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产业产权产权产权版权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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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影视演员、歌手、主持人等都能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明星,特别是在IP开发热潮中,一些有影响力的明星更被视为“热门IP”,其蕴藏的商业价值正在被发掘。”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娱乐产业的快速发展,很多影视演员、歌手、主持人等都能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明星,特别是在IP开发热潮中,一些有影响力的明星更被视为“热门IP”,其蕴藏的商业价值正在被发掘。明星的知识产权有哪些?他们又是如何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布局的?
一般来说,明星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创作型的明星,一种是拥有高知名度的明星。创作型明星作为版权内容的创作者,拥有所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和相关邻接权;而不是创作型的高知名度明星,可以将名字和肖像注册成商标,将其知名度转化为商标权,再通过商标权与商家合作,达到获利的目的。
就前者而言,比如最近时隔六年再发专辑的歌手周杰伦是典型的创作型明星,他进行歌曲创作,并做成了音乐专辑,通过开演唱会或借助互联网传播获得相应的版权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周杰伦本人就是这张专辑的创作者、著作权权利人。后者以林志玲为例,她并不是创作型艺人,但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可以通过广告、接戏等方式获利。但是林志玲的名字可以注册成商标,再通过与商家的合作中获利。
如今,在明星效应推动下,越来越多明星不仅为自己的名字、肖像、作品等进行知识产权保护,还在潮牌、餐饮等方面进行多方位的知识产权布局,开拓更宽广的商业版图。附着于明星知识产权的商品在市场经济中往往能让粉丝产生认同感,带动粉丝的感性消费,进而获得超过平均利润水平的超额利益。
明星一定程度上被视为潮流的风向标。不少明星都推出自创的潮流服饰品牌,譬如白敬亭的GOOD BAI、陈冠希的CLOT、周杰伦的Phantaci 、李晨和潘玮柏的NPC、林俊杰SMG、余文乐MADNESS、五月天阿信STAYREAL、鹿晗U.G.C、杨超越BABT、王嘉尔TEAM WANG等。这些品牌店通常都是明星亲自参与设计的原创服饰,因此十分看重自家品牌的商标和设计专利等等知识产权。
在餐饮业,不少明星也纷纷进军其中,开火锅店、开奶茶店等等。在三年前还没有疫情的2019年,可谓是明星餐饮的高光时刻.彼时陈赫的贤合庄火锅店火爆大江南北,陈赫自身的知名度赋予“贤合庄”这个商标独特的意义,这也吸引大量餐饮从业者加盟贤合庄,门店数量在这一年就突破了800多家,成为了卤味火锅龙头品牌。除了陈赫之外,还有郑恺的火凤祥、薛之谦的上上谦、关晓彤的天然呆......
在文创产品上,一些明星也进行了相关的商标申请。从偶像练习生C位出道的蔡徐坤给“应援棒”申请了专利,手办“小鲨鱼”和“一抹蓝”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对粉丝的昵称“KUN&IKUN”也申请了商标;华晨宇推出潮玩手办品牌Born to Love,并进行了商标注册。
明星除了将自己的知识产权应用在上述方面之外,还可以和股权相连接。明星通过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的方式与其他投资人合资成立公司或者以知识产权作价购买公司股份,未来公司如果成功上市,明星的股份也可以溢价数倍。譬如冯小刚电影公社就是由著名导演冯小刚联合华谊兄弟公司与地产商合作的电影主题旅游项目,冯小刚通过姓名或商标权的许可,亦可以获得丰厚的回报。
利用自己的创作或知名度对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开发,能挖掘出巨大的潜能与商机。但是明星也需进行全方位、细致的知识产权保护布局,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构建起更多元、宽泛的商业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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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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