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授权发布,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17年第10期#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作者:申长雨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 局长
原标题: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了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召开了一系列重要会议,研究部署知识产权重大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极大地推动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使我国成功跻身世界知识产权大国行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全面开启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
五年来,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和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始终成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收效显著。
五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正式写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件,成为中央部署的战略任务之一。《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成为中央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之一。《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整体部署。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等2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推向深入。《“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首次被纳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知识产权领域的一系列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继续写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成为25个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之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写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成为完善现代产权制度的重点任务之一。知识产权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提升。
五年来,我国知识产权大国地位日益巩固。2013—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419.4万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436.4万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44.4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年均增长17.5%。继2015年起年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超过100万件之后,2016年又实现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100万件的重大突破,我国成为世界上首个年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突破100万件的国家,以及继美国、日本之后第三个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100万件的国家。2013—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12.5万件,年均增长25.2%,年度受理量跃居世界第三位;累计授权发明专利120.4万件,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22个月。截至2017年6月底,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9件,较2011年年底提高6.5件。
五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共查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14.1万件,是前五年的近8.5倍;统一部署开展“护航”“闪电”“雷霆”等专利行政执法专项行动;29个省(区、市)开通“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服务热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数量达到24个,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试点工作覆盖16个省(区、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达到164家,其中30家市场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升到2016年的72.38分,反映出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充分认可。
五年来,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快速提升。“1+2+20+N”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初步建立并陆续投入运行,为知识产权的转移转化、收购托管、交易流转、质押融资、专利导航、专利保险、分析评议等提供了平台支撑。五年来专利质押融资总额达2057亿元,年均增长33%,惠及企业7000余家。在苏州、宁波等8个城市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试点。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评选表彰中国专利奖金奖80 项、外观设计金奖20项,100项金奖项目新增利润1212亿元。专利许可备案量3.14万项,许可金额达208亿元,知识产权运营日趋活跃,知识产权价值加速实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高。
五年来,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增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升格为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统筹协调能力极大增强。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厦门、青岛、深圳、长沙、苏州、上海徐汇区首批6个试点地方率先开展改革工作。上万家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超千家企业进入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及优势企业行列,涌现出华为、中兴通讯、腾讯等一批综合竞争力较强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36, 721人,执业人数15, 945 人,专利代理机构1651家。
五年来,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共制修订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14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部门规章9部。建设6个京外专利审查协作中心,专利审查人员达到11, 543人。拥有各类专利文献资源达523种,专利文献总量超过1.09亿件,其中中国专利文献总量超过1987万件。建立国家级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12个和全国专利文献服务网点120家。全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超过15万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超过50万人,基本形成了梯次合理、门类齐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体系。全国县级知识产权机构覆盖率扩大一倍。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战略实施研究基地达到30个。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教育部联合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试点学校达到60所。连续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中国专利年会、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知识产权公益讲座等活动,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显著提升。
五年来,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深化。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事务,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稳步推动国际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的变革。促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华设立中国办事处,在WIPO设立中国信托基金。举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发明领域中美欧日韩五局局长系列会议和工业品外观设计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年度会议、中非知识产权制度与政策高级研讨会、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中国—维斯格拉德集团知识产权联合研讨会等重要国际会议。与WIPO及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多双边合作协议199个。与23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协议,极大地方便了我国企业海外获权,有力地配合了国家总体外交和对外开放。
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认真接受中央专项巡视,积极完善内部纪检工作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障。
一、完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顶层设计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国际国内深刻变革的五年。从国际看,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蓄势待发,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的速度明显加快,创新要素流动空前活跃,以新技术突破为基础的产业变革不断加速。发达国家纷纷推进新的科技创新战略和知识产权政策,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制高点。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动能不断弱化,新动能加快成长,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发展动力正从资源要素转向创新驱动。我国要适应国际竞争新形势和国内发展新常态,就必须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努力在世界经济深度转型调整的激流中赢得先机,占据主动。
新形势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聚焦世界发展新格局和国内发展新常态,作出了一系列富有远见卓识的战略部署。要更加自觉地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更加注重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和全面创新。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发人深省,令人振奋。随之而来的是涉及知识产权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陆续出台。
在政策体系建设上,加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顶层设计,“四梁八柱”性质的政策架构总体形成。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特别是体制机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印发《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等重要文件,《“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作为国家“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印发,形成了以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为引领,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三驾马车”共同驱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崭新局面。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和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为主线,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为载体,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为突破口,以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重点,努力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努力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在组织体系建设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升格为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28个增加为31个,极大地增强了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能力。按照新的职能,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包括加强宏观指导,研究重大方针政策,制订年度推进计划,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等。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2017年6月16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有关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部署,审议《“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2017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十年评估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对新一阶段的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各个地方也参照国务院做法,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工作的协调性大大增强。
在法律制度建设上,《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稳步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指明了努力的方向。以《专利法》为例,为解决我国专利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创新主体对专利保护的信心,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之前相关工作基础上,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结果,于2014年下半年启动了《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相关工作,通过11个方面的专题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修法建议。
2015年4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外发布《专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收集针对此次法律修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于2015年7月上报国务院。2015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就该修订草案送审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对进一步加大侵权惩罚力度,推进专利的实施和运用等,都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和补充,获得社会的积极评价。目前修订草案已基本成熟,在2017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中,《专利法》修改被作为“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名列其中。同时,《专利代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也传来佳讯,这项始于2001年,历时十几年的条例修改工作,终于有望得以尽快完成,为我国专利代理行业发展提供重要遵循。
在做好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建立了地方专利立法指导协调机制,加强了对地方专利立法工作的指导。这些年,分别推动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市制修订了一批地方性知识产权法规,在各个层面构建起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为推进知识产权事业进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以浙江为例,2015年9月25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浙江省专利条例》,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在原有的《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基础上,立足浙江实际,着眼发展需要,形成的新制度新规范。其中新增加规定27条,修改规定25条,总共设置6章52条,将条例规范的范围由保护拓展到了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许多方面作出了突破性的规定,开全国之先河。如条例针对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对电子商务专利行政保护作出了新的规范,明确规定被投诉人拒不提交申辩材料或者有证据证明是专利侵权、假冒专利的,网络、电视等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关闭网店等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2016年,在《浙江省专利条例》实施的第一年,浙江省专利行政执法特别是电子商务专利行政执法就呈现出全新局面,在处理电商平台上的专利侵权投诉案件数量和断开、删除侵权链接数量等指标上都位居全国首位,有效规范了电商领域的经营秩序,营造了电商产业良好发展环境,推动了浙江省电商产业快速发展。2016年,浙江省电商网络零售额达到10, 306.7亿元,同比增长35.4%,占全国电商网络零售额的近20%。
二、构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体系
面对中央确立的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战略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和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积极行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理清发展思路,凝练提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战略目标、战略思路和战略举措,努力构建分层分类、协调发展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格局,在全国上下形成了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
经过改革开放近四十年的发展,特别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知识产权事业已经具备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制度基础、人才基础、数量基础和文化基础。进入“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进入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开创期、知识产权战略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的关键期、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攻坚期。面对这一阶段性特征,着眼未来若干年的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明确提出,要立足现有基础和发展需要,努力推动实现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五个转变”,即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转变,知识产权保护从不断加强向全面从严转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从单一效益向综合效益转变,知识产权管理从多头分散向更高效能转变,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从积极参与向主动作为转变。目标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
在具体路径选择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提出了“十五字”方针,即“点线面结合、局省市联动、国内外统筹”。点线面结合,就是要在面上展开、线上加强、点上突破。面上展开,就是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和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整体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总体水平。线上加强,就是要进一步做强知识产权工作链条,实现更高水平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以及国际合作交流。知识产权工作是一项链条式的工作,在这个链条中,创造是源头,运用是目的,保护是核心,管理是关键,国际合作是重要方面,缺少任何一个环节,知识产权制度都很难发挥应有作用。
点上突破,就是要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企建设,以点上突破带动全局提升。局省市联动,就是要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政府两方面的积极性,通过合作会商等各种有效形式,形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强大合力。国内外统筹,就是要积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以全球的视野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一方面,要准确把握世界知识产权整体格局和发展趋势,谋划好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外交策略,确保相关政策设计符合知识产权国际规则通行做法和发展变革主流趋势。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努力使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包含更多的中国元素、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推动世界知识产权体系朝着普惠包容、平衡有效的方向发展,不断提升中国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更好地服务国家的对外开放,促进世界经济繁荣与发展。
例如,围绕点上突破,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企建设。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上,2016年,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遴选了首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率先支持广东、上海、江苏等地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并依托这些知识产权强省,加快形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知识产权战略高地。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地方的遴选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还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分类指导,既整体比较看实力,又纵向比较看发展,还横向比较看特色,努力构建一个分层分类、统筹推进、协调发展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格局,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调动了各个地方的工作积极性。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上,目前已评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64个,这64个城市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之和均超过了全国的50%,占到了“半壁江山”。2017年,在试点示范城市工作的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又优中选优,遴选出了10个城市率先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努力在“高原”之中打造“高峰”。围绕知识产权强企,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在积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努力培育更多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强化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细胞工程”,夯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
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引导下,目前全国已有13个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这些省份均出台了具体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25个省(区、市)编制出台了知识产权(专利)“十三五”规划,其中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四川和宁夏9个地方还将其纳入了地方重点专项规划。2016年6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广东省率先启动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为此,不仅专门印发了《广东省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构建起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政策体系,还积极探索在珠三角地区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和粤东西北地区建设特色型及支撑型知识产权强市的有效路径,实现协调发展、整体提升。目前,广东省已拥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6个。
在强化产业支撑体系上,广东省在工业机器人、海洋工程装备、高端制造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轨道交通装备等9个重点产业技术领域组织开展专利导航,探索根据专利链布局创新链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在知识产权运营方面,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金融创新(横琴)试点平台投入运行,全省知识产权运营业态蓬勃发展。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探索上,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努力将中新广州知识城打造成为“立足广东、辐射华南、示范全国”的知识产权引领型创新驱动发展之城。在知识产权强企建设上,中兴通讯、华为、腾讯、大疆、比亚迪等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异军突起,加快向国际产业链的高端跃升,展现了中国创新型企业的新形象。2017年3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6年PCT国际专利申请情况报告显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4123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排名全球企业第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3692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名列第二,中国公司的表现惊艳全球。
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的协同。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等国家战略,联合相关部委共同制定出台了“一带一路”建设知识产权工作方案、中原经济区知识产权政策、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知识产权政策,指导形成了地方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工作计划,努力打造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知识产权战略高地和长江经济带知识产权隆起带,全面对接和服务国家战略实施。以知识产权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为例,2016年6月底,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同签署《关于知识产权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会商议定书》,正式建立“一局三地”知识产权合作会商机制。明确将通过四方共同努力,构建京津冀知识产权一体化的保护体系,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推进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提升创新效益与效率;共享知识产权服务资源,促进创新要素合理配置;打造全国重要知识产权发展极,推动完善京津冀创新生态圈。一年来,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京津冀专利行政执法办案量大幅提升,增长达59.1%。2016年,京津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到93.2亿元,占全国质押总额五分之一强。截至2017年6月底,京津冀地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3万件,同比增长23.6%,占全国总量的18.8%,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支点”。
三、扎实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知识产权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成功跻身知识产权大国行列。但同时,也积累了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发展不协调,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较少,布局不尽合理;知识产权保护还不够严格,侵权易发多发势头尚未根本扭转,知识产权维权依然面临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问题,影响创新创业热情;知识产权运用既缺机制,又缺平台,转移转化效益还不够高,影响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多头分散、效能低下;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深度与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破解这些难题别无他策,唯有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明确提出,要“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使知识产权改革从运用和保护拓展到知识产权的“全领域”。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的高度重视。
那么,改革的突破口何在?党中央给出了明确的指向:知识产权领域改革,要牢牢抓住体制机制这个“牛鼻子”。2016年1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紧扣创新发展需求,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由此拉开序幕。对此,知识产权系统欢欣鼓舞,社会各界反响热烈。这意味着我国知识产权领域从过去三十多年的“九龙治水”分散管理,走向集中管理成为可能。专家学者普遍认为,这项改革对于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而言,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
事实上,从国际实践来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不仅符合知识产权工作的客观规律,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据统计,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189个成员国中,有183个实行了集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其中107个实行专利和商标统一管理的“二合一”体制,76个实行专利、商标、版权统一管理的“三合一”体制,仅有我国及朝鲜、柬埔寨、埃及、希腊、荷兰6个国家实行专利、商标和版权机构分散设置。通过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建立一种与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相匹配、与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相一致、与国际通行规则相接轨的集中管理体制,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国内实践来看,这些年一些地方探索开展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成功试验,也充分印证了这项改革带来的巨大活力和良好社会效应。2014年11月16日,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在全国成立了集专利、商标、版权行政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能于一身的知识产权局。几年来,上海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努力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创新和保护、运用等方面深入探索,确立了专利、商标和版权“三合一”集中管理体制,构建了“管理和执法统一、保护和促进统一、交易和运用统一”的工作体系,形成了行政保护、司法保护、调解仲裁、社会监督“四轮驱动”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搭建了“投、贷、保、易、服”五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平台,为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基础保障。特别是通过改革实现了知识产权公共事务“一站式”办理及举报投诉集中受理,做到了“一个部门管理、一个窗口服务、一支队伍办案”,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理知识产权业务。企业及创新主体纷纷反映,上海浦东新区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切合中央精神,符合知识产权基本属性,契合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现实需要,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维权等方面的工作带来了极大便利,经验值得好好总结,加快推广。
2017年7月18日,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发文确定福建厦门、山东青岛、广东深圳、湖南长沙、江苏苏州、上海徐汇区6个地方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首批试点,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正式步入实施阶段。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明确了改革试点的基本思路,就是要把握“一个遵循”、体现“两个有利于”、做到“三个符合”。首先,是要把握“一个遵循”。就是要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会议审定的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去谋划改革、推进改革、评价改革的成效。其次,是要体现“两个有利于”。一是在纵向上,要有利于打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二是在横向上,要有利于实现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协同效应,更好地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最后,是要做到“三个符合”,一是要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现实发展需要,二是要符合知识产权工作的客观规律,三是要符合国际惯例。
与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相伴而行的,还有两项重要改革,也让社会公众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一项是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这其中又以专利代理行业、专利审批和专利收费最为显著。首先,是专利代理行业“放管服”改革。作为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构成和服务创新主体的重要依托,专利代理行业深受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关注,也成为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点。围绕简政放权,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取消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和办事机构停业、撤销审批”以及“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初审”事项,简化了审批程序。针对一些地方代理机构偏少、代理力量不足的问题,在全国12个省(区、市)试行降低专利代理机构设立门槛,放宽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条件限制,下浮专利代理人考试合格分数线等优惠政策。
2017年上半年,全国新设立专利代理机构143家,较2016年同期增加21%,其中享受优惠政策的新设立机构63家,464人通过下浮合格分数线取得在本地执业的专利代理人资格,有效缓解了一些地方代理力量不足的问题。在简政放权的同时,不断加强专利代理行业事中事后监管,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门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建立了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6年针对代理行业存在的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证”、无资质代理等经营乱象,组织开展了专利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挂证”违法行为,已核实并注销48人的专利代理执业证;针对涉嫌无专利代理资质进行虚假宣传的机构,经地方知识产权局约谈整改,撤除虚假宣传违法信息的有27家,有效净化了专利代理市场,规范了行业经营秩序。
其次,是专利审批方面的“放管服”改革。近年来着眼提高专利审查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持续探索优先审查工作的基础上,于2017年6月发布了《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此举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起系统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相较于此前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新办法在很多方面都有了重大突破。例如,新办法的适用范围由发明专利申请拓展到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全类型。为了减轻申请人文件准备负担,新办法进一步简化了办理优先审查的手续。为了适应新业态发展,新办法把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核心技术专利申请和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专利申请纳入优先审查范围。此外,新办法还将专利优先审查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有机结合,实现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协调联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果。目前,《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实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最后,是专利收费方面的“放管服”改革。为了减轻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与维护负担,促进创新创业,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完善了《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将专利年费减缴由3年调整至6年;个人减缴标准由年度收入低于2.5万元,调整至低于4.2万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等单位提出费减请求时,也无须再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单个单位申请人的减缴比例,更是由70%提高到85%,而且申请人通过费减备案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备案信息,审核通过后,在一个自然年有效期内都可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享受相应比例的专利费用减缴。上述举措既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负担,也减轻了工作负担。办法实施以后,仅天津市2017年上半年就有5000家企业减缴专利费用4000万元。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效率。积极打造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实体业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服务热线等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充分发挥专利代办处辐射广泛、贴近基层的特点,不断推进相关业务的下放。在30个省(区、市)的33个代办处开展专利事务服务的受理业务,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各类业务,实现“一站式”办理。目前,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发文工作已下放至33个代办处,在北京、南京等代办处试点开展专利证书发放工作,在广州代办处开展外观设计前置服务工作,在全国24个代办处全面推广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许可合同备案、专利权质押登记,在23个代办处推广批量法律状态证明、优先审查业务,在9个代办处试点专利文档查阅复制、优先权文件业务,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
另一项是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的不断推进,各地都掀起了为高校创新成果“松绑”的热潮。2016年1月,西南交通大学在前期小范围试验的基础上,印发了《西南交通大学专利管理规定》(又称“西南交大九条”),在国内高校率先实施了“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开启了学校科研成果批量转化的新阶段,被誉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小岗村试验”。“西南交大九条”充分利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赋予高校的完全成果处置权和奖励权,将过去的“先转化、后确权”改变为“先确权、后转化”,极大地提高了职务发明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西南交大九条”印发以后,短短半年时间,已有超过120项职务发明专利分割确权,7家高科技创业公司成立。其中磁浮二代转向架成果转化加速,工程样车已与中车集团大连机车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联合设计。同相供电技术成果成功转化,签订1亿元合同。而此前,在2010年至2012年的3年间,西南交大只有7项专利得到转化。
西南交大的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得到了全国上下的高度关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以《科技成果确权自主创新提速》为题,用了近5分钟时长专题报道了西南交大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新尝试和新实践,在全国引起了广泛影响。目前,此项改革的经验已经在更大范围推广。2016年6月,成都市出台《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若干政策措施》(又称“成都新十条”),在全国城市中首次提出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鼓励高校院所与职务发明人以股份等方式对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职务发明人可享有不低于70%的股权。“西南交大九条”与“成都新十条”打破了职务发明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藩篱,激发了创新创业热情。
西南交大与成都市的探索着实令人欣喜,而更让人振奋的是,高校推动专利转化运用的气候日渐形成。2017年3月,山东理工大学毕玉遂教授团队将其研发的新型聚氨酯化学发泡剂发明专利,以5亿元许可给有关企业实施,创造了山东省专利独占许可使用费新高。5月,同济大学将该校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王占山教授团队自主研发的高性能激光薄膜器件及装置6件发明专利权以3800万元转让,并将转让收益的85%归于科研团队。6月,武汉工程大学陶瓷膜科研团队以8项碳化硅陶瓷膜技术作价2128万元入股某公司,并由该公司率先在全国实现碳化硅陶瓷膜产业化,高校职务发明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如雨后春笋次第“开花”。
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实现量质齐升
2014年5月9日至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提出了“三个转变”的战略思想,即要“努力实现优势领域、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这一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重要论述,旋即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引发热烈反响。5月15日,第三届北京市发明专利奖颁奖大会举行。出席大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更高水平的创造,更加注重专利的质量,实现由数量和速度向质量和效益的转变,激励创新主体创造出更多基础专利、原始专利、核心专利和高价值专利。
回顾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的发展历程,我国的专利数量不断增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里,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了年均10%以上的增长速度,连续6年位居世界首位,成功跻身知识产权大国行列。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尽管是一个知识产权大国,但还并不是一个知识产权强国,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矛盾比较突出,基础型、原创型、高价值核心专利相对不足。推动专利质量数量协调发展,加快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的转变,是知识产权系统面临的重大课题。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中,都对知识产权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年底,印发的《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指出,要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拥有量,促进知识产权结构明显优化,大幅增加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版权精品和优良植物新品种。2015年年底,《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和国际影响力,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核心专利。专利质量提升工程也成为该文件中唯一一个明确实施的工程项目。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效益”再次成为其中的重点任务之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多策并举提升专利质量。首先,确立了“质量取胜、数量布局”的工作导向。在继续保持专利数量稳定增长的同时,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提高专利的质量上,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努力实现专利领域的高水平创造、高质量申请、高效率审查、高规格授予。稳增长,就是要稳定专利增长的速度,使其保持在一个合理区间,既不过快又不过慢,既不大起又不大落,稳中求进。调结构,就是要调整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专利所占的比例,不断提高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的比重。促转型,一方面是促进技术含量比较低的专利向技术含量比较高的专利转型,努力在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上实现突破;另一方面是促进市场前景不明朗的专利向市场前景明朗的专利转型,凸显专利的市场价值导向。
其次,是启动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经过深入的研究和系统的谋划,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6年正式启动实施了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围绕专利的创造、申请、代理、审查、保护以及运用等重要环节,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多策并举提升专利质量。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指导和督促地方健全质量导向的专利政策,重点体现对发明专利授权的支持导向,由以往更多地促进专利数量增长向主要促进专利质量提升转变。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改进了专利统计口径和公布数据的方式,更多地体现了专利质量的因素,引导地方更加重视专利质量。二是着力提高专利审查质量。
一方面,成立专利审查质量评价组、非正常专利申请监控组和专利审查质量社会信息反馈工作组,聘请专利审查质量监督员,加强审查质量的组织保障,同时强化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监控,以及对专利审查质量的评价和反馈,形成审查质量内部外部双评价双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专利申请和审查工作在有效的监控机制下运行。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专利审查业务指导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编制发明专利、PCT申请、复审无效等审查质量保障手册,明确相关部门、处室审查质量保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分层次、分阶段的质量保障体系,并强化专利审查标准的执行统一,严把专利审查授权关,努力对每一件专利申请都做到授权有理、驳回有据、客观公正、标准统一,筑牢专利质量的“大坝”。
从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专利审查质量进行的调查结果来看,自2010年起用户对专利审查质量的满意度持续处于“满意”区间。三是着力提高专利代理质量。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专利代理行业监管机制,加大对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的执业诚信信息披露力度,严格行业监管,强化行业自律,促进专利代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建立专利代理机构非正常申请约谈制度,及时反馈专利代理质量评价信息,对存在非正常申请的专利代理机构及时进行约谈,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惩戒。四是通过有效的专利保护和运用,形成对专利质量的客观反映和正向激励,进一步提高专利的质量。
五年来,专利审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共审结发明专利申请236.3万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438.3万件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73.9万件,分别是上一个五年的2.5倍、3.0倍和1.6倍;复审请求案件结案9万件,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结案1.5万件,分别是上一个五年的2.7倍、1.3倍;完成PCT国际检索13.5万件,是上一个五年的3.1倍。与审查结案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专利审查周期同步实现了稳中有降,发明专利实审周期从2012 年以前的22.6个月缩短至2016年的22个月,实用新型专利结案周期、外观设计专利结案周期均为3个月,复审请求案件和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结案周期分别为11.9个月和5.1个月。从总的审查周期来看,中国的专利审查周期在国际主要大局中稳居中游,这对于基数大、增长快的中国专利工作而言,实属不易。
最后,是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政策。创造是源头,没有高水平的创造,专利质量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刻认识到,切实有效的激励引导机制,是提升专利质量的重要手段。其中中国专利奖的激励和示范作用,尤为令人关注。截至目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已经成功开展了十八届中国专利奖评选活动,表彰在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权利人、发明人和设计人,累计评选出4058项创造质量高、运用效益好的专利项目,有力地促进了专利质量的整体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的历届中国专利奖评选活动中,共评选出专利金奖80项、外观设计金奖20项、专利优秀奖1819项、外观设计优秀奖239项,这些获奖项目,既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又有较好的保护效果,还取得了较好的运用效益。
以2016年评选出来的部分专利金奖项目为例,这些获奖项目不仅紧贴国家重大需求,具备较高的技术创新水平,同时也通过有效的专利保护和运用实施,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例如,北京空间飞行器总体设计部的多约束多航天器飞行间距预示及碰撞规避方法专利,针对“一箭双星”发射中多航天器间的碰撞风险,首次提出基于最恶劣作用力分析模型的多航天器距离准确预示方法,为我国一箭多星发射的成功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再比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裂缝储层含油气饱和度定量计算方法专利,原创性地提出了裂缝饱和度计算的科学方法,解决了我国天然气勘探开发领域长期悬而未决的技术难题。据统计,仅2016年评选出的25项金奖项目,就为相关企业新增利润304亿元。
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我国专利创造呈现“量质齐升”的良好局面。一是国内发明专利拥有量稳步增长。截至2017年6月底,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拥有量(不含港澳台)达到122.7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9件,较2011年年底提高6.5件,向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的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2件的指标稳步迈进。二是发明专利结构进一步优化。发明专利申请在全部专利申请中的比例保持在4成左右,企业占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比例均达到6成以上,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占到申请总量的87.8%。三是国家重点区域专利布局态势良好。长江经济带覆盖省市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5.1万件,同比增长22%,占国内总量的44.9%。专利创新有力支撑了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推进实施。四是我国申请人向国外申请专利增势强劲。
在“走出去”战略实施过程中,涌现了一批依靠知识产权参与国际竞争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带动我国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快速增长。2017年上半年,我国申请人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PCT国际专利申请达到2.12万件,同比增长16%,受到广泛关注。这些年无论是神舟飞天、蛟龙潜海、盾构穿越,还是大飞机首航、国产航母下水,甚至小小“笔头钢”的研制成功,都让世界看到了中国创新的力量,这其中包含着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突破,不少专利还被纳入了国际标准,中国正在加快由专利大国向专利强国迈进。
五、积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正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依法保护产权,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2016年11月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印发,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体系。该文件被誉为我国产权保护领域的“里程碑”。特别是文件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作为重要任务加以部署。
保护产权,既要保护有形财产权,也要保护无形财产权,特别是体现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这不仅是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现实需要,也是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中,都对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重要部署。特别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要让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仅实现了对知识产权在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上的升华,也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树立了一块新的“里程碑”。
2017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进一步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要加快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要调动拥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和法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产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提出的明确要求,无论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和全球影响,为我国新形势下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制定详细的学习和落实方案,列入局党组和全局全系统重点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扎实推进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努力建立健全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体系和工作环境,着力解决知识产权维权过程中存在的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问题,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不断加强向全面从严转变,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五年来,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达到14.1万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63.69分提高到72.38分。与此同时,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实现了从理念、思路到机制的全面升级。
一是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2016年11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这是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围绕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出台的首个指导性文件。《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从加大打击专利侵权假冒力度,提升专利保护的效率和效果,推进行政、司法有机衔接,加强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共建专利保护社会治理机制,深化执法保护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了30条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推行严格专利保护。《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和新浪网、网易网等各大门户网站都对此进行了报道或转载,相关报道达到500余篇。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形成。
二是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知识产权类别来讲,包括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多种类型,这些知识产权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从保护手段上来讲,涉及注册登记、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裁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个人诚信等多个方面。现实中很难用单一模式实现对所有知识产权类型的保护,也很难用单一手段实现对所有环节的保护。这注定知识产权保护不会是“独角戏”,而是需要唱响“合奏曲”。
国家知识产权局立足这一现实,近年来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努力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特别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职能,加强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联动,加快构建行政和司法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工作模式,深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区域协作和国际合作,初步形成了协调、顺畅、高效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例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不断加大系统专利行政执法力度的同时,努力提高专利审查授权的质量,提高所授权专利的权利稳定性,强化“源头保护”。积极拓展仲裁调解等知识产权争议解决途径,先后4批次在16个省(区、市)部署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试点,目前已创建(培育)50余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组建了一支包括近600名专兼职调解员的人才队伍,成功调解案件780余件。围绕行政和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在中部大省湖南,近年来积极尝试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
目前,湖南知识产权系统已行政调解专利纠纷400余件,所有确认案件均得到自觉履行,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充分体现了行政调解和司法确认对接的优势,开辟了专利纠纷解决的新路径。围绕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参与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工作安排,广州等城市已经开始探索知识产权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广州专门出台了《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企业知识产权信用与专利质押融资、银行授信、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评审挂钩,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快保护”。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创新的周期越来越短,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时间越来越短,新技术新产品的更新换代也越来越快,知识产权保护如何顺应这一发展新趋势,满足发展新需要,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保护知识产权要坚持保护效果与保护效率并重,既体现公平公正,又跟上发展的快节奏,满足社会的新需求。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快速维权机制建设,加快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提供知识产权维权“一站式”服务,降低维权成本,缩短维权周期,提高维权效果,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截至目前,全国建立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数量已经达到24个,涉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机器人及智能硬件等多个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灯饰、家纺、家具、家电、陶瓷、制笔等多个民生领域。
同时,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还针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发生快、隐蔽性强、证据易灭失等问题,积极完善线上线下和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例如,针对电商领域的专利行政执法,2016年2月,中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浙江)中心建立,电商领域专利行政执法效率大大提升。
四是继续坚持做到知识产权“同保护”。就是依法对各类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进行同等保护,让所有的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体来讲,就是要做到对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对大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对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当然,在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坚决打击各类恶意诉讼、专利“蟑螂”,防止知识产权规则的滥用。
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综合效益
知识产权运用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价值的必由之路,也是知识产权工作的目的所在。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资源,特别是在专利领域,我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已经连续6年位居世界首位,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已超过120万件。如何盘活用好这些战略性资源,使其更好地产生效益、推动发展,既是当前我国加快实现由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关键一环,也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亟待破解的核心问题。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中,也都对知识产权运用作出明确部署,强调要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为纽带,以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为载体,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当好“攀枝花”,做好“顶梁柱”,直接贡献GDP。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知识产权系统进行了一系列新的实践和探索,从完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搭建知识产权转化交易平台、推进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等方面着手,畅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新业态新模式,盘活用好知识产权资产,加速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综合效益。
一是着力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破解专利交易转化中的制度性障碍。长期以来,科研成果闲置率高、转化率低是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普遍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不少专利成果未来得及转化,便进入了“沉睡”状态,被束之高阁,闲置不用,甚至还面临着快速失效的困扰。以高校为例,据统计,2016年我国高校失效专利总量近6.8万件,有些专利甚至在获权后就不再维持。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高校缺少专利转化的激励政策,科研团队不能或较少能够共享转化收益,实施专利转化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权益分配机制,赋予单位和发明人更多的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从根本上调动单位和发明人实施专利交易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特别是2015年修订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以来,各地高校科研院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为科研成果专利化、专利成果产业化提供了制度保障。部分高校规定将不低于70%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划归成果完成人或科研团队所有,作为奖励和再研究基金。还有不少高校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特色政策。
例如,同济大学着力健全科研创新的政策导向,鼓励成果完成人以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对教师申请的专利或其他科技成果开展评估,对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对外进行重点推介。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突破传统科研体制机制束缚,提出并实践“拆除围墙、开放办所”的理念,形成了“人才、技术、资本、服务”的四位一体发展模式,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同时,提高对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奖励力度,调动科研人员实施成果转化的积极性,这些年直接孵化出了160多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创业公司,企业市值累计超过120亿元,增加就业5000余人。
二是加快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长期以来,我国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不畅,不仅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缺平台缺渠道的原因。自2014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以市场化方式,积极推进“平台、机构、资本、产业”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截至目前,不仅在苏州、宁波等8个城市开展了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试点,还基本完成了“1+2+20+N”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建设,为知识产权的转移转化、收购托管、交易流转、质押融资、专利导航、分析评议等提供了平台支撑。
目前,北京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总平台、西安军民融合特色试点平台和珠海横琴金融创新特色试点平台均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同时还以股权投资的方式重点扶持了20家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引导10个省份和10个重点城市设立了20只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首期募集资金达到40多亿元,支持4个省份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有效促进了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产业发展、金融资本的有机融合。在一系列试点工作的直接带动下,全国知识产权运营业态如雨后春笋蓬勃兴起,技术交易日趋活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专利质押融资总额达到2057亿元,年均增长33%,有效解决了一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首次突破1万亿元大关,同比增长约16%。包括专利转让、许可、质押等在内的专利运营次数达到17万余次,同比增长近20%。
军民融合作为知识产权运营的一个重要领域,近年来也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推进西安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的同时,还会同国防科技工业局联合印发了三批次的《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转化目录》。目前正在会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关于促进国防知识产权向民用领域转移,鼓励民用领域知识产权在国防领域运用的政策,推进知识产权军民双向转化,实现强军富民的协调发展,支撑国家军民融合战略的深入实施。
三是大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产业强则国家强,企业兴则国家兴。五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结合“中国制造2025”等战略实施,通过深入实施专利导航工程、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等措施,大力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以专利导航为例,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托自身信息和人才等优势,会同有关地方,通过对相关产业专利数据信息的深度挖掘、综合分析,帮助企业、行业以及地方了解掌握相关产业专利布局和市场竞争态势,明晰发展方向,优化发展路径,主动规避风险,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目前已经基本形成面向企业、产业、区域,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专利导航工作整体格局。全国17个园区、13个行业协会和115家企业开展了专利导航试点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7个具有产业优势地位、地方政府重点发展、产业基础较好的专利密集型产业集聚区,被确定为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有力促进了地方产业的发展。
在推进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的同时,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也备受各方关注。近年来,在各方面共同推动下,有关企业和行业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国家战略性新兴领域,组建了91个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这些联盟通过综合运用市场信息、专利分析等手段,掌握行业知识产权布局和竞争态势,识别技术创新的方向和技术需求的领域,在此基础上通过专利研发、收购、许可,实现全产业链完善的专利布局,保障并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产业安全和核心竞争力。加入联盟的企业之间也可以通过专利交叉许可、共享资源等方式深化合作,降低研发成本。同时,在遭遇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也可以通过集体“防御”,有效降低诉讼带来的压力。
在一系列工作的推动下,近年来专利密集型产业蓬勃发展。2016年首次发布的中国专利密集型产业目录和统计数据报告显示,2010—2014年,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合计达到26.7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11.0%,年均实际增长16.6%,是同期GDP年均实际增长速度的两倍以上,专利密集型产业以占全社会3.4%的就业人口,创造了全国10%以上的GDP。另根据最新发布的研究数据,2015年,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进一步提升至12.4%,显示出了旺盛的发展活力,专利密集型产业正加快成为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
当前,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知识经济方兴未艾,知识产权作为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三大支柱之一、作为企业开展国际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受到了各个国家和企业越来越多的重视。“中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这不仅是中国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更是中国构建创新型国家、实现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需要。中国遵守国际条约义务,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2013年6月习近平主席在一次中美元首会晤时发表的重要论述,充分彰显了中国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向世界传递了中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近年来,习近平主席还亲自见证了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两国政府间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定的签署和中国与塔吉克斯坦两国政府间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的高度重视。
2014年7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中南海紫光阁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时强调,“中国政府对中外企业和各类主体的创新成果一视同仁、同等保护,正不断加大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侵权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的法制和市场环境。”在2015年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李克强总理在回答世界经济论坛主席施瓦布的提问时表示,中国政府将尽最大力量保护知识产权,因为中国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知识产权得到严格保护。
五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动作为,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多边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国际事务,努力推动知识产权国际治理体系变革,促进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朝着普惠包容、平衡有效的方向发展,展示了一个负责任的知识产权大国形象。不断深化与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合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周边外交,加强与发展中国家交流合作,充分展示中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信心、决心和显著成效,努力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和“一带一路”建设。
这些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发挥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务职能,组织协调国内相关部门参与国际知识产权多边合作。全面深入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政府间委员会,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法律常设委员会,专利法常设委员会,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以及专利合作条约(PCT)等方面磋商,积极提出中国方案,发出中国声音,维护中国利益。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不断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双边务实合作,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2014年7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在北京正式成立,这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总部之外设立的5个办事处之一。它的设立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中国合作的又一个“里程碑”,既体现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的充分认可,也为中国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联系,更好地服务用户和社会公众创造了条件。
推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功举办了“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沿线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机构负责人出席会议。与会各方一致认为,知识产权作为保护人类智慧结晶的无形财产权,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在激励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知识产权领域保持紧密合作符合各国共同利益,建立良好的知识产权生态体系,有利于促进各国知识产权制度完善,营造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会上,与会各方通过了《加强“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共同倡议》,初步构建起“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常态化机制。同时,中国政府相关部门也发布了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具体措施。
例如,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提出,将在推动多双边区域合作、加强知识产权制度与法律法规交流、知识产权审批能力提升、人才培养、提高市场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等十个方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展开合作,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创新发展、共同繁荣,受到与会各国的普遍欢迎。目前,会议议定的各项合作内容都在扎实推进,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2017年5月,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代表中国政府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协议》,这是中国政府与国际组织签署的首个有关“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文件,双方将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全方位深入合作。
在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合作的同时,一系列的多双边合作也成为近年来中国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亮点。例如,积极推进中美欧日韩五局在发明领域和外观设计领域的合作,发明领域五局的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占到了全球的80%,外观设计领域五局的申请受理量占到了全球的90%,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有着广泛的影响力,其合作动向不仅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走向产生着重要影响。近年来,中国不仅先后主办了中美欧日韩发明领域五局局长系列会议和工业品外观设计中美欧日韩五局年度会议,还借助主场优势,成功推动各方签署了发明领域五局合作共识和工业品外观设计领域五局联合声明,实现了五局合作理念的升级和合作内涵的充实。国家知识产权局还积极倡导和推动建立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深化与金砖国家务实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力所能及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能力建设方面的支持和援助,连续举办面向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培训班,五年来培训人数近500人次。
在具体业务层面,国家知识产权局从中国企业的现实需要出发,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比如,为了帮助中国企业海外申请专利,加快专利获权,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与23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审查机构签订了“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协议,PPH合作网络已具规模,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更好维护海外知识产权利益提供了便利。再比如,针对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遇到了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纠纷,甚至不公平待遇,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及时发布海外知识产权环境状况报告,指导企业做好海外专利布局的同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工作。在柏林国际消费类电子产品展、法兰克福国际汽车零部件展等重要国际展会现场,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建设了专业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网站,汇编了189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1300余部,编制了20余个重点国家知识产权环境概况和实务指引,收集了近70家海外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信息,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重要参考。
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5年度《世界知识产权指标》报告中指出,中国在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领域的申请量均位居世界第一,已成为世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2016年度《世界知识产权指标》报告强调,中国是首个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超百万的国家,申请量占全球总量近40%,超过美国与日本之和,继续领跑全球。根据《2016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国是第一个跻身于25强的中等收入经济体。2017年4月26日,一年一度的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拉开序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高锐总干事专门发来贺信,祝贺中国知识产权体系稳步向前,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专利、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国。
2017年4月,全球著名的科技博客Tech Crunch刊登了美国知识产权法协会前主席韦恩•索邦(Wayne Sobon)的一篇文章,题目是《中国意外成为知识产权强国》,文章列举了一系列相关数据,包括2015年中国的专利申请量占到全球申请总量的逾1/3;中国各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量超过10万件;中国如今越来越被选为非中国公司间专利诉讼的一个关键地方,因为诉讼当事人觉得他们在这里会受到公正对待,在华外国当事人诉中国企业的专利案件胜诉率达到81%,等等。文章表示,中国现在可能还不是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的全球领导者,但正朝着这个角色迅速逼近。2017年7月,美国外交官杂志官方网站也刊登了一篇文章,表达了同样的观点,那就是:中国并非陈旧印象中的“仿冒之国”,它将成为全球知识产权领军者。
八、不断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基础
无数实践表明,基础建设关乎全局和长远,必须始终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紧扣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目标,有针对性地从人才队伍、文献资源、知识产权服务业、知识产权文化等多个方面着手,加强知识产权事业基本建设,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基础,促进知识产权事业行稳致远。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干任何事业,人才都是最根本、最核心、最关键的要素。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只有短短三十多年时间,又是一个快速发展中的知识产权大国,客观上面临着人才积累少和需求总量大的现实突出矛盾。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统筹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首先是加强专利审查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我国专利申请量逐年攀升,而社会公众对缩短专利审批周期的需求日渐迫切,这给专利审查工作带来了极大压力。国家知识产权局顺时应势,在江苏、广东、河南、湖北、天津、四川新建了6个专利审查协作中心。截至2016年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员总数已经超过万人,达到11543人,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第一大局。在此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审查工作需要,科学制订年度审查计划,分解下达审查任务,统筹调配审查资源,全面优化审查流程,实现了发明专利审查质量和周期的进一步改善。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在加快推进局三期工程专利业务用房和京外专利审查协作中心业务用房建设,为专利审查业务的开展提供基础保障。
与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组建专家人才队伍,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发挥好专家咨询作用。目前已经构建起了包括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在内的较为完整的人才梯队。大力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一方面,推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形成了博士、硕士、本科完备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全国设立知识产权学院的高校已超过30所,设立知识产权专业的院校近百所。另一方面,加大社会人才培训力度,在全国设立了24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五年来累计培训知识产权从业人员230余万人。积极推动将知识产权相关职业正式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新增了“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小类,下设专利审查专业人员、专利管理专业人员、专利信息分析专业人员和专利代理专业人员等8种职业,为知识产权人才的成长提供了条件。
二是加强信息化等条件支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过程中,始终伴随着技术支撑条件的革新与进步。其中,最为基础的就是信息化条件的建设。因为无论是专利审查,还是专利信息的传播与利用,都离不开信息化技术的条件支撑。首先,专利审查业务需要庞大的数据库作支撑,通过这些数据库对专利文献进行检索、对比、分析,才能完成专利的审查工作。经过五年的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与管理信息化支撑能力有了大幅提高,专利文献收录范围及类型不断扩大,检索的效率和准确率显著提升,专利电子申请率已超95%,居世界前列,颁证周期由4个月缩短至15个工作日。建成了中国PCT申请国际阶段受理和审查管理系统,成为世界上首个实现PCT申请全流程代码化审查的PCT申请受理局、国际初审单位和国际检索单位。建成并汇聚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日本特许厅、韩国特许厅、美国专利商标局等13个机构195万件专利案件信息的云专利审查系统,为各国审查员信息共享和业务交流搭建了桥梁。
其次,专利信息的传播与利用,同样需要信息化技术作为平台和载体。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除了自身的专利信息库外,还与50个国家、地区和组织保持着专利文献双边交换关系,获得各国专利文献523种。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加大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开放力度,依托专利信息资源,支撑创新驱动发展,面向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创新主体,扩展专利信息传播和利用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形成了覆盖全国的专利信息传播利用体系。上线了专利数据服务试验系统,免费向全社会提供国内外最新专利基础数据,成为全球第一个向社会免费开放中美欧日韩五大局最新专利基础数据资源的机构,系统上线以来,社会公众已累计下载数据超过170余TB。面向社会公众的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注册用户已经达到了30多万户,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创新创业对专利信息的需求。
三是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业是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为了进一步做大做强知识产权服务业,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全面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做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顶层设计,推动知识产权服务纳入国家大力发展服务业的总体布局中,牵头制定并联合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全面规划和系统部署了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工作。
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到2016年年底共批复建设了北京中关村、上海漕河泾、苏州高新区等12个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遴选了145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牵手经济发展以及助力“双创”等系列活动、“知识产权走基层服务经济万里行”活动,让社会公众感受到了知识产权服务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五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年均增长超过35%,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
四是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知识产权从根本上来讲是一种法律制度,而且作为一种“舶来品”,如何使这种制度所蕴含的理念被社会公众广泛接受和认同,并内化为个体的内在意识,是知识产权制度成功运行的关键。所以,自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始终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2015年12月,《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深入人心,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营造良好氛围。《“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也将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作为四个重大专项加以部署。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举办各类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影响力。
同时,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强日常宣传,通过网络进行知识产权公益讲座直播,推动形成“人人尊重知识产权、人人保护知识产权、人人从知识产权保护中受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建立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让青少年从小就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意识,并充分发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独特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局面。截至目前,全国已分两批评定出60所试点学校,参与师生超过10万人。同时,已有超过一半的省份启动开展了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评定省级试点学校700余所。
九、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我们的事业前进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哪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历史性的重大成就,极大地振奋了党心民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拥护和支持,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
围绕思想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运用为目的,不断深化理论学习,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五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组织专题集体学习研讨30次,并探索总结出了“全面系统学、与时俱进学、温故知新学、联系实际学、示范带动学”的“五学”经验,相关做法被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推广。各基层党组织紧跟局党组年度理论学习规划部署,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必学内容,贯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课教育、“三会一课”全过程,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列为党校教育、干部培训的必修科目和重点内容。五年来,共组织培训党员干部4500余人次,开通网上学习账号8185个,思想建设全面加强。
围绕组织建设,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把精力放在基层、把工夫花在平时,狠抓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强基固本,夯实基础。一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截至2017年7月1日,全局共有基层党组织660个、党员10, 808人,比五年前分别增长98.2%、85.6%,为快速发展的知识产权事业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二是狠抓党员教育管理。依托局党校、井冈山干部学院等教育基地,以深化理论武装、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使命担当为主线,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优化培训内容,有效提升了培训效果。三是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发展党员的新方针,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五年来,共发展新党员440名。四是坚持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基层联系点制度。充分发挥“两委”委员面对面指导帮带作用,增强了一线基层党组织科学谋党建、主动抓党建、积极强党建的责任感。各基层党组织把压力当动力,变“要我抓”为“我要抓”,有效推动了“一岗双责”的落实,建设一流堡垒、锻造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成为各基层党组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围绕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锤炼和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着力在增强党性观念、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上聚焦用力,使党员干部弄清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把握了为人处世的基准和底线。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效增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四风”问题,深入查摆,认真纠治,形成一批实践和制度成果,促进了作风转变。准确把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主题主线、基本原则和内容步骤,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紧抓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严”“实”作风在党员领导干部的头脑中牢固树立。
围绕反腐倡廉建设,全面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关于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完成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的撤并工作,建立起与综合派驻纪检组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同时不断完善内部纪检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自我监督。始终保持对各种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从具体问题抓起,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干部职工。对利用职务便利,干预专利审查,帮助企业拓展业务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6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迎来重要“政治体检”,接受中央专项巡视。巡视期间,局党组和全局干部职工认真配合,确保了巡视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逐条加以梳理分析,共梳理出73项具体整改任务,认真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仅制定和修订各类规章制度就达到24项,很好地推进了标本兼治,全局上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政治保证。
围绕制度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党内法规的同时,不断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先后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对党组工作规则、局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议定事项督办机制、专利审查回避等重要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狠抓制度落实,强化制度执行,使制度建设由虚变实、由无形到有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凭制度行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
围绕机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建带群建,自觉把群团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青年联合会,动员组织社会各界有志青年献身知识产权强国事业。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群团工作的生命线,着力解决职工住房、医疗、子女就业的后顾之忧。及时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群众,传递组织温暖,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党史学习、国情考察、志愿服务、文化大讲堂、机关文化月、家庭助廉、集体婚礼等项目,倡导社会文明新风。五年来,一批单位和个人获得全国性荣誉,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了力量。
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国家知识产权局把对口扶贫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的力度和效度,促进帮扶地区精准脱贫。五年来,累计向对口帮扶的湖南省桑植县、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选派扶贫干部39名,在科技培训、农业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民生工程和支持教育事业等方面开展扶贫项目64个,直接投入资金和实物折算1731万元,协调帮助引进资金和实物折算1520万元,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在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历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面向未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和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决心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砥砺奋进,创新发展,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作者:申长雨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 局长
编辑:IPRdaily 赵珍 / 校对:IPRdaily 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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