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以郑渊洁「皮皮鲁」商标案,分析「知名作品名称商品化权」法律保护

机构
豆豆7年前
以郑渊洁「皮皮鲁」商标案,分析「知名作品名称商品化权」法律保护

以郑渊洁「皮皮鲁」商标案,分析「知名作品名称商品化权」法律保护

#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文章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刘俊清  兰台所知产团队律师

原标题:知名作品名称商品化权的法律保护——对“皮皮鲁”案的法律评论


近日,商评委宣告“郑州皮皮鲁西餐厅”的“皮皮鲁”商标无效。此次郑渊洁的维权胜利,是否同样意味着商品化权的胜利呢?


舒克、贝塔、皮皮鲁、鲁西西、大灰狼罗克,这些对于八零、九零后而言十分熟悉的名字均是出自郑渊洁笔下。而这位被称作“童话大王”的郑渊洁,最近却因为商标维权被广泛关注。


2004年,郑州一家餐厅将“皮皮鲁”注册为商标,2014年,郑渊洁向商评委提出撤销申请,但未获成功。2017年,郑渊洁再次以损害其知名作品名称商品化权为由提出撤销申请,最终商评委宣告“郑州皮皮鲁西餐厅”的“皮皮鲁”商标无效。


那么,此次郑渊洁的维权胜利,是否同样意味着商品化权的胜利呢?笔者以为,这其中还有很多问题,值得细细思考。


商品化权保护的法律沿革


要准确理解“皮皮鲁”案,对于知名作品名称商品化权保护的意义,首先要从相关法律沿革谈起。最初,我国对于知名作品名称、作品中角色名称是否具有商品化权,并不存在明确的法律规定。以此作为权利基础,提出商标撤销申请的案件也多以失败而告终。


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行(知)初字第7986号行政判决中,知名作品名称的商品化权,第一次被明确认可。该判决认定,上海卫普服饰有限公司申请的“功夫熊猫KUNG FU PANDA”商标损害了“功夫熊猫”作为该影片的名称构成的财产性权益。


虽然,知名作品名称的商品化权第一次在裁判中获得认可,但是此后的案例依然缺乏统一的裁判标准。商品化权,依然更多的被认为是理论的,非法定权益。直至2017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发布,知名作品名称的商品化权才最终被予以认可。该《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著作权保护期限内的作品,如果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等具有较高知名度,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在相关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或者与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当事人以此主张构成在先权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然而,被认可具有商品化权的知名作品名称,是否就能撤销任何在后的商标呢?


除斥期间的限制


早在2004年,“皮皮鲁”即已被注册为商标。2014年,郑渊洁向商评委提出撤销申请之时,距离商标获准注册已经超过五年。除驰名商标被恶意注册,撤销申请不受五年限制以外,其他情况下,在先权利人均应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撤销申请。那么商品化权作为在先权利使用时,是否可以不受五年除斥期间的限制呢?


我国商标制度的基本目的在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商标制度必须要保障商标在经济中发挥积极作用。这种积极作用体现在对于投资者可期待利益的保护、构建良好市场竞争秩序以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因此,无论新旧《商标法》均对撤销商标或商标无效宣告设置了五年的除斥期间。这是因为,如果一个商标在市场上有效的存续了一定的时间,消费者对该商标形成了特定的认知关联,该商标即具有了特定的价值。这种价值的确定性,是投资者获得可期待利益的基础。如果轻易的打断这种认知关联,无疑是对整个制度的损害。


商标确权的争议解决,绝不是简单的情感是非判断,而是复杂的法律价值判断。“皮皮鲁”案中基于在先商品化权的的撤销请求,同样应当受到除斥期间的限制,既然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相应权利即已灭失。因此,郑渊洁基于其在先商品化权受到损害为由,撤销“皮皮鲁”商标的请求,不应当得到支持。


那么,在超过除斥期间的前提下,适用公共利益条款是否正确呢?


公共利益应慎用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最高法院在2010年印发的《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该条款作了进一步解释:“人民法院在审查判断有关标志是否构成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时,应当考虑该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 此处的“其他不良影响”应是指商标或其构成要素本身的不良影响。


由此可见,只有当商标注册行为损害商标注册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具备适用本条款的条件。将他人创作的有一定知名度的动漫作品名称以及涉及的角色名称等作为商标予以注册,虽然属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但是,依然是损害特定人利益的行为,并不应当适用公共利益条款。


另外,一旦被认定涉及公共利益,任何类别、任何相同或近似标识都会被禁止,这实际上已经超过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因此,如果将知名作品名称的抢注,认定为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将赋予知名作品名称超过驰名商标的保护,无论其在商业领域是否被使用。这显然是与商标制度保护使用的根本原则相违背的。因此,商评委对公共利益条款的适用,存在偏差。


知名作品或角色的名称如果可以从作品中脱离出来,即可能具有独立的价值。对这种价值的保护,赋予了创作者从作品的商业利用中获得商业利益的权利,即能够刺激艺术创作,又能够使艺术创作的成果展现更多的商业价值,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因此,明确赋予知名作品名称商品化权具有现实的进步意义。但是,在落实对于商品化权的保护中,只有坚持法律判断,避免先入为主的结果导向判断,才能使商品化权真正发挥其应有价值。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刘俊清  兰台所知产团队律师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推荐阅读



以郑渊洁「皮皮鲁」商标案,分析「知名作品名称商品化权」法律保护

2018年“中国好专利”评选工作正式开启(报名通道)


以郑渊洁「皮皮鲁」商标案,分析「知名作品名称商品化权」法律保护

2018中国·海淀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正式开启!(报名详情)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以郑渊洁「皮皮鲁」商标案,分析「知名作品名称商品化权」法律保护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以郑渊洁「皮皮鲁」商标案,分析「知名作品名称商品化权」法律保护

本文来自IPRdaily.cn 中文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豆豆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4690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18955.html,发布时间为2018-05-15 10:18:52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