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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法律定义、司法实践与学术争议切入,试图厘清AI生成内容的版权边界。”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廖明超
目录
一、法律困境:当“作者”定义遭遇技术革命
二、司法破局:中美裁判路径的分野
三、学术激辩:工具论VS虚无论
四、以“用户贡献比例”划定版权边界,明确用户贡献主导性作为确权核心标准
五、AI生成图片可版权性的立法建议
六、结语:在技术狂潮中重建法律坐标
人工智能绘画技术的爆发式发展,正在颠覆传统著作权法的逻辑体系。从Midjourney到Stable Diffusion,用户仅需输入文字指令即可生成精美图片,但由此引发的法律争议却日益尖锐:这些图片是否构成“作品”?用户能否主张版权?本文从法律定义、司法实践与学术争议切入,试图厘清AI生成内容的版权边界。
一、法律困境:当“作者”定义遭遇技术革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者”被限定为“创作作品的自然人”及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而“创作”的核心在于人类直接产生作品的智力贡献。然而在AI绘画场景中,用户与生成结果的关系变得模糊——究竟是用户在创作,还是算法在创作?
1. 独创性标准的撕裂
法律要求作品必须具备“独创性”(独立完成+最低创造性)。传统理论认为,AI生成内容本质是算法对海量数据的概率性重组,缺乏人类“思想情感的表达”。但反对者指出:当用户通过多次提示词迭代、参数微调(如构图比例、光影参数)干预生成过程时,其投入的智力已接近传统艺术家对工具的使用(如使用Photoshop创作)。
2. 权利主体的真空地带
若否认用户版权,则AI生成图片可能沦为“法律弃儿”——开发者未参与具体创作,AI系统无法成为权利主体,用户又因“贡献不足”被排除在外。这种真空状态将导致大量数字资产陷入权属混乱,阻碍文化产业发展。
二、司法破局:中美裁判路径的分野
全球司法机关正通过个案裁判探索规则,中国与美国的实践差异尤其值得关注。
1. 中国:承认“过程性贡献”的渐进保护
北京互联网法院AI绘画侵权国内第一案(2023):用户使用AI生成古风人物图片后被他人盗用,法院首次认定“提示词设计构成智力劳动”,判令侵权方赔偿500元。尽管未明确赋予完整著作权,但开启了保护先河。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AI生成图被侵权案(2025):用户在生成图片后,通过局部修图软件调整细节并添加署名水印。法院判决该图片构成美术作品,特别强调“用户对人物姿态、服饰纹样的描述占画面表达70%以上,构成创造性主导”。
2. 美国:坚守“人类主导性”的严格门槛
《太空歌剧院》案(2023):艺术家Jason Allen使用Midjourney生成的画作在美国版权局申请登记被拒,理由是其无法区分“人类创意与AI随机输出的比例”。
核心立场:美国判例强调“人类必须主导表达形式的形成”。若生成过程存在算法黑箱(用户无法预测输出结果),则否认版权保护。
3. 中美裁判路径的分野本质
中国更关注“投入过程的创造性”,美国则聚焦“输出结果的可控性”。这种差异折射出法律体系对技术冲击的不同应对策略。
三、学术激辩:工具论VS虚无论
学界围绕AI生成内容的法律地位形成两大阵营:
1. 工具论支持派
核心观点:AI与画笔、相机无本质区别。当用户通过具体提示词(如“赛博朋克风格,75%写实+25%抽象,左侧逆光视角”)引导创作时,已实现“思想到表达的转化”(李伟民,2024)。 产业论证:赋予版权可激励用户投入创作,推动AI技术商业化应用。据统计,2023年中国AI绘画市场规模已达47亿元,法律保护缺位将导致交易成本激增。
2. 权利虚无派
独创性批判:多数用户仅输入“一位美丽的女子”等简单指令,生成结果具有高度随机性,不符合“最低创造性”标准(游云庭,2023)。
产业论证:若对AI生成内容普遍赋权,可能导致“版权荒漠化”——每天数十亿张AI图片自动获得保护,最终瘫痪版权登记与维权体系。
四、以“用户贡献比例”划定版权边界,明确用户贡献主导性作为确权核心标准
面对AI的迅猛发展对现有著作权法体系的冲击,笔者提出“用户贡献比例标准”,即将贡献比例作为判断用户能否就AI生成内容拥有版权的标准。具体而言,若图片的独创性表达主要由用户贡献,则用户可成为著作权人。换言之,当用户对生成图片的具体表达元素(如人物动作、色彩搭配、构图逻辑)具有一定控制力,且其贡献比例大于AI算法的随机性影响时,可承认其著作权。反之,若AI算法随机性占据主导,则排除版权保护。比如,通过提示词等与画面元素的映射分析,对用户贡献比例量化、评估,如果贡献比例超过50%即可确认用户拥有版权。
第一:AI原始生成或者主要由ai生成的图片,用户没有贡献或者贡献比例低,排除版权。比如用户输入“山水画”等基础指令,直接使用AI首次输出结果。排除的理由在于,此时生成内容由算法随机性主导,用户缺乏对画面细节(如山脉走向、树木形态)的实质性控制,用户贡献比例低于50%,不符合独创性要求。
第二:用户深度介入AI生成或者对AI生成内容再创作,贡献比例高,可赋予版权。
用户深度介入AI生成,比如用户输入细节提示词、调整参数、筛选结果等,用户对作品的创作做出了主要贡献。或者用户对AI生成内容进行实质性再创作,用户贡献比例超过50%,此时整体作品可视为“用户智力成果”。
比如,用户通过以下行为深度介入后得到的图片,提示词迭代(如“水墨山水,山体陡峭度70%,云雾浓度调整为二级”)、参数调整(修改风格权重、分辨率、长宽比)、结果筛选(从100张输出中选取3张合成)。这样深度介入得到的图片,用户贡献比例高,可赋予版权。
五、AI生成图片可版权性的立法建议
引入“贡献度评估算法”:通过自然语言处理NLP技术解析提示词与画面元素的关联性,结合参数调整次数、结果筛选比例等数据,量化用户贡献值(如“每项有效指令+5%贡献度”)。 设定确权阈值:参考欧盟《人工智能法案》草案,当用户贡献度≥50%时认定其享有版权,否则排除保护。
六、结语:在技术狂潮中重建法律坐标
AI生成图片的版权问题,本质是工业时代著作权法对数字文明的艰难适配。当前司法实践通过个案衡平暂时缓解冲突,但长远需构建AI版权特殊规则:既避免将AI神化为“虚拟作者”,也不应忽视人类在人机协同中的创造性价值。按贡献比例确权标准或可成为破局之钥——它并非妥协,而是法律在技术革命浪潮中保持定力的智慧。
(原标题:AI生成图片有无著作权?技术革命下的法律博弈与按用户贡献确权)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廖明超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AI生成图片有无著作权?技术革命下的法律博弈与按用户贡献确权(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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