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法院投稿诉讼招聘TOP100政策国际视野人物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湾区IP动态职场商标Oversea晨报董图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律所

专利权项的多引多缺陷分析

机构
其言朗朗6年前
专利权项的多引多缺陷分析

专利权项的多引多缺陷分析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李哲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原标题:浅析专利权项的多引多缺陷


专利法实施细则22.2款规定“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业内一般会将“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的情况叫做“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引用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简称为“多项引多项”或“多引多”。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并列独立权利要求引用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则不属于多引多。


如上述专利法实施细则22.2款的规定所述,在中国不允许在权利要求(以下,有时会简称为权项)中存在多引多的情况。需要说明的是,在有些国家(例如,日本、美国等)是允许多引多的情况出现的。因此,通过PCT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进行申请时,可以根据各个国家的具体规定来选择是否保留多引多权项(即,存在多引多情况的权利要求)。当然,在向国内申请时,考虑到例如为了在权利要求书中尽量多的包含技术方案而不缴纳权利要求附加费等,也可以保留多引多权项。而且,由于有些国家允许多引多权项,因此多引多权项经常出现在外内申请(即,国外专利通过PCT或巴黎公约途径而向国内进行的申请)中。


以下对发明专利的多引多权项的修改时机、修改方法等进行说明。


一、修改时机


时机1)申请阶段进行修改


包括:国内案在撰写申请文件时直接撰写为非多引多权项、涉外案在通过巴黎公约途径进入国内时直接修改申请文件、涉外案在通过PCT途径进入中国国内时进行PCT28/41条修改。


时机2)在主动修改期限内进行修改


即,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或者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提出修改。


时机3)收到OA通知书时进行修改


在OA通知书中如果审查员指出了多引多缺陷,则在答复时进行修改。然而,即使在OA通知书中审查员并未指出多引多缺陷,申请人也可以依据节约审查程序原则来主动进行修改。


时机4)接到审查员的联络而进行修改


有时,审查员会主动电话联系代理人(未委托代理机构时为申请人)告知权项有多引多缺陷,希望主动进行修改。这种情况多出现于OA阶段审查员并未指出多引多缺陷,而且申请人也并未在OA答复书中主动进行修改的时候。此时,如果按审查员的要求对多引多缺陷进行修改,则一般会直接获得授权,否则会收到下一次OA通知书。


在时机1进行修改的优点在于,在发明申请不存在其他缺陷时可以尽早获得授权;其缺点在于,如果是通过删除技术方案的方法(如下述方法1、2)来修改权项,则有可能会在后续程序中出现修改超范围的情况出现(例如,在删除了某一技术方案并且说明书中并未明确记载有该技术方案的情况下,如果在后续程序中想要通过修改保护该技术方案的话,有可能会涉及修改超范围的问题),当然如果是PCT进入中国国内阶段的申请,则由于判断修改超范围的基础是国际公开文本,因此不会涉及上述修改超范围的问题,另一缺点在于,如果是通过拆分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方法(如下述方法3)来修改权项,则会增加权项数,所以因该修改而导致权项数超过10项时需要缴纳额外的权利要求附加费。


在时机2~4进行修改的优点在于,可以根据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或根据其他国家同族申请的审查结果来最大限度地保留技术方案、不会出现上面提到的修改超范围的问题、不会发生额外的权利要求附加费;其缺点在于,在OA通知书中会被审查员指出存在多引多缺陷。


二、修改方法


作为存在多引多缺陷的权项,举出以下示例以进行相关说明。


1. 一种**,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A。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B。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C。

4. 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D。

在上述示例中,权4存在多引多缺陷。


方法1)修改存在多引多缺陷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例如,修改为:


1. 一种**,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A。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B。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C。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D。

或者,将权4修改为“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D。”、“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D。”、或“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D。”。


方法2)修改作为引用项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例如,修改为:


1. 一种**,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A。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B。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C。

4. 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D。

或者,将权3修改为“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C。”。


方法3)拆分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例如,修改为:

1. 一种**,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A。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B。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C。

4.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C。

5. 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D。


或者,


1. 一种**,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A。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B。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C。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D。

5.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D。

6.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技术特征D。


方法1、2的优点在于,权项的引用关系会比较简洁,修改不易出错;其缺点在于,需要删除部分技术方案。方法3的优点在于,无需删除技术方案;其缺点在于,权项数会变多,而且在多引多权项比较多时权项的引用关系会比较混乱,修改容易出错。


总之,在目前的审查环境下,由于发明专利基本不存在不发OA通知书而直接授权的情况(即使没有多引多缺陷,审查员一般也会以其他理由发出至少一次OA通知书),因此在时机1进行修改只有坏处,而不会带来任何明显的好处。由此,对于发明专利,一般不建议在时机1进行修改。而且,由于多引多缺陷并非是无效条款,因此甚至可以是审查员不指出就不修改(实际案件中存在具有多引多缺陷而被授权的案例)。此外,多引多缺陷的修改方法并没有标准答案,可以单独使用上述方法1~3来进行修改,也可以结合使用上述方法1~3来进行修改,但其修改宗旨始终应该为:保留尽量多的技术方案、尽量保留保护范围大的权项、权利要求书简要清楚。最后,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由于实用新型只进行初步审查,而且在初步审查中如果形式上没有发现问题就可直接获得授权,因此建议在上述时机1直接进行修改以避免收到OA或补正通知书,这有利于尽早获得授权。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李哲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推荐阅读(点击图文,阅读全文)


专利权项的多引多缺陷分析

开年重磅!寻找40位40岁以下企业知识产权精英(40 Under 40)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专利权项的多引多缺陷分析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其言朗朗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1245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21801.html,发布时间为2019-05-27 09:31:34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