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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周大福珠宝跨界卖茶叶了!是“乌龙”还是商标碰瓷?
IPRdaily消息:据报道,近日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上看到周大福在售卖茶叶,而且网上售卖茶叶的周大福店铺,还用了CHOW TAI FOOK的商标,但是当消费者前往周大福门店进行购买时却被告知周大福没有销售茶叶的业务。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是起“乌龙”事件?还是一起商标碰瓷事件?
周大福珠宝跨界卖茶叶了?
小编在京东和淘宝上,均搜到了这家名为“周大福”的店铺,不过,京东上是“周大福茗茶官方旗舰店”,淘宝上是“周大福食品旗舰店”。目前两家店铺仍处于正常销售的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点击进入到该商家的店铺详情后可发现,店铺的销售品牌一栏赫然写着“周大福(CHOW TAI FOOK)”。在其销售的茶叶商品页面中,也可以看到“周大福(CHOW TAI FOOK)”的字样。而上述字样,也很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周大福珠宝集团旗下的吧?
从电商平台上查询到,两家网店经营者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全是上海沪清实业有限公司,企查查数据显示:上海沪清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丰兴国,营业执照所在地为上海市,经营范围包括,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牛羊肉品)、茶具、食品添加剂等等。
该公司名下共有商标36件,包括“周大福 CHOW TAI FOOK”、“周大福茗茶”、“周大福大福红”等商标。
其中,2010年5月17日,申请的第一件商标就是“周大福 CHOW TAI FOOK”,目前核准使用在第30类“食用芳香剂; 冰棍; 茶; 茶饮料; 豆浆; 家用嫩肉剂; 搅稠奶油制剂; 酵母”。
8月27日晚间,周大福珠宝集团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和电商平台上发布澄清声明称:周大福珠宝集团近日发现有人使用「周大福」品牌,在内地电商平台京东(JD.com)上开设商店售卖茗茶及节日食品。
本集团特此作出澄清声明:
1.周大福珠宝集团并没有经营及销售茗茶或相关食品的业务,敬请公众提高警惕,谨慎辨识。
2.周大福珠宝集团与该在京东(JD.com)售卖茗茶、食品的公司、人士及其相关业务、活动或行为并无任何关联,亦无授权上述商店、公司及其人员使用周大福的名称或品牌。
若任何人士因购买或使用上述茗茶或食品而蒙受损失或损害,概与周大福珠宝集团无关,周大福珠宝集团亦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周大福珠宝集团之主要官方咨询渠道
4.公众如欲查询周大福品牌、推广活动、业务渠道或内容,或者发现任何名称、标识与周大福品牌相似或近似的网站、公司,恳请大家仔细辨识,并联系上述周大福官方咨询渠道进行确认。
5.对任何假借和冒用周大福珠宝集团名义或「周大福」品牌开展业务、进行活动或意图混淆视听的企业或人士,周大福珠宝集团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020 年 8 月 27 日
茶叶周大福是不是在碰瓷周大福珠宝的商标呢?
重庆律师张庭源认为,商标侵权行为,即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在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妨碍商标注册人行使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法律规定,即商标不仅仅是文字的构成,是由字体、形状、图片、颜色等多方面元素组合的整体形象,认定商标侵权,不仅仅是名字发音的相近,而是对两个商标的整体形象的相近性、相似性进行从音、形、意等方面综合认定,其次是该商标是否会直接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以为该商标与原注册商标存有特定联系。
“所以也就是说,茶叶周大福和周大福珠宝是否侵权,不光要从名字的发音来认定,更要从商标的整体形象,及其商标所使用商品种类上综合考量。”张庭源认为,从消费者的情况来看,现在确实有消费者被误导的行为出现,茶叶周大福有商标碰瓷的嫌疑,“不过具体还要看实际情况,毕竟商标是否侵权,并非从单一角度认定的。”
来源:IPRdaily综合上游新闻、企查查、商标局网站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周大福珠宝跨界卖茶叶了!是“乌龙”还是商标碰瓷?(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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