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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记者:IPRdaily王梦婷
原标题:“我们有理有据,坐等公正判决”——专访深圳呤云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程越
2017年3月7日,深圳市呤云技科技有限公司起诉摩拜单车的“智能锁”涉嫌侵犯呤云科技的发明专利侵权正在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受理。在外界看来,摩拜单车“智能锁”侵权案来的太突然,挑起战火的也并非共享单车市场上的同类竞争者。对于国内首起备受关注的共享单车专利侵权案,IPR Daily记者专访了本案原告方深圳市呤云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程越,了解其“不是不告而是时候未到”的背后原因。
2015年底,摩拜单车的名声如同其“炫红”的外在造型一样,一经推出迅速在北上广的大街小巷走红。除了其酷炫又皮实的车身设计,摩拜单车有全铝车身、防爆轮胎、轴传动、实惠的计费以及“噔”的一声清脆的开锁声等创新设计和“倡导绿色出行的方式给世界地球日‘一份礼物’”的共享理念,是迅速获得广大群众“摩拜一下”的原因。
“再不出手就晚了”中国的创新大背景下,企业间的模仿能力和行动能力极好。共享单车的概念一出世,单车的领域就开始热闹非凡,后起的小鸣、小蓝、优拜、骑呗、哈罗等共享单车都纷纷面世,参与者都想尽办法跑马圈地,但企业如果缺少知识产权保护和布局,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便接踵而来。
挑起战火的并非共享单车市场上的参与主体,而是来自跨界临近领域——深圳市呤云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手机门禁”品牌“令令开门”。“作为一个在深圳这座创新的城市发展起来的企业,我们非常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布局”深圳呤云科技联合创始人程越告诉记者。2017年3月7日,深圳市呤云技科技有限公司起诉摩拜单车的“智能锁”涉嫌侵犯呤云科技的发明专利,分别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程序,并分别获得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立案受理。对于摩拜单车的智能锁是否侵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阶段。
深圳呤云科技联合创始人程越曾表示,“我们只能选择最大的一家来提起诉讼,有很多企业都侵犯了呤云科技的专利权,不仅仅是单车行业,但不可能把它们一一告上法庭。摩拜作为共享单车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企业,在它继续扩张之前我们提起了诉讼,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让其他正在侵权的企业得到警醒,停止侵权。”
“对于其他侵权的共享单车,不是不告而是时候未到。”程越表示若本案胜诉,不排除下一步对其他侵权企业集体诉讼。
深圳呤云科技取得的涉案专利证书
IPR Daily: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呤云公司的发展情况。
程越:呤云科技是一个在深圳特区成立的企业,同时也是一个具备华为创新、奋斗基因的企业。成立以来,我们专注于企业级公共出入口控制和智能锁市场,多年来投入了巨额研发资金,致力于手机门禁领域的产品及方案的开发和推广,凭借着不懈的努力,才成为行业内的领跑者。在我们最早切入的地产领域,包括万科、保利、卓越、远洋等全国地产百强企业有数十家是我们的战略合作伙伴,产品在全国主要城市的写字楼、小区均有应用;在2016年下半年,我们又逐步进入电力、电信、物流等市场,为这些领域的大型企业提供相应的手机门禁产品支持与云平台服务。短短几年间,已经有数百万客户享受到“令令开门”所提供的便利的开门体验和服务。
作为一个在深圳这座创新的城市发展起来的企业,我们非常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布局。在产品的设计阶段,我们就启动系列专利的设计和申请,持续不断地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先后获得专利26项。创新不容易,每项专利的背后都是兄弟们的心血结晶,此次事件也正是我们捍卫公平市场竞争的表现。
IPR Daily:共享单车的兴起,时下正发展迅猛。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摩拜单车的推出,后继才有OFO、小蓝等相继推出。目前市场上的共享单车都离不开“扫一扫解锁”,从解锁、轮胎、或者单车其他构造,您觉得哪一块是侵权高发区?
程越:据我们不完全了解,共享单车企业所申请的专利都集中在外观设计或对零部件的结构设计上。我们与共享单车并不属于同一个行业,对其行业内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我们无法给出判断。但是,就共享单车行业普遍所使用的手机开锁技术,我们认为都已经落入了我们的专利保护范围。
IPR Daily:贵司怎么区分共享单车上这样“大同小异”专利技术,最近新出的小蓝单车和摩拜各方面都神似,有关注过他们的智能锁吗?
程越:共享单车行业是共享经济领域的佼佼者,发展速度很快,我们一直在关注这个行业,也非常欣赏共享单车行业在经营模式和技术上的创新。
基于目前社会发展进程来看,无论是创业公司还是成熟期企业,想要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产品和服务都要依托于技术创新。因此,在产品设计和技术研发阶段就要避免误入其他公司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后,再根据自身的研发技术地位,采取不同的专利布局策略。
IPR Daily:此次涉案专利的智能锁最核心技术是什么?
程越:主要涉及两项专利:1、《互联网门禁临时用户授权装置和方法》。2、《互联网门禁身份识别系统和方法》。由于还没有正式开庭,暂时还不能对专利的细节做过多解释,如果感兴趣可以在网上检索这两项专利的权利要求。
IPR Daily:您在其他媒体上提到“如使用我们的技术,必须经过我们的授权,并付给我们许可使用费。”许可使用费的标准是多少?
程越:首先,任何一家公司如果想使用第三方的专利技术是必须要取得专利所有者的授权许可,许可费用是双方通过公平谈判协商所得出的结果。
IPR Daily:您觉得智能锁的研发困难吗?换句话说,摩拜是研发不了此款智能锁的吗?
程越:首先,任何一项技术发明和研究都是有难度的。将一个技术概念应用到实际场景为社会创造价值,这个过程很艰辛,需要对研发的产品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因此每项专利成果都来之不易,《专利法》正是对科研成果做出的法律保护的依据。其次,我相信摩拜乃至其它的公司都具备开发相关技术的能力,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就有权使用该项技术。最后,我们起诉摩拜是因为摩拜单车在使用手机开锁这项技术上落入我们的专利保护范围,而并非锁具的硬件。
IPR Daily:摩拜单车在开锁时,“噔”的解锁声音很有特点,这个是智能锁自带的声音吗?在技术上是怎么实现的?
程越:这个应该是在硬件或APP端设计上做出都效果,具体是如何实现的我们不太清楚。
IPR Daily:除了单车行业外,贵司的专利技术还涉及到哪些产业领域?
程越:我们具备手机门禁和手机开锁的基础技术专利,涉及的行业除了单车行业,还有我们的同行(安防行业)、电信行业等。
IPR Daily:您曾表示,摩拜单车近期在解锁功能上增加了“蓝牙进场开锁”这个也是在贵司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吗?
程越:是的,我们申请的开门专利有远程开锁和近场开锁,蓝牙解锁属于近场解锁的一种技术实现方式,也在我们专利保护范围内。
IPR Daily:有媒体说,贵司是在借摩拜炒作,您怎么回应这种质疑?案件的胜算有几成把握?
程越:首先来说摩拜侵犯我们专利是事实,我们确实取得了关于智能锁相关的专利,从完全知识产权和专利角度来说,摩拜单车在开锁技术的应用上,与我们的专利技术高度吻合。
其次,炒作是外力强加给我们的,我们并没有想通过此事来炒作。但我们起诉是有依据的: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是法律依据;所涉专利我们是拿到专利证书的,有相关证据作为事实依据,且很多证据已经过公证。
侵权门目前成为热点,这是我们始料不及的,如果说炒作,我们倒是非常希望通过这件事情,提醒更多的创业公司,要重视构筑知识产权护城河,保护自身权益,同时也理应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如果能通过这次全民关注的事件,能让更多普通大众了解到知识产权在创新中的重要性,那无疑会对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有非常正向的推动作用。
我们16年下半年就开始做取证工作,摩拜单车以前只是扫码远程开锁,最近又加上了蓝牙进场开锁,一个专利的攻击力不好预测,如果同时落入多个专利的保护范围呢?目前通过代理律师分析,我们很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
IPR Daily:到目前为止,摩拜对此次的诉讼没有采取任何对外回应,您觉得是为什么?是“清者自清”的一种表现还是默认侵权的态度。
程越:我们不做具体分析,等法院做裁决,我们没有必要猜测对方的心思,即使摩拜做出回应,我们也不会关注,我们只关注案件本身。
IPR Daily:对于正在上市的“其他共享单车”您有什么建议吗?
程越:共享单车与我们不同属一个行业,不敢提什么建议,只是希望大家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下,为大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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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IPRdaily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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