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法院投稿诉讼招聘TOP100政策国际视野人物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湾区IP动态职场商标Oversea晨报董图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律所

佛山典型案例(五):“晚の安”注册商标侵权案

专题
边度4年前
佛山典型案例(五):“晚の安”注册商标侵权案

佛山典型案例(五):“晚の安”注册商标侵权案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供稿: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标题:“晚の安”注册商标侵权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作出没收涉案带“晚の安”标识的床垫包角2400个、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简介


2018年9月10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江分局接到A公司举报,反映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的B公司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日,当局联合公安机关对A公司进行检查,发现A公司内存放有带“晚の安”标识的床垫包角2400个。该公司未能提供合法使用“晚の安”标识的凭证,亦未能提供上述标识物的委托加工、设计合同。


经查明,“晚の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商标(第12097182号),注册人为A公司,有效期至2024年7月13日。当事人为广告及商标设计服务经营企业,其未经“晚の安”注册人A公司授权、许可,自行设计带上述标识的床垫包角样式,并委托他人制作涉案2400个床垫包角,意图向床垫生产企业销售作为床垫包装物使用。据当事人供述,上述涉案床垫包角货值为1440元,尚未对外销售,未产生违法经营额。  


当事人销售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鉴于本案不属于规模较大或者社会危害性严重的案件,且当事人能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符合《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给予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作出没收涉案带“晚の安”标识的床垫包角2400个、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的线索来源为被侵权企业的举报,“晚の安”为举报方合法持有的注册商标,其通过经销商的信息反馈,怀疑本案当事人存在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随即请求当局依法查处。在接到举报后,当局立即根据经验开展研判,考虑到当事人为包装设计企业,可能存在制售大量侵权标识的情况,即根据联动方案与本地公安通报该线索,公安部门迅速响应,经沟通决定由其先控制现场人员,本局执法人员随后到场检查。本案是各部门迅速响应、共同协助依职能查处的典型案例。同时,本案当事人主要为提供设计服务的单位,经营场所内除了电脑就没有实际侵权物品,执法人员在傍晚时分才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控制工作人员,检查当事人的网络聊天工具及办公电脑,终在其聊天工具中发现侵权标识,而后通过旁敲侧击,最终令当事人放弃抵抗,在其办公场所楼下一仓库发现了带侵权标识的床垫包角成品。


相关阅读

1、佛山典型案例(一):“城市明水渠停车场光伏发电装置”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2、佛山典型案例(二):“一种具有升降式叶片门的储柜”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

3、佛山典型案例(三):铝合金晒衣架假冒专利案

4、佛山典型案例(四):MERCEDES-BENZ汽车踏板注册商标侵权案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佛山典型案例(五):“晚の安”注册商标侵权案(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佛山典型案例(五):“晚の安”注册商标侵权案

青年有为!寻找2021年“40位40岁以下企业知识产权精英”活动正式启动


佛山典型案例(五):“晚の安”注册商标侵权案

报名!2021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代理人才培训班」来啦!


佛山典型案例(五):“晚の安”注册商标侵权案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边度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1634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28276.html,发布时间为2021-06-22 09:57:16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