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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肖振春 知识产权理想国
原标题:发现的归诺贝尔奖,发明的归专利
耶稣曾说:“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
某某现说:“发现的归诺贝尔奖,发明的归专利”
一、发现的归诺贝尔奖
在诺贝尔(Alfred Nobel,1833-1896)先生逝世5年后,第一届诺贝尔奖于1901年颁发,五个奖项分别为物理学奖、化学奖、医学奖、文学奖、和平奖,直到1969年设立第六个奖项经济学奖。
诺贝尔先生在1895年10月27日写下的遗嘱(Will)节选:
“All of my remaining realisable assets are to be disbursed as follows: the capital, converted to safe securities by my executors, is to constitute a fund, the interest on which is to be distributed annually asprizes to those who, during the preceding year, have conferred the greatest benefit to humankind. The interest is to be divided into five equal parts and distributed as follows:
one part to the person who made the most important discovery or invention in the field ofphysics(物理);
one part to the person who made the most important chemical(化学) discovery or improvement;
one part to the person who made the most important discovery within the domain of physiology or medicine(生理或医学);”
翻阅近十年诺贝尔物理奖、化学奖和医学奖的颁奖词,discovery是最常用的词,医学奖中均使用的discovery。
近十年诺贝尔物理学奖的13份颁奖词中8份使用discovery,1份使用invention。
近十年诺贝尔医学奖的11份颁奖词中全部使用discovery,其中包括2015年的屠呦呦女士。
近十年诺贝尔化学奖的11份颁奖词中5份使用development(与improvement相当),1份使用discovery。
以五个具体事例来说明“发现的归诺贝尔奖”:
1、医学奖的颁奖词全部是使用discovery(发现),屠呦呦也是发现了青蒿素能有效治疗疟疾而无关青蒿素制备方法专利,而且没有谁是因为发明了合成药而获得医学奖,即使该合成药专利保护且收入几百亿美元。
2、今年的诺贝尔化学奖,华裔张锋未获奖却上了热门,其赢了专利权,但他只是在发现上发明,正如“发现的归诺贝尔奖,发明的归专利”。
3、2014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是三位日本人,颁奖词是使用“invention”,他们其实将利用氮化镓探究出了一种蓝光生成原理,也可以说是发现但可能其发明比重更大,如“1997年到2005年间的应用产品销售额达到36000亿日元,还为日本带来了46亿日元的专利实施费收入”(摘自赤崎勇的自传《蓝光之魅》)。
4、发明大王爱迪生获得过一次提名,那是与同事兼对手特斯拉共同获得提名,两人的交集是直流电和交流电,显然不是因为发明了电灯泡。
5、获得诺贝尔物理奖的还有如伦琴的射线、洛伦兹的变换、汤姆逊的电子、李普曼的干涉、爱因斯坦的光电效应等等。
二、发明的归专利
美国《专利法》的第101条专利保护客体条款同时出现discovery、invention和improvement,也就是说美国《专利法》保护客体是包括discovery、invention和improvement的,关键是满足是new和useful。
我国《专利法》的发现、发明和改进是分散出现的。发现,出现在我国《专利法》的不授予专利权客体:科学发现。发明,在我国《专利法》中是对应的“发明创造”,出现于多个条款中,对其限定的是第二条。改进,出现于发明专利定义“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不论美国和中国,发明都是属于专利保护客体,这个在全球都基本如此,但发现则可能不属于专利保护客体。
三、诺贝尔奖和专利的双重奏
诺贝尔奖和专利在物理、化学和医学是显然能共生的,甚至在经济奖也能共生。
他们的共生可能是既获专利权也获诺贝尔奖,但共生也可能是专利权属、专利奖金、专利无效和专利诉讼的相关故事。
2002年的诺贝尔化学奖,获奖的田中耕一将其发明的分析仪器和分析方法一起申请了专利,该专利的相关产品为公司创造了相当于超过1亿人民币的利润,在其获得诺贝尔奖之前仅获得1万1千日元的奖励(相当于当时的人民币700元左右)。
2010年诺贝尔化学奖,美国的理查德·F·赫克、日本的根岸英一和铃木章以分别研究“有机物合成过程中钯催化交叉偶联”所获成果获奖。根岸英一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所获研究成果,他不持有技术专利,原因是希望更多人能够更为自由地利用科学家所取得的成果。”
2012年诺贝尔医学奖,由日本的山中伸弥与英国的约翰·戈登凭借“体细胞逆分化为诱导多能干细胞”一同获得。在该成果的基础上,2006年12月,日本京都大学以山中伸弥作为发明人,在我国提交了一件名为“核重新编程因子”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14年2月被授予专利权(专利号:ZL200680048227.7)。
2014年10月,自然人刘某以该专利有违社会公德且相关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2015年7月,专利复审委员会就该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作出审查决定,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维持“核重新编程因子”专利权有效。
2014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日本的三位获奖者也是专利发明人,为自己、为单位和为国家都带来了巨额专利收入,其中,中村修二向雇主日亚化学专利许可费,最终中村修二获得900万美元达成和解。
2015年的诺贝尔医学奖,中国人屠呦呦获奖,颁奖词是发现了一种治疗疟疾的新方法,具体是利用青蒿素治疗疟疾,但青蒿素提取方法的专利权属于瑞士的诺华制药,为诺华制药带来了巨额收入。
2018年诺贝尔医学奖,由日本人本庶佑和美国人詹姆斯•艾利森凭借“发现负性免疫调节治疗癌症的疗法方面的贡献”共同获奖。
本庶佑所在的日本某大学“不具备任何管理能力或申请专利的知识,他们甚至没有钱支付申请费用”;本庶佑找小野制药共同申请了专利,“他们(小野制药)没有做任何科学上的事情,但是他们帮助我申请了专利”。
本庶佑于今年起诉小野制药寻求226亿日元(约2.07亿美元)的专利使用费,原因是在小野制药起诉默沙东专利侵权时,本庶佑作为小野制药方面的专家证人出庭,小野制药胜诉。小野制药表示在这场诉讼后将向本庶佑支付40%的专利使用费,却3年无果。
并称“我们相信这次诉讼不仅是为了我自己的案子,也是为了支持学术界的许多其他科学家”,而且会将获得的专利使用费捐献。
2020年诺贝尔化学奖,获奖的Jennifer Doudna在2012年5月25日申请了该“基因剪刀”基础性专利,而在2012月7月25日,就职于博德研究所的华人科学家张锋也申请了相关的专利,由于涉及专利布局和后期实施,双方发生了专利纠纷。
从发现到发明是有一个奇点的,这个奇点可能就是有用(useful),因为发明比发现更贴近经济利益,而且这个奇点影响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简谈下我国的专利和诺贝尔奖,毕竟我国年度专利申请数量占全球50%以上,专利考核指标已经封顶,下一步是不是要设诺贝尔奖考核指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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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振春 知识产权理想国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发现的归诺贝尔奖,发明的归专利(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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