权维权篇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十四)│ 印度尼西亚商标授权确权制度简介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十五)│英国专利制度简介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十六)│ 韩国专利申请和审查程序介绍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十七)│ 欧洲专利制度简介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十八)│ 欧盟商标撤销和无效程序简述


(原标题:欧盟商标撤销和无效程序简述)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王川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编辑:IPRdaily赵甄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十八)│ 欧盟商标撤销和无效程序简述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系列文章(二十八)│ 欧盟商标撤销和无效程序简述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纳暮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4042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34361.html,发布时间为2023-06-14 11:40:08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