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
#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IP Hunter
原标题: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之华为 vs. 康文森案一审判决书公开!
2019年9月16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合并审理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起诉康文森无线许可公司确认不侵犯专利权及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三案作出一审,特此公开判决书全文。
IP Hunter摘要:
判决如下:
一、对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请求确认在中国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移动终端产品的行为不侵害被告康文森无线许可有限公司享有的专利号为ZL00819208.1、ZL200580038621.8、ZL200680014086.7发明专利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对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康文森无线许可有限公司双方所涉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应按以下条件确定:
......
许可费率......
单模2G或3G移动终端产品中,中国专利包即中国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率为0;
单模4G移动终端产品中,中国专利包即中国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率0.00225%;
多模2G/3G/4G移动终端产品中,中国专利包即中国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率为0.0018%。
并且,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仅需就含有ZL200380102135.9专利技术方案的4G移动终端产品向被告康文森无线许可有限公司支付上述许可费率。
附:一审判决书全文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IP Hunter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