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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卿碧海 商标江湖
原标题:知识产权被偷了,可以拘留入刑吗?
在马云同志的微博上看到他在两会上的谏言:销售一件假货拘留七天,制造一件假货入刑。
“马爸爸”为何会有此番言论我相信大家心中都会有数,阿里巴巴上万人的打假团队号称“打假国家队”,但是树大招风,只有“假货”这个词汇,才能让媒体、对手、社会、消费者、政府监管部门统统都有兴趣关注淘宝,因为淘宝售假成为了众矢之的。
马云谏言认为“制假售假,本质上是一种“偷窃”行为。对于小偷,自古以来是非曲直分明,但是对于偷知识产权,今天中国仍然缺乏社会共识。”
制假售假的确等同于“偷”了别人的知识产权,有些是偷了别人的商标,有些是偷了别人的专利,同样是偷东西,偷了钱偷了车要坐牢,偷了知识产权为什么可以逃过处罚呢?
的确值得深思!
以下为马云微博全文:
这几年我认为最经典的司法进步就是酒驾治理。假如没有“酒驾一律拘留、醉驾一律入刑”的严刑竣法,今天中国要多出多少马路杀手!再看假货,绝大部分制假售假者几乎不承担法律责任,违法成本极低而获利极丰,很难想象假货如何才能打干净!我建议参考酒驾醉驾治理,设想假如销售一件假货拘留七天,制造一件假货入刑,那么我想今天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食品药品安全现状,我们国家未来的创新能力一定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最近关于打假的讨论越来越热烈,包括一些人大代表的建议议案,这样的讨论很健康,每一条意见都有其价值。就像五年前,如果没有一场关于酒驾的大讨论,没有经争论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就不会有后来的司法成果和社会进步。
对涉假行为的法律规定,很多国家奉行严刑重典,如美国,初犯10年以上的监禁,重犯20年以上,公司会罚到破产,连携带使用假货的人也会面临拘留,如此才有了今天美国的创新环境。
我国法律规定,制假售假案值5万元以下没有刑事责任;5万元以上的顶多判7年。这是20年前的法律和10多年前的司法解释,严重脱离实际,结果是今天99%的制假售假行为不了了之,200万的案值罚20万,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却无人真打。
公检法部门去年投入了巨大的力量打假,但是因为现有法律法规的滞后和不切实际,眼睁睁看着众多案犯不能绳之以法。以阿里巴巴为例,去年大数据排查4495件线索,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得以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进行刑事打击的只有469件,只占十分之一;我们研究了33例已经判决的案件,80%还判了缓刑;我们也研究了去年工商行政处罚的200例制假贩假案件,平均罚款额不到10万元。这样的局面只会鼓励更多人前赴后继地参与制假售假!
“醉驾入刑”到今天五年多,酒驾醉驾引起的事故大幅减少,大家开始形成拒绝酒驾醉驾的自觉,“醉驾入刑”推动了多大的司法的进步和社会进步!制假售假,本质上是一种“偷窃”行为。对于小偷,自古以来是非曲直分明,但是对于偷知识产权,今天中国仍然缺乏社会共识。
假如改变入刑标准,治理假货的结果肯定会大不一样:社会会形成共识,司法机关有法可依,政府部门杜绝权力寻租;更重要的是这代表了我们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创新的决心和真正的行动,代表了我们社会的重大进步!因为假货对中国的伤害,远远不是我们看到的假货本身,而是对创新的伤害、对勤奋诚信之人的伤害,对国家未来的伤害……
假货之祸,横行中国数十年,特别是在中国农村市场更是触目惊心。今日,阿里巴巴每天如同在“上甘岭”战斗在第一线,尽管艰难,但我们推动自己不断进步,我们已经从网上打到了网下,我们一定会斗争到最后一分钟。
但打假很难孤军奋战,凭任何一家公司之力无法根除假货顽疾。目前法律体系的滞后更是对假货行为构不成威慑,也为权力寻租留出了巨大空间,而治理假货,需要全社会的合力、需要各方的协同,更需要法治的完善的基石,法治打假,行政打假,平台打假,消费者打假,谁都不应该置身事外。
今天,现实世界里的假货源源不断地从黑工厂中产出,像雾霾一样四面八方袭来,充斥在大街小巷。互联网首当其冲,网络平台当然应该识别、报警、拦截,但是如果不关掉黑工厂,治理污染源,雾霾永远不会消失,这道理明白而简单。阿里巴巴绝不会置身事外,但法律基石永远是根,制造工厂永远是源,从根开始,从源着手,才是我们国家从制造大国走向创新大国,从“嘴治”到“法治”的大道。
法律的修改、完善和进步是一件非常专业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我们会一直坚持打假,也会一直坚持呼吁、呐喊,为我们自己和孩子们亲手打造一个“天下无假”的时代。
附:马云微博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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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卿碧海 商标江湖
编辑:IPRdaily.cn LoCo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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