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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原标题:天丝集团设立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基金,助力提升营商环境
IPRdaily近期了解到,在2020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期间,全球红牛品牌及“红牛”商标的创始者和所有者——泰国天丝集团宣布于4月26日在中国正式发起并设立“泰国天丝集团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基金”(下文简称“基金”)。基金的发起旨在促进和营造有序的营商环境,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更重要的是,当前中国正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向世界科技强国迈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基金将为这一进程提供保障和支持。
“红牛”系列商标案引发关注
泰国天丝集团是全球红牛品牌及“红牛”商标的创始者和所有者,而红牛商标纠纷也一直吸引着大家的眼球,这场持续4年的纠纷在去年有了新的进展。
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红牛,是天丝集团、华彬集团和怀柔乡政府在中国的合资公司,在严彬担任合资公司董事长期间由其实际控制)提起的商标权权属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未支持北京红牛享有红牛系列商标所有权的主张,驳回了北京红牛向泰国天丝索赔广告宣传费37.53亿元的诉讼请求,并判令其承担1880万诉讼费。由于此案索赔金额过高,且为红牛商标多年的诉讼案件中第一次有比较实际性的判决结果,一时间引起了热议。
在此次案件中,北京红牛认为其对红牛系列商标做出了一系列贡献,应享有红牛系列商标所有者的相关合法权益。北京高院审理后表明,作为无形资产的客体并不适用添附取得商标所有权,因为商誉是承载于商标之上,不能脱离商标而独立存在,二者无法进行现实的分离。因涉案“红牛系列商标”的权属状态是明确的,均归属于泰国天丝所有,故北京红牛依据广告宣传的投入而认为其取得了商标所有权缺乏法律依据。
也就是说,想要以“贡献论”、“功劳论”来获得商标所有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此次的判决,也再次明确了自1994年经核准注册第723201号“RED BULL”等红牛系列商标起,天丝集团始终是红牛系列商标的合法注册人及所有权人。
北京高院的判决结果,彰显了对中外主体合法权利的平等保护,对商标注册登记制度的法律保护。近期最高院终审改判“乔丹及图”商标案件中也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体现。
根据4月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最高人民法院对“乔丹及图”商标行政纠纷案作出再审判决,认定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明知迈克尔·乔丹在我国具有长期、广泛的知名度,仍然使用“乔丹”申请注册争议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标记有争议商标的商品与迈克尔·乔丹存在代言、许可等特定联系,损害了迈克尔·乔丹的在先姓名权,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
近年来,随着中国致力于迈向高质量发展,鼓励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日益成为时代主旋律。针对知识产权相关案件中长期存在的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举证难、审理周期长等难题,相关机构和部门也在积极制定和采取多项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到了更加重要的地位。
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意见》中强调,对于情节严重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依法从高确定赔偿数额,依法没收、销毁假冒或盗版商品以及主要用于侵权的材料和工具,有效阻遏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再次发生。
可以看出,对于侵权行为,日后的打击力度将持续加大。而打假也是天丝集团重点投入的一项工作。据了解,天丝集团已经与中国政府开展了广泛的合作,不仅维护“红牛”商标权益,还助力推动整个食品饮料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工作。2019年5月至2020年3月,天丝集团和其中国合作伙伴普盛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支持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在20个省、直辖市开展了180余次反侵权行动,查处各类山寨侵权产品58000余箱,查处不法商户210余家、查处造假工厂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十人,涉案金额逾2.3亿元,并取得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行政处罚文书53份。未来,泰国天丝集团将继续支持政府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并为中国消费者提供优质的红牛产品。
查获的部分山寨红牛
营造法治化国际营商环境
泰国天丝集团是全球红牛品牌及“红牛”商标的创始者和所有者,其与北京红牛之间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已经于 2016 年 10 月 6 日到期。商标授权合同到期后,北京红牛仍然在使用红牛系列商标生产、销售红牛产品。自2016年起,泰国天丝方面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对华彬旗下3家工厂和北京销售公司及其多家分公司提起诉讼。此外,泰国天丝还对严彬个人在担任北京红牛董事长期间,利用其他企业对北京红牛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造成伤害为由提起诉讼。
面对泰国天丝方面的起诉,严彬的对抗态度也十分耐人寻味。
据裁判文书网的记录,2017年,严彬一方曾以北京红牛的名义对天丝提起诉讼,认为尽管相关红牛商标系以天丝名义申请注册,但根据各合资方在1995年和1998年合资合同中的有关约定,北京红牛的相关红牛商标及近似商标是北京红牛资产的一部分,天丝有义务立即将第878072、878073号等注册商标及相同或近似的红牛系列商标更名至原告(北京红牛)名下。该案件于2017年9月19日立案,但就在2018年8月14日该案临近公开审理的前两天,北京红牛又突然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撤诉之后,北京红牛又转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几乎相同的理由对泰国天丝提起诉讼,同时要求向泰国天丝索赔广告宣传费37.53亿元,最后北京红牛的全部诉讼请求被法院一审驳回,也就是前文提到的1880万天价诉讼案。
此外,就泰国天丝在对全国多地的“华彬系”红牛公司提起的商标侵权案,严彬方面也相继以确认不侵权为由提起反诉,甚至基于“不当得利”,要求泰国天丝返还华彬集团曾为红牛投入的巨额广告费用。相关案件也大多数被驳回或由其主动撤诉。
在此过程中,北京红牛对商标相关权益从未松口,甚至要求返还费用,此外,公司还不断对于相关诉讼的管辖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并持续上诉。
这一系列举动的目的何在?全国律师协会的杨荣宽律师解释道:关于知识产权的诉讼,如果主张别人侵权,首先必须证明自己有权属,其次要证明对方是侵权的,第三才有索赔。权属、侵权、索赔构成判定这类案件的三个关键,是一环套一环的。
严彬一方面否定了对方所认定的权属关系,提起了确权诉讼认为红牛商标的权利并不是泰国天丝,而是北京红牛的。另一方面,他还提起了一些反诉行为,也就是确认自己不侵权的诉讼。
“这两个步骤的共同目标就是对抗性诉讼,商标权归属是基础,如果权利动摇,那么后面的审判可能会出问题。因此无论其提出的理由成立与否,法院都是要审的,经历这个过程之后,整个诉讼程序的时间就被延长了。此外,提管辖异议也是拖延诉讼的惯用方法。”杨荣宽说道。
而在这一些列对抗性诉讼中,北京红牛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导致泰国天丝在先提出的商标侵权案件、股东权益案一直无法判决。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红牛系列商标纠纷至今已历经4年之久,据不完全统计,在此期间双方就商标权属、股权等提起的诉讼有近20多起,而至今大部分还未有实质性判决结果。
为依法公正及时审理国际商事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便捷的法治化国际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国际商事法庭,而“红牛”公司股权争议案也成为了国际商事法庭的“第一槌”。国际商事法庭按照“一审终审制”,这也意味着随着案件的逐个审理,红牛系列商标案也将很快有结果。
2019年5月29日,泰国华彬国际集团公司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及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天丝全资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公开审理。如今近1年时间已过,可以期待最终结果即将揭晓。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也是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近年来,中国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的不懈努力获得了国际社会赞誉和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的认可。今年年初以来,《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提到,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随着更多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得到审理,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将继续彰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增强引资信心。
品牌是企业核心竞争力
随着中国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消费者心理的变化,消费者的品牌意识越来越强。品牌已成为提升产品价值的重要方式,各家企业都感受到了品牌的影响力,品牌逐渐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关系着企业的商业信誉及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或服务时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品牌的立根之本。维护品牌利益,保护商标权益,已经成为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支撑。
据了解,此次天丝集团成立的“基金”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助力中国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从而提升整体营商环境的目标。天丝集团计划在未来三年内连续每年提供200万元人民币(共计600万元人民币)的初始资金,未来天丝集团在中国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所得赔偿也会按一定比例注入该基金。此外,泰国天丝集团将与中国专利保护协会(PPAC)、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CIPS)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组织落实项目合作,合作领域涵盖:
1)共同举办研讨活动,探讨相关行业所面临的知识产权挑战和风险,更好地支持和引导企业在中国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共同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系列宣传、培训活动;
3)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及运营方面的课题研究;
4)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活动等鼓励知识产权推动下的创新和企业发展,
未来,相信这样的知识产权保护活动带来的企业创新能力会越来越强,在政府加大力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投入,消费者品牌意识不断增强的过程中,不论是消费者、企业本身还是社会整体发展都能从中受益。
参考资料:《红牛之争还有出你不知道的罗生门:授权合同有两个版本,谁在篡改?》https://m.nbd.com.cn/articles/2018-11-29/1277431.html?amp;amp;isappinstalled=0&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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