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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回应“‘捂脸表情’被注册”:聊天不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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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7年前
商标局回应“‘捂脸表情’被注册”:聊天不构成商标侵权!

商标局回应“‘捂脸表情’被注册”:聊天不构成商标侵权!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商标局回应捂脸表情被注册:聊天不构成商标侵权


 “捂脸表情”被人注册成商标一事引发关注。2018年9月14日,商标申请人金召平告诉记者,他只是在服装、鞋、帽领域申请商标注册,其他领域(包括聊天表情)使用该表情不构成侵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还在异议期,任何人和公司均可提出异议。即使该表情被注册成商标,网友在聊天过程中使用该表情也不构成商标侵权。


“捂脸表情”被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8月中旬至今,一张“捂脸表情”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截图在网络广泛传播。有网友发微博称,大家在微信聊天中最常用的“捂脸表情”被人申请注册成了商标,以后聊天使用该表情或许就构成了商标侵权。一时间,“捂脸表情”商标如果成功注册,是否侵犯表情设计者的著作权、以后聊天使用该表情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等内容成为网友热议话题。


2018年9月14日下午,记者在中国商标网查询发现,该表情确在被进行商标注册申请中,目前正处于商标初步审定的异议期。该商标申请人金召平告诉记者,他经营有一家服装公司,公司平时会设计和生产各种服装。“这个表情我们已经用了一两年,平时就是印在T恤、裤子等服饰上面。”


金召平说,他所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类别是第25类,也就是服装、鞋、帽领域,与其他商标类别的商标申请互不冲突,也不影响网友在聊天中使用“捂脸表情”,更构不成对他的商标侵权。


面对网友疑惑,他表示,之前看到“小黄脸”的图案非常受大家喜爱,于是开始在自己服饰公司生产的衣服上面印制“捂脸表情”。“之所以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在服饰领域保护该表情。”


有网友质疑,金召平所申请的商标与微信聊天中使用的“捂脸表情”高度相似,除了一个是彩色,一个是黑白的外并无其他区别,怀疑其商标侵权。金召平认为,他所申请的商标并不构成侵权,因为现有商标类别中并没有关于网络聊天表情包的商标分类,他也没有开发聊天软件,并使用该表情。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申请仍处初步审定阶段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也有关注此事,目前金先生所申请的“捂脸表情”还在初步审定阶段的异议期,并没有成功注册,任何个人和公司对该商标的注册存在其他意见,均可提起异议申请。


上述工作人员介绍,我国现有商标分45个类别,网络聊天表情包属于新生事物,目前还没有关于聊天表情包的商标申请。“金召平所申请的商标类别为25类,国家只是在服装、鞋、帽领域对其进行保护,不妨碍大家使用该表情注册餐饮、住宿等领域的商标。”


对于网友在以后的聊天中使用该表情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这名工作人员回复称,大家在聊天中使用“捂脸表情”并不会构成商标侵权,仍可正常使用。至于该商标是否原创、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问题,是法律方面的问题,不在商标局裁定范围。


并补充说道,如果在商标审定公告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使其商标成功注册,其他个人或公司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无效宣告。



来源:新京报

记者:刘名洋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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