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摆摊神车」的知识产权一览!

行业
小知2020-06-14
「摆摊神车」的知识产权一览!

副本.jpg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辛德瑞拉

原标题:火了!五菱再造“摆摊神车”,“人民需要什么五菱就造什么”已申请91件商标


在刚过去的全国两会,李克强总理重点提及了激活“地摊经济”,“地摊经济”一度成为市民们讨论的热门话题。知识产权界的朋友圈也流传出了一张十分具有生活气息的摆摊照片:


01.jpg


这阵仗,卖苹果的、卖衣服的、锅碗瓢盆、鱼和大虾……着实让夹缝中生存的青岛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青岛市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抑或是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显得渺小又卑微,人民群众这幸福的生活气息果真是无法抵挡的啊!

 

不过据报道,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已经对此图片公开回应:图片中显示的地点并非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局机关的驻地,而是一个下设的办公区;这一网传图片也不是近期拍摄的。

 

可是话说回来,在“地摊经济”将逐渐活跃起来的今天,不管何时何地,摆摊赚钱也是要本着保护良好市容基础之上,不能顾此失彼。这时候,一辆为摆摊专门制造的小车对于很多商户来说简直就是救世主了。

 

而有些事,不能光想想就算了,说不定转眼就实现了呢!


02.jpg


不负众望,在“地摊经济”的政策信号释放出来不久后,五菱荣光售货车爆红了网络。



货品摆放区相当通畅,使用相当方便啊朋友们!据了解,五菱汽车是在五天时间内,快速针对地摊经济所需要的“移动商铺”车辆,“好开停、好通过、好便捷”的特点,通过快速优化后体车箱结构,迅速推出“地摊经济的正规主力军”——五菱荣光售货车。

 

而近期朋友圈内流传着这辆车的专利图,实际上并非五菱汽车所有。



该专利早在2010年1月21日申请,申请人并不是五菱汽车,不过据查询显示,该外观设计专利已失效。


五菱汽车这一摆摊神器,引来了无数网友夸赞。纷纷表示:“五菱汽车既可以‘从早到晚’,从早餐到夜宵,又可以‘从上到下’,上到走进田间地头,下到可走进繁华商圈,这才是人间烟火,这才是人民真正需要的车!五菱汽车,服!”甚至还有类似“五菱响应党号召,人民需要五菱造”、“地摊吹起烟火,五菱更懂生活”“白天努力上班,晚上五菱练摊”等押韵式赞美。

 

笔者感叹五菱汽车切实做到了“人民需要什么,五菱就造什么”的同时,网友的彩虹屁也是开花儿了,佩服

 

而五菱汽车的口号“人民需要什么,五菱就造什么”其实来头可不小。

 

2020年疫情当头,人民急需口罩和救护车,此时的五菱,又一次站上了汽车鄙视链的顶端。2月13日,五菱自产首批口罩下线,从想法提出到成功下线,仅仅用时3天。然而,比“五菱速度”更让全网泪目的,是五菱印在口罩包装上的那句话——“人民需要什么,五菱就造什么”。


07.jpg


而这句让众人都感叹霸道“宠”国的话,五菱汽车已经为其申请商标了!查询商标网显示:截至目前,共有91件相关商标。


08.jpg


这91件商标由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到4月18日申请,商标名称上稍有不同,包括“人民需要什么五菱就造什么”“人民需要什么 五菱就造什么”两种。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口号中间无空格的“人民需要什么五菱就造什么”的图案,为五菱标志和宣传语横向排列组合;


09.jpg


而有空格的“人民需要什么 五菱就造什么”的图案,为五菱标志和宣传语纵向排列组合。


010.jpg


目前,商标网显示此商标正等待受理。那么这91件“人们需要什么,五菱就造什么”商标,最终能够注册成功吗?

 

《商标法》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显然,这句话一出,大家便知道是五菱汽车的宣传语,显著性应该是有了吧。


011.jpg

 

如果说从法律上讲,该商标申请成功大有希望,那么从感情上讲,就是民心所向了!据说,前几天上汽通用五菱正式对外发布“奋斗者烟火计划”,表示即日起,五菱为用户提供车辆改装方案并给予9折优惠,为集市、夜市地摊主提供夜展灯、电扇等实用的出摊“小神器”。

 

不得不说,买车摆摊吧,后浪们!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辛德瑞拉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专利创造性评价中“反向技术教导”与“技术偏见”大不同点击图片,查看专题详情!


专利创造性评价中“反向技术教导”与“技术偏见”大不同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news_24997.html,发布时间为2020-06-14 08:04:00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