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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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诉讼纠纷接连不断,光祥科技终止创业板IPO!
据报道,12月16日,深交所发布关于终止对深圳市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据披露,2020年12月15日,深圳市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深圳市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深光办字〔2020〕007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深圳市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深圳市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图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据招股书显示,2017-2019年,光祥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58858.59万元、79176.81万元、89200.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44.99万元、4247.44万元、10770.63万元。
2017-2019年光祥科技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5,927.50万元、39,386.23万元和51,915.6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3.18%、50.82%和54.32%,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比较高。
光祥科技表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的总量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同时若下游客户受到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或者集中遭遇财务状况恶化、经营危机或宏观经济重大调整,公司应收账款可能发生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产生坏账的情况,会使公司资金周转率与运营效率降低,增加公司的流动性压力,并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光祥科技 VS 德彩光电专利诉讼
2018年12月11日,德彩光电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立案,以光祥科技的GS-MV2.97-S全彩显示屏侵犯其ZL201720844497.4“可实现多种拼接方式的LED显示屏”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诉请法院判令光祥科技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专利涉案产品,并赔偿德彩光电的经济损失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20年1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德彩光电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而德彩光电也以一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为由提起上诉。
需要指出的是,本案中原告方提出的赔偿金额为人民币770万元,占光祥科技2019年度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86%、7.45%,占公司2019年末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1%、2.09%。
而为了反击竞争对手,光祥科技也以德彩光电的A-391型LED显示屏侵犯发行人的ZL201620209163.5“一种吊装锁结构及LED显示屏”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立案。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募资6.31亿投建LED显示屏等项目
深圳市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祥科技”)是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总部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是一家专业从事室内、室外表贴全彩LED显示屏相关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提供全面技术服务的企业。光祥科技多年来深耕移动LED显示屏市场,产品广泛应用于展览展示、舞台演出,文艺活动、体育赛事、高端会议等,由于活动现场的LED显示屏一般由相关主办方以租赁的方式使用,故业内也称此类产品为“租赁屏”。
光祥科技自创立以来先后共获得授权专利 100 项,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73 项、外观设计专利 27 项、软件著作权 7 项,并集聚百余名资深科研人员成功实施了大量应用实例。
据此前招股书披露,光祥科技IPO拟发行股票募资6.31亿元,将按轻重缓急用于8万平方米移动LED显示屏扩产项目、研发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移动LED显示屏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来源:IPRdaily综合集微网、合享智慧学习中心incopat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光祥科技撤回创业板IPO申请!曾与德彩光电发生专利诉讼(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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