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明细公布(附对照表及规定全文)

政策
阿耐8年前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明细公布(附对照表及规定全文)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明细公布(附对照表及规定全文)

原标题: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2017)(第75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七十五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申长雨

2017年2月28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的修改


删去第一项中的“或者指使他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


删去第二项中的“或者指使他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


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


“(三)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不同材料、组分、配比、部件等简单替换或者拼凑的专利申请;”


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


“(四)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明显编造的专利申请;”


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


“(五)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的专利申请;”


将第三项改为第六项,修改为:


“(六)帮助他人提交或者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提交本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所述类型的专利申请。”


二、第四条的修改


删去“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中的“国家知识产权局”;


将第一项修改为:


“(一)不予减缴专利费用;已经减缴的,要求补缴已经减缴的费用;情节严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内不予减缴专利费用;”


第二项中增加“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将第四项修改为:


“各级知识产权局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全部或者部分追还;情节严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内不予资助或者奖励;”


删去第五项中的两处“建议”。


三、第五条的修改


将本条修改为:


“采取本规定第四条所列处理措施前,必要时应当给予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机会。”


四、第六条的修改


将“各地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修改为“各级知识产权局”。


本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第45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申请专利的行为,维护正常的专利工作秩序,依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代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提交或者代理提交专利申请的,应当遵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是指:

  

(一)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或者指使他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

  

(二)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或者指使他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

  

(三)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提交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所述类型的专利申请。

  

第四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除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处理之外,可以视情节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不予减缓专利费用;已经减缓的,全部或者部分追缴;

  

(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

  

(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

  

(四)建议各地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建议全部或者部分追还;

  

(五)建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人采取行业自律措施,必要时建议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根据《专利代理惩戒规则(暂行)》的规定给予相应惩戒;

  

(六)通过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骗取资助和奖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本规定第四条所列处理措施前,应当给予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机会。

  

第六条  各地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引导公众和专利代理机构依法提交专利申请。


专利代办处发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二:《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对照表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明细公布(附对照表及规定全文)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明细公布(附对照表及规定全文)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明细公布(附对照表及规定全文)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IPRdaily.cn LoCo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IPRdaily诚聘英才!(点击图片,了解详情)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明细公布(附对照表及规定全文)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明细公布(附对照表及规定全文)

本文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阿耐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7382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15729.html,发布时间为2017-03-02 14:45:26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