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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知识产权法务的日常——动与静
我习惯把知识产权叫作武器,它既是矛也是盾,既是攻城车,也是防御箭塔!而我们知识产权法务算是该企业武器的匠人。随着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企业的发展会面临更多的市场环境和竞争压力的变化、升级,那么知识产权法务或者知识产权匠人,会在企业中越来越普遍,社会价值也会越来越大。
知识产权不仅是在企业法务环节,乃至在整个企业战略中都是最重要的一环,在具体实操中,应该立足于企业战略进行思考。
知识产权法务新趋势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企业走出去与国际化的程度提高,国内外的市场竞争程度愈演愈烈,出现了“蓝海”“红海”“黑海”,面对越来越汹涌的市场竞争大潮,每个企业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都不得不拿起武器,或进攻或防守,形成一套独有的、最符合自己的生存模式。而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名词悄然走进了中国企业的日常,它就是——知识产权。
应运而生的知产法务
知识产权,这几个字打出来很抽象,也很不容易理解,当然,这与中国知识产权立法起步较晚、社会经济发展程度有一定关系。但是随着信息技术及互联网的发展,我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受到了极大的鼓舞及推动,发展迅猛,截止到现在,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知识产权迎来了它的春天!
其实,从中国目前的现有立法及法律构成来看,知识产权法仅是一个学科概念,并不是一部具体的制定法。当然,最近有许多专家和法学前辈一直在探讨“中国民法典设立知识产权编的必要性”这一话题,也许会改变这一现状。概括地说,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主要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若干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等共同构成,这若干法律内容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类型的增多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样化,这必然就造成了知识产权法律内容从法学大家族中日益独立,也造就了一个专业性要求极高的法律工种。这个工种是法律分工细化的表现,它不仅仅包括了知识产权律师,更包括了企业——知识产权法务。
而很幸运,我算是知识产权法务中的一员。
我习惯把知识产权叫作武器,它既是矛也是盾,既是攻城车,也是防御箭塔!而我们知识产权法务算是该企业武器的匠人。
随着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企业的发展会面临更多的市场环境和竞争压力的变化、升级,那么知识产权法务或者知识产权匠人,会在企业中越来越普遍,社会价值也会越来越大。
不可否认,现在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创新已经是经济发展和企业进步的最主要动力,一直相匹配的,知识产权就越来越成为提升竞争力和进行市场垄断的必要手段。换句话说,一个企业要想有所突破和发展,就要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和品牌的升级扩张,这就必然离不开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积累,技术上要体现在专利方面的布局与挖掘,构建专利地图。而品牌上需要更多考虑商标的注册及储备,著作权的原创留存和登记,种种知识产权手段相结合,才能绘制出更完善的企业发展路线。这就是知识产权法务存在的价值。
当然,知识产权法务的产生与发展,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是国家政策指向的引导与鼓励。
国家战略引导
从上世纪末开始,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加强,全球通用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形态得到了更大的普及和认可。许多国家已经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考虑、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经贸政策相结合,知识产权战略构成了国家发展总体战略的组成部分,对实现国家总体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国家战略的出现大大提高了国民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同时,显著加快了企业知识产权建设的步伐。
2005年,国务院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2008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近五年的战略目标之一是:
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知识产权密集型商品比重显著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投入大幅度增加,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知识产权,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优势企业。
2016年,国务院正式发布《“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了“十三五”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全国知识产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是知识产权规划首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
确立了《规划》三个目标:
到2020年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保护和运用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强市,为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保障的发展目标,具体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著改善、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充分显现、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大幅提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15年的6.3件增加到12件、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从2015年的750亿元提高到1800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五年累计)从2015年的44.4亿美元提高到100亿美元等10个预期性数量指标。
通过国家战略及政策的引导和指向,企业分别响应国家号召,纷纷建立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战略,毋庸置疑,这时候企业知识产权法务或者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仅以专利为例,根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133.9万件,同比增长21.5%,连续6年位居世界首位。
盈利的知产法务部
知识产权法务的产生是市场经济纠纷及企业自我保护、增加盈利的必备条件。
据统计,从2015年起,国内知识产权类案件判赔金额逐年提高,对企业原创技术及品牌的保护力度不断增强。2015年,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数据报告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平均判赔数额为45万元,这个金额远远高于往年同类案件。另外指出,2016年专利侵权案件平均赔偿数额为141万元,商标侵权案件平均赔偿数额为165万元,著作权侵权案件平均赔偿数额为45.8万元。由此可见,国家对保护企业自身原创的决心及趋势,也大大增强了企业知识产权投入的信心。
判赔金额的提高,最少会让很多企业的法务部变成盈利部门!
特别是2016年的几个经典案例,更让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看到了法务工作的重要性:
1.“美孚”商标侵权案中,法院全额支持原告450万元的赔偿请求;2.“墙锢”商标侵权案中,全额支持原告1000万元的赔偿请求;3.U盾专利侵权案中,全额支持原告4900万元的赔偿请求,并首次以计时收费方式支持了原告所主张的100万元律师费;4.涉书生企业系列侵犯著作权上诉案中,按照稿酬标准上限300元/千字确定侵权赔偿数额,相比于一审赔偿数额大幅提升。
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在2017年1月1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建院两周年工作通报会的报告显示:
2016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案件整体规模持续攀升。2016年全年,该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0638件,同比上升15.74%。
2016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收案情况呈现五个新趋势:涉高科技重大战略产业与核心技术的案件增加;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人的案件增加;中国权利人起诉外国当事人侵权的案件增加;新类型纠纷案件增加;诉讼标的数额巨大的案件增加。
通过法院的判例及判赔金额,让更多的企业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大作用及专业性要求,那么,公司设立知识产权法务势在必行!同时,这更意味着日后在知识产权法务的工作中要防微杜渐,讲方法、讲策略,给企业未来的法律纠纷做好铺垫工作。
扔、补、防、控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知识产权法务工作呢?我们的工作要点在哪里?
由于知识产权在法务工种中出现得较晚,且专业性较强,日常问题及后期案件情况复杂多变,国内亦无较多可借鉴的工作方法及经验,仅通过这几年的摸索,有几点经验供大家批判,抛砖引玉:
我想,企业知识产权法务,应该分成四级——
第一级:解决问题的方式是“扔”。将潜在风险或者问题抛出去,扔给业务部门或者外聘律师团队。
第二级:解决问题的方式是“补”。亡羊补牢,后知后觉,弥补业务及市场发展中的错误或者纠纷,可能会经常背锅。
第三级:解决问题的方式是“防”。熟悉企业业务,以业务为核心,清楚知道业务流程,在业务发展的各个阶段设立防护机制及预警措施,尽可能减少意外或者问题发生。
第四级:解决问题的方式是“控”。跳出单一产品或者业务线的框架,明晰整个产业、行业的发展趋势及走向,结合国际发达国家的经验及案例结果,直接引导业务需求,为业务指出发展道路,协助设计规划和策略,并为落地进行资源协调及配置。
可见,第一、二级法务,是以产品及业务需求为主导,围着业务转,致力于满足业务方的需求,滞后于产品,这样解决问题的时间成本及经济成本较高,只能起到治标不治本的作用。而第三、四级法务,是以产品、整个行业或公司体系的整体利益为中心,引导需求,引领业务走,致力于为业务及产品方创造条件,防患于未然。
因此,我们一定要致力于将自己打造成第四级知识产权法务,这样才能主导需求,指引业务发展,不会因为知识产权法务工种出现的时间晚而被人忽视。更重要的是——这样才能体现保持法务的重要作用,才能防止被企业其他一线部门边缘化,才能被企业高层及产品决策层重视!
立足企业战略为根本
未来,知识产权也应该是企业法务环节,乃至于整个企业战略中最重要的一环!我们在具体实操中,应该对企业战略与知识产权法律加以思考:
首先, 熟悉行业、产业、企业产品,立足于企业自身,定制适当的知识产权策略:
1.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确定环节,不仅需要把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情况及意图了然于心。更要顺应潮流,结合产业、行业的实际特性和情况,设计知识产权增量或者创新布局,突破原有的储备及局限思路。
2.在产品知识产权战略确定环节,必须熟悉行业、产业及企业产品,包括产品属性、研发进度、上市步骤以及发展方向。在制定企业或者单一产品知识产权战略的时候,应立足自身实际情况,切不可盲目跟风或脱离实际追求完美。在制定知识产权战略之前,必须做好产品定位、行业的竞争态势、发展方向以及自己所处的位置等情况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最贴切的知识产权策略。
其次,结合企业规划,协同各个部门,众擎易举:
企业知识产权归根结底是服务于企业整体发展的,而知识产权人员是为企业构建企业发展的武器与通道的枢纽,因此知识产权战略不能孤立于企业整体的发展战略,应当与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财务战略、产品研发战略等相互协同,有机配合。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就要做好部门协调,构建知识产权管理应力求与其他管理活动一起嵌入企业日常的运营中。
再次,精于资料检索及基础分析,精准定位核心及保护范围,懂得取舍,点面结合。
企业的钱来得不容易,对大多中国企业而言,知识产权是一个花钱的项目,在国内或走出去的过程中,知识产权初期很难给企业带来知识产权红利,中国企业如想通过知识产权获得利润,势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此情况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应秉持经济原则,重视成本控制和争取额外补助。抓住重点,确定最小利益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最后,建立知识产权监测及日常维护制度,明晰利弊,敢于维权,勇于顺势扩张。
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并非一蹴而就,需要长期积累,我们要随着企业及产品的发展态势,随时准备知识产权扩张或者防御方案。知识产权法务就要建立监测及日常维护制度,包括跟进制度以及市场动态反馈制度,广开言路,分析利弊,在做好自身权利建设的时候,也要勇于主动维权,包括但不限于投诉、异议、无效、仲裁、诉讼等。
举个例子,如果在监测和初步申请阶段,我们的商标被人抢注了或者被人诉讼了,怎么办?
其实,抢注或者被诉这个话题很敏感,说实话,我们是不能完全预防的,特别是有心人对您的伤害。除非您把全世界的所有区域、所有商标类别全都注册了,当然这也不太现实。
所以,如果我们被有心人抢注或者诉讼了,那么我们要提前收集资料,在自身产品发展到一定阶段甚至巅峰的时候,我们就要勇敢地站出来,没错!敢于亮剑,勇于接招。不管是商标异议、商标无效宣告、撤销三年不使用或者是官方投诉、诉讼等。我们前期的准备,就是为了找到这样一个机会!这也许是我们获得驰名商标的机会或者也许是我们免费推广、另一种提高知名度的契机。
呵呵,反正就是:别怕,向我开炮!
知识产权法务,是企业最前端的建造师和匠人,我们需要为企业建立起属于自己的进攻武器和防御装备两套体系,那么我们绝不能草率的、盲目地去操作知识产权战略,我们应该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合理规划知产路线,为企业找到一条最为平坦的征途!
知识产权法务工种出现很让人欣喜,我想起一句话: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
喜欢钓鱼的朋友,都知道一个道理——静坐等待与迅捷起杆,是丰硕的秘诀。通过这几年的工作,感觉知识产权的工作也与钓鱼有许多异曲同工之处。
知识产权法务的日常——静与动
法务工作在公司运营中日益重要(有点心虚),分工越来越细,个人认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工作中最少具备两种工作状态,那样才能够成为一个高手。
高手要讲究“ 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同时,要懂得“静若处子,动若脱兔”。法务有一个强大的心脏,这必不可少且毋庸置疑。但今天我们重点说说——动与静。
静与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状态,为了让我们具备这种状态,就必须引入一些机制辅助我们,才能让日常的工作无风无浪,当然,如果遇到风浪,则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扼杀。
静的机制,是基本功。知识产权日常工作是烦琐、枯燥而反复的,必须建立一套合理可行的机制才能去繁从简,真正起到预警和防范的作用。
一、建立台账,必须包括异态表。
目前,建立台账有很多种,不管途径如何,知识产权台账都应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综合表格,负责记录公司整体知识产权的进展;另一部分的表格重点记录异态内容,包括商标、专利等异态,包括驳回、异议、复审、诉讼等。心中有数才能从容应对!
二、储备日常数据。
知识产权系统繁杂而且涉及公司的层层面面,但是毋庸置疑,知识产权的前置工作会大大节省公司成本,减少后期公司经营的风险。建立以市场、商务、法务为一体的数据储备工作势在必行,将日常工作中的设计原告、活动策划、现场照片、合同等均做一定的留存,以备不时之需。
三、提醒制度。
将法务与财务、市场工作相结合,在重要时间节点要重点提示,做到市场及时反馈、法务及时跟进、财务及时配合。
动的机制,是功劳簿。一旦工作中出现突发情况时,有一套严谨的应急处理 机制,有利于体现法务工作的价值,同时,也能让公司利益最大化。
一、确立应急流程及分工。
根据突发情况的方向及轻重程度,建立不同的应对小组,小组要分工明确,同时确认主要负责人。如财务问题,可能以财务为主,法务为辅等,但是一定要落实到人,分工明确,不能互相掣肘。
二、确立明确的内外发言机制。
遇到突发情况,对内外都要严格遵守保密机制,同时,保证在与高层保持一致的基础上,统一发言,内外一致。
三、及时沟通,阶段汇报,事后总结。
突发事件发生与结束,均要积极引入第三方的建议,包括律师、会计师或者政府机构等,综合分析、积极汇报,保证每一步均有理可依,对自己及公司均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帮助公司和个人积累经验,促进成长。
只有通过动与静的结合,企业法务才有可能提高在公司运营中的地位,让有法可依落到每一个细小的环节,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司法务的价值!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杨淼 掌游天下(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知识产权经理
编辑:IPRdaily 赵珍 / 校对:IPRdaily 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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