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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邓超 法学博士
供稿:IP法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视觉中国销售黑洞照片、国旗图片合理合法
关于视觉中国公司近日来的“图片门”,网上的评论如汗牛充栋,也有众多律师、学者从法律方面探讨了“图片门”相关的著作权问题。本文从业内的角度谈一谈,为何视觉中国公司对于黑洞照片、国旗图片进行收费是合理且合法的。
进入正题之前,在视觉中国公司百亿级禁售股解禁的当天,爆发了所谓的“图片门”事件,如果说这仅仅是一个偶然,背后没有资本在做空,本人是无论如何不会相信的。当然,由于没有证据,本文不详细讨论该“阴谋论”。
视觉中国股价再次跌停
声明:本人并非视觉中国公司或者其他图片类公司的法律顾问。
(相反,在协助图片类公司的相对方处理的多起侵权纠纷中有了一些心得,在《“视觉中国图片门”的若干法律问题》一文中有说明,本文不赘言。)
对视觉中国公司的认同首先是感情上的。作为知识产权从业者,以视觉中国公司为代表的图片类公司对于普通民众的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就处理过的若干起照片版权侵权纠纷而言,所有的公司负责人在收到法院传票之前都不清楚照片是有版权的,也不理解为何使用照片需要付费。在经过几轮的市场清理之后,图片类公司将涉案市场主体的版权意识提升了一个级别。尤其是对于知识产权从业者而言,更不应该对于图片类公司“端起碗吃饭,放下筷子骂娘”。虽然“天下无讼”是个美丽的愿景,但如果真的没有了纠纷,所有从事争议解决的律师将变得无所事事。
一张传票
其次,为何视觉中国公司对于黑洞照片、国旗图片的收费不仅合理,而且合法呢?作为前提,假设黑洞照片构成遵照CC协议发布的摄影作品,而非放弃版权或无版权的作品,也并非一些人认为的不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国旗图片是否具有版权,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参照《著作权法》5条1款1项,可以认为其不具有版权;即使具有版权,根据我国社会主义传统,国旗应该属于组织作品,版权保护已经过期。
上述问题变成了:视觉中国公司为何可以对开放版权或无版权的图片、照片收费?因为针对这些照片、图片收取的费用并非版权费,而是使用费(access fee)。
“黑洞”照片在录入到视觉中国公司的网站后,可以被关键字(“黑洞”)检索到,或者归入到相关的类别(例如,天文)。这并非是上传以后自动实现的,而是需要人工进行标注。虽然可以将部分标注工作由AI实现,但目前仍然离不开人工标注。另外,“黑洞照片”还需要以不同的分辨率存储在视觉中国公司租用的服务器上。除了上述的标注、存储之外,视觉中国公司还需要对图片、照片进行人工审核,尤其是针对地图(比如台湾地区的标注)、敏感性事件(照片的背景中刷有“XX大法好”)、色情内容等等。以上例举的都是视觉中国公司不可避免的成本。因此,视觉中国公司对开放版权、无版权的图片收费是合理合法的,只是这笔费用并非版权费,而是使用费。当然,对于具有版权的照片而言,视觉中国公司收取的费用是版权费+使用费,且该笔费用显然比前者高。
黑洞照片
另外,这种开放版权、无版权图片的买卖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用户不打算从视觉中国处购买黑洞照片,完全可以自行去欧洲南方天文台下载;如果去其他来源下载,一般很难找到无水印的照片(现在几乎所有的平台上传的图片都会带有水印),或者分辨率不够。另外的问题是,过了一阵之后,有几个人能记得要去欧洲南方天文台下载黑洞照片?
欧洲南方天文台的官方主页对于中国人而言易读吗?
另外,上述的国旗图片虽然没有版权,但是视觉中国公司网站上提供的国旗图片是矢量图,而非一般的图片。(矢量图的特点是可以无限放大,图中的斜线无论怎样放大都不会显现出锯齿。)矢量图的制作需要耗费人力和时间。虽然国旗的矢量图仅仅是一种额头冒汗,可能没有独创性而不构成作品,但视觉中国公司收取的使用费自然还要包括矢量图的制作费。设想某广告公司需要足球场那么大的国旗图片,如果没有国旗的矢量图,普通的国旗图片根本无法满足要求。
视觉中国的国旗图片
除了上述的存储、标注、审核、制作成本外,视觉中国公司还要承担销售、采购、行权等成本。
最后,至于法院针对每张照片判决1000-5000元的赔偿,虽然该判赔额远高于使用者的实际获益,但这个锅不能由视觉中国来背(因为是法院的判决)。另外,虽然对于相对方而言,这个较高的判赔额难以接受,但这不正是政府倡导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吗?
p.s.一个行业惯例是:签约作者与图库公司解约后,除非特别声明撤回授权,否则图库公司依然有权利使用作者在合约期间上传的照片。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邓超 法学博士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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