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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IPRdaily消息:今年4月2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5月8日(星期六)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公共服务司司长王培章介绍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何志敏在发布会上指出,坚决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近三年累计驳回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注册申请超过15万件,确认非正常专利申请22万件。
今年以来,在商标实质审查方面,适用新商标法驳回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已经超过了1万件;建立了黑名单制度,把一些恶意注册行为比较多的申请人纳入到黑名单,对相关新的申请严加监管,加注涉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人近千人。
附新闻发布会图文详情: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主席台(徐想 摄)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邢慧娜: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确定了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新举措,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先生、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女士、公共服务司司长王培章先生。
下面,先请何志敏先生作介绍。
何志敏(徐想 摄)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谢谢主持人。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政策吹风会。首先,我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
2020年11月30日,中央政治局就全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其中,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今年4月2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更大便利创业创新,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是国家“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十三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以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和提升社会公众获得感为重点,推动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破除不合理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放宽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及代理师考试资格限制,在自贸区实行告知承诺改革,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时间从2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专利代理机构数量增长160%,达到3253家。优化商标收费结构,降低专利收费减缴标准,简化业务办理流程,累计减免专利、商标收费471.7亿元,减少专利、商标申请材料1500余万份。
二是加强公正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环境。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注重加强典型案例指导。坚决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近三年累计驳回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注册申请超过15万件,确认非正常专利申请22万件。
三是提高服务质量,加速创新发展进程。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商标、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和其它业务办理周期较“十三五”初期均大幅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大力推进“全程网办”,推广远程审理。专利、商标电子申请率较“十三五”初期分别增长7.4和28.9个百分点,达到98.8%和98.0%。加大基础数据开放力度,免费开放5200余万条商标数据和34种专利基础数据,努力实现应开尽开。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市场主体对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仍有期待。例如,希望进一步压缩专利审查、商标注册周期,进一步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加大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等。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工作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需要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公众需求,实施精准改革,以提高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重点,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进一步深化改革,激发创新动力。为此,在国务院办公厅职能转变办的支持下,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已于4月27日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日印发。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持续压缩专利审查、商标注册周期,切实提高专利、商标申请质量,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以及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六个方面,共计16条具体举措,旨在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的制度优势,使知识产权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路上的“开山斧”“点金石”,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社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就先简要介绍这些。下面,我们愿就有关内容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
邢慧娜邀请记者提问(刘健 摄)
邢慧娜:大家现在开始提问,提问前还是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刘健 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刚才何局长在讲话中提到,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在这个《通知》中,“深化”具体体现在哪几个方面?谢谢。
何志敏: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只要社会有期许、市场主体有需求,我们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步伐就不会停止,就要针对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攻坚克难,解决痛点。《通知》中“深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国务院确定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自我加压,推动改革走深走实。例如,《通知》提出,2021年底前,实现高价值专利申请审查周期压缩至13.8个月,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国务院部署的审查周期压缩目标,同步压缩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后续业务的同时,全流程压减知识产权申请确权周期。同时,针对知识产权转化利用效率较低的问题,也提出全面开放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和标准,落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等新的措施。
二是聚焦公众体验,着力满足差异化、多元化的需求,进一步提升改革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例如,针对申请人对知识产权获权周期的不同需求,一方面提出建立完善注册商标绿色通道加快模式,优化专利优先审查机制;另一方面也提出进一步优化专利依申请延迟审查机制,便利创新主体核心的专利布局。全面简化专利、商标业务办理流程,大力推行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便利化程度,适应数字化发展新形势,大力推行专利商标、电子证书、加快对电商平台开展代理业务的规范和协同监管。
三是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由追求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变。例如,提出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质资格评定政策的主要条件,2021年6月底前,各地要全面取消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同时,将持续加强审查监管,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强化创造源头治理和全链条协同发力,着力破解当前知识产权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此外,《通知》将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在更高层次、更大力度上推动形成多部门有机协同、与地方政府有效联动的工作格局,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形成合力。谢谢。
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刘健 摄)
南方都市报记者:我们了解到,对于专利的资助政策,公众特别关注。刚刚您在介绍中也提到了“全面取消各地对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能否介绍这一措施的背景和目的?
何志敏:这个问题还是由我来回答。大家知道,我们国家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工作基础总体较为薄弱,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初期,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各地实际,出台了专利、商标资助奖励政策,为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客观上起到了推动我国迅速成为知识产权大国的作用。但是在专利和商标资助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申请人为套取资助和奖励,不以使用为目的来注册商标,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来申请专利,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产生了商标恶意囤积和专利非正常申请情况的出现。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我们要求各地全面取消对专利商标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引导各地把资助奖励的重点转向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开展更好的公共服务,这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水平、服务环境,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公平公正的良好发展秩序、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提问(刘健 摄)
中国新闻社记者:我想问一下,随着互联网越来越普及,运用越来越广泛,“互联网+”模式的知识产权服务越来越多,这种模式也会出现一些问题,在过程当中知识产权局有什么举措来解决监管?谢谢!
何志敏:这个问题请雷筱云司长回答。
雷筱云(徐想 摄)
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好的,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随着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已经成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重要业态,在快速发展助力创新创业的同时,也出现了不规范经营的行为。为了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从2019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两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充分履行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监管职责,创新智慧监管的模式,实时监测网络平台知识产权服务状况,引导网络平台依法开展业务,有效规范了平台知识产权服务行为,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集中治理电商平台商户违法开展专利代理的行为。“蓝天行动”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对有关电商平台主动监测发现,一些平台商户违法发布专利代理业务信息,涉嫌无资质专利代理的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时组织有关地方局对相关电商平台进行约谈整改,要求充分履行平台的责任,依法规范“黑代理”行为。约谈后,有关电商平台迅速整改,一共整体下架商户109家,删除了1221家商户的3062条商品链接。
二是规范知识产权服务网站线上商标代理和交易行为。对商标代理和交易量比较大的9家大型知识产权服务网站进行了重点监控。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电子存证等技术,及时对违法行为固定证据27组,并组织有关地方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相关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行约谈。约谈整改后,有关平台下架了正在交易的涉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商标170余万件。
下一步,我们局还将继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将规范平台型机构作为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平台型机构经营行为的监控,加大打击力度,不断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新业态的良性发展,持续改善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秩序,充分激发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活力,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海报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海报新闻记者:近年来,知识产权审查周期大幅压缩,但对于老百姓来说仍然觉得专利商标等审查周期较长。请问,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继续压减审查周期方面将采取哪些改进措施?
何志敏:这个问题请王培章司长来回答。
王培章(徐想 摄)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司长王培章: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压缩知识产权审查周期的决策部署,先后印发《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三年攻坚计划》《关于动员全局干部职工打赢提质增效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通过精简程序、优化流程、充实审查力量、加强信息化建设等多种手段,持续压缩知识产权审查周期。“十三五”期间,专利、商标申请量高速增长,但是我们的审查周期却在不断压缩。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从9个月压缩至4个月,发明专利审查周期从22个月压缩至20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从21个月压缩至14个月。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现有的商标审查周期统计指标是以初审结果公告为准,无法准确反映申请人获得知识产权确权的整体用时。目前4个月的商标平均审查周期之外,还有3个月的法定初审公告期,以及特殊情况处置、纸质材料邮寄、注册公告发布、证书制作与送达等必要工作时间。所以,商标注册的整体周期平均在8-9个月左右。为此,我们在《通知》中提出了压缩反映商标注册全流程用时的商标注册周期目标任务,全面推行电子注册证,明确到2021年底,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由8个月压缩至7个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
此外,针对申请人普遍反映的部分后续业务办理时间较长的问题,《通知》提出,到2021年底将商标转让审查、异议审查、驳回复审、无效宣告平均审查审理周期分别压缩至1.5个月、12个月、5.5个月、9个月,电子申请的商标变更、续展审查周期再压缩1/5,专利授权公告平均周期压缩至3周左右,切实压缩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的全流程用时,提升申请人对“放管服”改革的满意度与获得感。谢谢!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提问(刘健 摄)
香港经济导报记者:请问,对于商标的恶意注册抢注,除了驳回还有哪些防范措施或者惩处措施?谢谢。
何志敏: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还是由我来回答。你提到的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的问题,上个月,4月25号我在这里也已经就相关问题作了介绍。今天我在这里再次重申,对于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坚决反对并且及时打击,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商标注册意识。包括你刚才提到的驳回处置,我们主要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商标法第四次修订中,将打击恶意囤积商标申请的关口前移到审查阶段,并贯穿于整个商标申请注册程序。二是进行准确辨识。通过设置商标审查指引词库,把一些社会敏感词、一些重要人名等列入词库,综合人工判断,在审查中准确识别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三是开展分类处置。对于有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予以快速驳回并曝光,让相关的机构和人员受到全社会的声讨谴责。四是组织专项打击。通过“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商标恶意抢注专项行动等,推动各地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全面形成高压震慑。这个打击既包括对恶意申请人进行惩罚,也包括惩罚为其进行代理的一些代理机构。
去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门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形成了多部门联动的全流程打击,取得了积极效果。今年以来,在商标实质审查方面,适用新商标法驳回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已经超过了1万件;建立了黑名单制度,把一些恶意注册行为比较多的申请人纳入到黑名单,对相关新的申请严加监管,加注涉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人近千人。在指导地方局查办案件方面,将17件“清澈的爱”相关涉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信息转交地方执法部门,要求依法依规核查处理。在加强代理行业监管方面,组织地方执法部门查办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将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代理行为作为“蓝天”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有关“蓝天”专项行动的情况,刚才雷司长已经作了介绍。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商标法律制度,依法严格审查,加大处罚力度,强化信用监管,及时曝光案例,促进品牌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提问(刘健 摄)
中国日报记者:知识产权基础数据是创新的重要资源,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公众对于专利、商标等方面的数据需求也越来越大。请问,知识产权局在推动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开放方面作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打算?谢谢!
王培章: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为支持创新主体降低创新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缩短创新周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大力推动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开放。
一是扩大开放种类。目前,已经实现5200余万件商标基本信息的免费开放,专利数据开放种类增加到34种。累计公开专利、商标裁定文书99.5万件。
二完善下载方式。专利数据开放系统增加一倍数据下载带宽,提升数据下载体验。优化完善专利检索分析系统,专利著录项目下载项由7项增加到29项,地方端部署范围扩大到全国27个省市,高级用户每次批量下载著录项目信息最多可达到5万条,每周可下载1万次。专利检索分析系统已经具备为全国中小企业创新服务的条件。
三是加强国际合作。根据中美欧日韩五局间国际协议,扩大专利数据开放范围。我们与欧盟知识产权局签订了项目协议,实现首次商标数据国际交换,并向社会公众免费提供欧盟商标信息查询服务,这个已经于4月26日上线,助力企业海外获权。
四是强化政策引导。制定《知识产权基础数据优化配置方案》《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利用指引》等政策文件,推动提升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利用效能。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的主动供给,扩大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开放范围,推动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应开放尽开放”,年内对社会公众新增10种开放数据,增加下载数据带宽至100M。向主要电商平台开放专利权评价报告数据接口,推动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快速处置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投诉。加快建设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预计在明年年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效能,推动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提问(刘健 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我们知道,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这个《意见》现在已经印发了一年半的时间,具体落实情况怎么样?有哪些成效?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
何志敏:这个问题请张志成司长回答。
张志成(徐想 摄)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谢谢何局长,谢谢记者的提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是新时期我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自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由中办、国办印发实施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推动工作落实,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制定推进计划,指导各地一体推进《意见》落实。为全面推进《意见》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起草了《意见》的2020到2021年推进计划,并由中办、国办印发实施,明确了133项具体任务和责任部门。与相关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信息报送和考核评价机制,指导各地党委政府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截至目前,全国30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制定了落实《意见》的配套政策文件,属地责任进一步压实。
第二,开展全国考核,加强政策落实跟踪问效。去年,按照中央的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央宣传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考核期间,我们对全国31个省(区、市)进行了书面评价,选取北京、辽宁等8个省市进行了实地检查,并结合第三方监测,认真听取各地复核意见,最终形成了检查考核结果。29个省份得分超过80分,其中10个省份得分超过90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三,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意见》落实成效明显。《意见》印发以来,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修改出台,《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等标准指南印发实施,法规制度进一步严格。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达44家,快速维权中心达25家,建成了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以及地方分中心22家,协同保护机制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0.05分,创历史新高。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会同各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推动《意见》各项任务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取得更大成效。谢谢!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提问(刘健 摄)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我们知道,创新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也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请问去年以来,在办理商标质押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雷筱云:谢谢记者的提问。202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银保监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坚决落实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署,落实“六稳”任务,做好“六保”工作,发挥商标等知识产权融资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全国全年商标质押融资金额622亿元,同比增长51.7%,质押项目数1807项,同比增长37.9%。从这两个数据来看,也是实现了快速增长。
围绕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指导。新冠疫情发生后,我们迅速行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和药监局发布《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印发《关于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指导全国31个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出台了各类应急性政策文件70余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融资作用,及时纾困助企。
二是优化登记服务。设立了质押登记绿色通道,疫情期间为5000余家企业提供即刻办理的加急服务;大幅提高登记效率,商标质押办理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推进地方专利、商标窗口整合,到2020年底,全国27个省市实现了窗口整合,为群众提供了便利。
三是加强交流对接。我们联合银保监会推动有关地方在53个产业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入园惠企”行动,参与的银行和企业超过了1600家。通过政策宣讲、经验交流和银企对接,实现现场签约7.1亿元。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力度,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普及度和惠益面。一是会同银保监会、发改委继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园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基层网点。二是深化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三是落实“放管服”精神要求,通过实施告知承诺等方式,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便利化。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封面新闻记者: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我们注意到,修改后的《规定》补充完善了关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界定,请问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这一修改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对促进专利质量提升有怎样的积极作用?谢谢。
何志敏: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还是我来回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特别是在去年的中央政治局第25次集体学习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实现“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为国家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违背专利法立法宗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扰乱了国家专利工作秩序。
为严厉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从源头上促进专利质量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07年,制定了局令第45号《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并于2017年进行了修改,发布了局令第75号。根据第75号局令,我们又于2018年至2020年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进行了排查处置。但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变化多样、屡禁不止,为了确保实现专利法鼓励真实创新活动的立法宗旨,打击和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3月11日发布了第411号局公告《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补充完善了关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界定,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制。同时,我局也报请市场监管总局将修改第75号局令列入了今年第一类立法项目。按照总局立法计划,结合第411号局公告内容,我局形成了《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并于5月6日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在第75号局令修改完成并实施后,第411号局公告将予以废止。
第75号局令的修改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维护专利法立法宗旨,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从而整体上提升我国专利质量。谢谢。
邢慧娜:刚才四位发布人非常详尽回答了大家的问题,今天的吹风会就到此结束。感谢四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
来源:国新网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举办!(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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