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编剧编剧共和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娱乐法】电影著作权归谁|版权|领先的全球知识产权产业科技媒体IPRDAILY.CN.COM
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娱乐法】电影著作权归谁

版权
阿耐8年前
【娱乐法】电影著作权归谁

【娱乐法】电影著作权归谁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来源:IPRdaily.cn中文网

作者:赵虎律师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IPRdaily特约撰稿人

原标题:【娱乐法】电影著作权归谁


近些年来,有关电影、电视剧的版权纠纷层出不穷。有的是对法律的理解错误,有的是不愿意遵守合同的约定。所以,律师提示:拍电影,一定要知道我国法律对电影的著作权是怎么规定的。

     

电影是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之一。因电影著作权的问题发生的纠纷,属于知识产权纠纷。虽然拍电影的过程中涉及合同、融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各种法律关系,知识产权依然是核心问题。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可以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电影作品也涉及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和财产权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根据法律规定,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所有。不过,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制片者”并非电影序幕中打的“制片人”,这是两个概念。制片者往往是摄制单位等等进行投资、组织拍摄电影的单位。

    

电影涉及多人的智慧,比如导演、剧本作者等。所以,法律规定导演、编剧、摄影、作词、作曲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如果电影没有署这些人的名字,则侵犯了人家的法定权利。

     

另外,因为电影是一个综合作品,其中还包括音乐、剧本等多个作品。这些作品一来是电影的组成部分,二来又可以单独的拿出来成为单独的作品。这些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著作权人不是电影的制片者,而是另有其人,一般为这些作品的作者或者根据合同约定享有著作权的人。这些作品单独使用不影响电影的著作权的行使。

     

综上,本文简单叙述了电影著作权的问题。实践中,这个问题并非如此简单,涉及到许多的细节,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所以,拍电影的时候由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进行跟踪指导是不错的选择。



来源:IPRdaily.cn 中文网

作者:赵虎律师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IPRdaily特约撰稿人

编辑:IPRdaily.cn LoCo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娱乐法】电影著作权归谁

本文来自IPRdaily.cn 中文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阿耐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7355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15665.html,发布时间为2017-02-23 19:28:54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