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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IPRdaily推出“#优秀投稿作者#栏目”以来,每月我们都将优秀作者投稿文章进行分类汇总。本文将2021年10月份的原创文章分为经典案例分析、区域发展、知识产权产业发展、行业发展四个部分,供大家更有针对性的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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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区域发展
热点一:海外
二、行业发展
热点一:茶饮行业
热点二:汽车行业
热点三:旅游行业
热点四:娱乐行业
三、知识产权产业发展
热点一:知识产权
热点二:专利
热点三:商标
热点四:科创板
四、经典案例分析
热点一:专利
热点二:商标
一、区域发展
热点一:海外
美国苹果公司(Apple Inc.)于北京时间2021年9月15日凌晨1点在Apple Park发布iPhone13系列手机,这是苹果公司发布的第32款手机产品。北京品源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骆宗力先生撰写了《iPhone13为什么还在用“祖传刘海”》,从苹果公司的相关专利布局来探究苹果公司执着于采用“刘海屏”的原因。
如何将FRAND许可费率区别于专利侵权的合理使用费?为解决这个问题,Curtis·Dodd等专家提出了非常实用的自上而下(top-down)”法,详情请点击:《SEP与FRAND相关问题研究与思考(一)│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与FRAND许可费率》。
伴随“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业务拓展至海外市场。基于保护自身产品不被仿制侵权,以及获得知识产权武器用于被诉侵权时自卫等目的,中国企业在海外各国的专利申请量越来越高。如何在实操过程中,更方便地了解所申请专利的法律状态和专利年费情况,进而高效决策?合享智泉在其文《各国/地区专利年费查询(十四)|荷兰专利法律状态和年费查询步骤》中,对全球二十余个国家/地区/组织的专利法律状态和年费查询方法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以图文结合的方式进行展示,清晰且易于查询。本文主要介绍了荷兰的专利法律状态和年费查询方法。
2021年9月伦敦时装周开启的时装月,也是英国脱欧和新冠疫情后的第一个世界时装月。但英国脱欧后导致的知识产权法的变化,将使设计师在之后应对市场受本月时装秀“启发”而产生的时装抄袭行为时比之以往有更多的不确定性。理论上,在伦敦时装周上首先发表的设计可能在欧盟得不到保护,而在米兰先发表的设计则在英国得不到保护。那被侵权的设计师们,该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许你可以在麦仕奇知识产权发表的《聚焦伦敦时装周:设计在英国/欧盟的保护问题》中找到答案。
伴随“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业务拓展至海外市场。基于保护自身产品不被仿制侵权,以及获得知识产权武器用于被诉侵权时自卫等目的,中国企业在海外各国的专利申请量越来越高。如何在实操过程中,更方便地了解所申请专利的法律状态和专利年费情况,进而高效决策?合享智泉在《各国/地区专利年费查询(十五)|塞尔维亚专利法律状态和年费查询步骤》中,对塞尔维亚的专利法律状态和年费查询方法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以图文结合的方式进行展示,清晰且易于查询。
自从201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Alice案作出判决以后,越来越多的软件类专利被美国审查员以不符合美国专利法第101条款所规定的可专利性为由驳回。作者陈茜在《浅谈美国专利法第101条涉及计算机软件领域的驳回情形》中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美国专利法第101条涉及计算机领域的驳回情形及答复策略。
二、行业发展
热点一:茶饮行业
IPRdaily推出奶茶行业专题系列报道,深入挖掘各大奶茶品牌商标背后的故事,尝试以更加多元的视角,去探索更不一样的看法。继上月了解低端、中端、高端的新式茶饮的商标故事之后,作者阿栀转变视角,探讨了0糖饮料背后的故事。她以上世纪的“建怡”、轻怡”0糖可乐为切入点,系统的讲述了20世纪0糖饮料的发展历程。本世纪以来,愈来愈多类似于元气森林的国产品牌打破了“两乐水淹七军”的铁幕,开拓了国内0糖的饮料赛道。但国产品牌在看似一帆风顺的外表下,实则危机四伏——详看阿栀的《茶饮的商标故事(五)|零糖饮料,年轻人的解药?》一文。
国产品牌不仅在0糖赛道表现良好,在袋装茶市场中也有异军突起之势。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茶叶面临着行业集中度低、规模小、标准化程度低、产品波动大、品质不稳定、重加工轻营销而难以彰显品牌优势的困境。而以立顿为代表的的老牌茶包,又被潜移默化地认为过时、守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批主打新鲜健康、高颜值和便捷的新式中国茶品牌开始崛起。详见阿栀《茶饮的商标故事(七)/失宠的立顿,新兴的“茶里”们》。
国产品牌虽势头强劲,但星巴克却依旧占据了茶饮业的半壁江山。星巴克自1999年进军中国大陆以来,便开启了对国内大众的咖啡文化教育,并以“第三空间”打造自身独特的社交属性。而在后疫情时代下,星巴克在中国增速放缓。与星巴克放缓的增速相比,另一边是发展越来越迅猛的新式茶饮赛道。2020年,新式茶饮市场规模已经超千亿元,仍在快速增长。未来的中国茶饮业,究竟会作何发展?对于这个问题,阿栀在其文《茶饮的商标故事(六)|中国会有媲美星巴克的茶饮品牌吗?》中进行了回答。
热点二:汽车行业
德国的汽车工业有着百余年的历史,而且技术层面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同时,德国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不仅有体系严密的法典,而且还有大量的单行法规和完善的司法制度。对于新技术的发展,配套的法规政策和司法经验也是非常丰富。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深刻变革中,德国的前瞻性法律制度给德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那么中国该如何学习“德国经验”?详见超凡知识产权的马飞先生所撰《浅析德国自动驾驶法对中国自动驾驶产业的启示》。
热点三:旅游行业
浏览百万山川,体味万种风情。Iprdaily新开“打卡地图”特辑,带您领略美好风光背后的IP故事。作者停云通过其文《打“卡”地图的IP解析系列(一)|滴!小蛮腰向您发来了登塔邀请》,带领大家从“登高”开始,登上集观光、展览、餐饮、典庆、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中国第一高塔”,看看这有哪些值得游客朋友们细细去探索的奥秘,也顺道探讨一下广州城市地标建筑—“广州塔”的前世今生。
热点四:娱乐行业
近日,李子柒正式起诉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此外,该公司申请的李子柒商标均被驳回,商标流程状态变更为无效、等待驳回复审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详见青稞所作《反击资本!李子柒能否拿回“李子柒”?》。
三、知识产权产业发展
热点一:专利
当下信息时代,专利保护、知识产权、保密工作都不应再是被束之高阁的晦涩名词,而是每个人都应掌握的维护切身利益的重要武器。只有先学会保护,才能更好地分享,社会进步亦体现于此。Tracy·HimmPat·Public在其文《北京世园会的专利差点因新闻“抢先看”被驳回?》中,以困难重重的“花伞”专利申请为例,提醒申请人需要不断加强专利申请前的保密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宣布我国的知识产权意识引导时代已经彻底落下帷幕。近年来,从蓝天行动、到惩罚性赔偿的提出、到强保护的引导,再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推动高质量发展,意味着我国知识产权已经站在量变到质变的进程中,一切以质量为基,以高质量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者张向木撰写了《从多维度考虑撰写形成高质量专利》一文,以高质量专利形成进行探索,结合一些实际案例,浅析从多维度考虑如何撰写形成高质量专利。
为什么在侵权判断阶段,只要规则一、规则二和规则三(规则四是相对独立的前提)就是完备的;而在授权确权判断阶段,需要规则A、规则B、规则C、规则E、规则F和规则G(规则D是相对独立的在后判断)才是完备的?福建世礼律师事务所的吴圳添和刘淑娟在《使用环境特征,深挖那些找不到的规则(五)》中做出了新解答。
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后,引入了专利链接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解决药品上市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专利纠纷。作者卢宏在《从一则案例看专利法第七十六条的必要性》中,结合案例说明专利法第七十六条必要性。该条确立了专利链接制度中药品上市申请人挑战药品专利时纠纷解决的法律基础,弥补了实践中存在的法律漏洞。
功能性特征是一类特殊技术特征。普通技术特征涉及的问题在功能性特征这里可能变得更加复杂。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高任先生,在《功能性特征侵权司法解释及案例判旨浅析(二)》中,带领大家研究功能性特征的相关问题,这极大程度上帮助我们理解技术特征、技术方案乃至专利的实质。这对于专利撰写、专利无效和专利侵权等实务问题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热点二:商标
在技术领域工作二十年的工程师,有望评选高级职称。执业二十年的律师,大多已是行业翘楚。即使是在其他行业工作了二十年,一般也在一定范围内享有了知名度。那么,工作满二十年的商标代理人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成就呢?作者缕聪在《商标代理手记(八)商标代理人如何进行职业规划》中,分析了身边许多业界同仁的最新去向。这不仅为对代理人行业充满向往的年轻人提供了方向,也为许多内心迷茫的业内人士点明了思路。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面临撤三程序,商标权利人都需要积极提供指定期间的有效使用证据,才能维持商标注册,否则将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行政机关、法院对于证据的审查也是限定于指定期间内的使用证据。那么指定期间后的商标使用就不应予以考虑吗?关于这个问题,高沃律所的麻莉坤,在《漫谈:商标撤销案中对指定期间后的使用效力认定问题》中,做出了最全面的解答。
显著性是商标的基本特征。标志必须具备显著性,才能够获得核准注册,维持商标注册的状态,受到商标法的保护,禁止他人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中国好丽友的李鸿儒在《缺乏显著性商标的注册、保护与思考》中认为,在企业长期稳定的运营和发展中,商标核准注册后的维权空间非常重要。因此在品牌命名和商标申请之初,企业就应当考虑相关的权利缺陷和可接受程度,制定相应的品牌发展计划。
共存协议,顾名思义,就是申请在先的商标权人允许申请在后的商标与之商标共存的意思表示。实践中,共存协议可以以双方主体签订合同的形式体现,也可以商标权利人单方出具同意书的形式体现。商标共存协议是帮助商标申请人清除注册障碍,快速拿到商标的有效途径之一。但是高沃律所的李赞捧律师,在《浅析商标共存协议的法律效力》中提醒商标申请人,在申请注册时,还是应该尽最大努力做好商标的检索工作,共存协议只是在商标被驳回后,大家可以考虑的方法措施之一。
具有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作品名称、角色名称是存在较大商业价值的,权利人利用作品名称、角色名称发展衍生行业理应得到保护。但是,高沃律所的康瑜在《浅析知名IP的“商品化权益”》中认为,权利人在请求“商品化权益”保护时,应当对其构成要件进行充分考量,同时,还应注意提起无效宣告程序5年的时限,进而更加全面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热点三:知识产权
NFT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非同质化代币,NFT的诞生再一次模糊了虚拟与现实的边界,人类感知到虚拟世界的科幻场景越来越真实。虚拟世界的居民在通过NFT交换各种智力活动成果的同时,亦建立起一套独立却兼容于现实的知识产权规则。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的牛哲轩在《火爆全球的NFT与知识产权的关系》中,用生动有趣的文字,带领大家理解“一串代码”的所有权。
四、经典案例分析
热点一:专利
OPPO起诉Sharp一案,在10月的知识产权界引起了轩然大波。企业知产观察的潘俊林在《OPPO v Sharp:中国法院对标准专利全球许可纠纷的裁判》中,以中国法院的裁判思路为切入点,用不同于以往的视角,来重现这场持续两年的“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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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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