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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4年10月8日开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郑州兰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五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IPO那些事儿#
世盟股份IPO中止审核:研发投入和专利数均为零,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降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世盟股份)深交所主板IPO于去年10月26日顺利过会,今年3月31日因IPO申请文件中记录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而中止审核。
资料显示,世盟股份专注于为跨国制造企业提供定制化、一体化、嵌入式的供应链物流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包括运输服务、仓储及管理服务、关务服务在内的全方位、一体化综合物流服务,助力客户缩短生产周期、降低库存成本、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招股书显示,此次IPO,世盟股份计划募集资金70842.31万元,其中2.1亿元用于世盟供应链运营拓展项目,4亿元用于世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6033万元用于世盟公司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4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世盟股份来自供应链综合物流服务的收入占比分别为52.22%、51.42%、63.68%和66.91%,其中来自运输业务的收入占比分别为38.1%、35.85%、45.65%和49.01%。此外,该公司来自干线运输服务业务的收入占比分别为47.78%、48.58%、36.32%和33.09%。
由此可见,该公司主要收入来自物流和运输。报告期内,该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23.39%、18.13%、19.95%及23.75%。从2020年至2022年,该公司干线运输服务毛利率分别为23.67%、15.71%和9.74%,下降幅度较大。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各业务单位价格和单位成本的变化情况量化分析综合毛利率的波动原因;结合议价能力、自由运力、外协运力占比、油价变动等影响因素,区分业务不同分析说明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结合公司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市场竞争情况等说明不同业务间毛利率差异的原因。
事实上,世盟股份来自干线运输服务的毛利率在持续下降,而该公司在技术研发上的花费为零。没有研发投入,就没有专利技术。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授权专利,仅拥有1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来源:IPRdaily综合壹财信、电鳗快报)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意大利药企Recordati将收购药物Enjaymo的全球版权
美东时间2024年10月4日,意大利公司Recordati宣布与赛诺菲达成一项协议,获得Enjaymo(sutimlimab)的全球销售权,这是目前唯一获准用于治疗冷凝集素病(CAD)的靶向生物制剂,冷凝集素病是一种罕见B细胞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
根据协议条款,Recordati将支付给赛诺菲8.25亿美元的预付款,如果净销售额达到或超过高峰年预期销售额的上限,还将支付最高2.5亿美元的额外商业里程碑付款。
过去12个月(截至2024年8月),Enjaymo带来的收入约为1亿欧元,预计2025财年的收入将超过1.5亿欧元,销售峰值可能达到2.5-3亿欧元,是目前水平的两倍多。
Recordati预计,该交易对2024年的收入贡献很小,但将立即增加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到2025年,其利润率将高于目前罕见病公司的平均水平。(来源:同写意)
iPhone生物识别专利纠纷案苹果胜诉,3.6亿美元索赔被驳回
彭博社10月4日发布博文,报道称在一起涉及 Touch ID、Face ID 的专利纠纷中,苹果公司申诉,法院驳回了原告超过3.6亿美元(当前约25.4亿元人民币)赔偿的请求。
据报道,美国西得克萨斯地区法院的陪审团周五裁定,苹果公司产品所使用的Secure Enclave设计,并未侵犯Identity Security LLC公司4项相关专利。
苹果在2013年于iPhone 5s中引入了安全隔区,旨在保护敏感用户数据,包括Touch ID和Face ID数据。
Identity Security LLC公司在2021年起诉苹果侵权,目前尚不清楚该公司是否会对裁决提出上诉。(来源:IT之家)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浙江省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金种子”计划实施方案》印发
为扎实推进国家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培育一批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样板企业,近日,浙江省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浙江省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金种子”计划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将以“立足一平台、构建三级库、打通五条链”为主线,全力探索优质专利转化为专利密集型产业产品的强省路径。
《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全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构建形成全省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生态体系,专利密集型产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升。累计入库培育“金种子”企业1万家以上,打造“金种子”样板企业100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500家以上;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国家和国际标准企业5000家以上;实施“金钟子”计划专利产业化项目500项以上,向国家“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输送“金种子”企业1000家以上;培育形成1万件以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力争实现专利质押融资登记额3000亿元以上、专利密集型产品产值达5000亿元以上;助推一批创新企业成功上市。(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提升专利质量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协作机制》印发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提升专利质量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协作机制》印发,进一步规范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从源头上促进专利质量提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成立提升专利质量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规制工作。
二是抓好源头治理。围绕专利质量提升,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实施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建立覆盖专利“全生命周期”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切实推动专利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完善专利评估体系,加强专利评估结果的运用。在各级各类涉及专利指标的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引入专利评价机制,将专利质量和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主要条件。
三是加大规制力度。对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实施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予以行政处罚,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予以信用惩戒。对代理、诱导、教唆、帮助他人实施各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代理机构或个人,依据《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加强协同管理。对区非正常专利申请占比较大的单位将加强指导和监管,涉及单位对非正常专利申请人予以公示通报;对非正常专利申请人在涉及专利指标的人才评价、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等申报工作中审慎推荐;对非正常专利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自治区专利奖、质量奖、专利实施项目、专利优先审查、专利申请费减等申报工作中,一年内不予办理。
五是强化宣传培训。积极组织开展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多途径、多形式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科研人员、院校师生、医护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专利代理从业人员及涉及专利的项目承担人员等对非正常申请行为的知晓度。(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斯坦福报告:全球已授权的人工智能专利61.1%来自中国
今年4月,斯坦福大学发布《2024年人工智能指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近日,赛迪智库对该报告进行了编译。该报告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极高的影响力,是美国、英国和欧盟等经济体政策制定者的重要参考资料。值得注意的是,斯坦福大学已连续7年发布人工智能指数报告,今年发布的报告是迄今为止最全面的版本,梳理总结了人工智能的研发、技术性能、负责任的人工智能、经济、科学与医学、教育、政策与治理、舆论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分析了人工智能技术进步、公众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看法以及人工智能发展的地缘政治动态等重要趋势。
《报告》指出,过去十年,人工智能专利数量显著增加。全球已授权的人工智能专利大部分来自中国(61.1%)和美国(20.9%)。
《报告》显示,2023年,著名机器学习模型总数排名前三的国家分别为美国、中国和法国,其中,美国以61个著名机器学习模型遥遥领先,中国以15个紧随其后,法国以8个紧随其后。自2019年以来,欧盟和英国首次在生产的著名人工智能模型数量上超过中国。
《报告》显示,从2016年到2023年,全球主要经济体共通过了148项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法案。其中,制定与人工智能相关法案数量最多的国家是美国(23项),其次是葡萄牙(15项)和比利时(12项)。近年来,美国和欧盟制定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法案数量均增长显著。仅2023年1年时间,美国就制定了25项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法案,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法规总数增长56.3%。欧盟制定的人工智能相关法案数量从2022年的22项增至2023年的32项,并在2024年通过全球第一个综合性人工智能法。(来源:中国电子报)
博西家用电器集团的案件可能会加剧专利法院之间的竞争
欧洲法院(CJEU)总检察长尼古拉斯.埃米利乌(Nicholas Emiliou)在德国博西家用电器集团(BSH)起诉瑞典伊莱克斯股份有限公司(Electrolux)的案件中发出了第二份意见书。如果欧盟法院在其判决书中同意了尼古拉斯.埃米利乌的意见的话,那么欧洲的法院在处理专利侵权诉讼时将会拥有更大的权限。这可能会加剧欧洲各专利法院之间的竞争。
德国公司BSH与瑞典公司Electrolux之间的争议目前正在CJEU接受着第二轮的审理。关键问题是,在涉及有关无效的论点时,瑞典法院是否可以就欧洲专利中尚未在瑞典生效的部分作出裁决。尽管《布鲁塞尔一号条例》第24条是作出上述解释的核心基础,但是这并不适用于处理非欧洲专利。
身为欧盟法院总检察长,埃米利乌认为,有关原告所有全球性专利的专利侵权诉讼都可以在欧盟被告的所在地提起。这一观点对于BSH来说是有利的。
同时,总检察长也认为,欧洲各国法院可以拒绝承认对非欧洲专利的无效指控诉讼拥有管辖权。此举是为了避免某些原告滥用欧盟法院提供的解决方案。
业内人士认为,根据这一观点,统一专利法院(UPC)和欧洲各国法院不仅可以就有关土耳其的欧洲专利的侵权行为进行裁决,同时也可以就涉及英国专利的侵权行为作出判决。因此,他们可以在侵权诉讼中就专利的有效性作出裁定。例如,如果他们认为专利是无效的,那么就可以驳回侵权指控。
然而,此次诉讼的观察人士也向媒体表达了担忧,即欧盟法院根据总检察长意见所作出的判决并没有为法院提供有关他们应该如何开展行动的明确指导。(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浙江省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金种子”计划实施方案》印发;博西家用电器集团的案件可能会加剧专利法院之间的竞争(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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