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年雾霾中,我们迎来了2017。
2017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还迎来一系列重要事件,“一带一路”国际高端论坛也将在北京召开。这是经济的盛会,更是知识产权的必争地。
笔者相信,随着我国供给侧改革的深入推进,创新对于经济的驱动力作用将进一步凸显。2016年烟花灿烂,2017年仍大有可期!
笔者试图在2016年的蛛丝马迹中,从案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新闻传播价值,综合不同案件类型,梳理出了“2017年最值得期待的十大知产案件”。
一、苹果公司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利行政处理纠纷案件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佰利公司是专利号为ZL201430009113.9、名称为“手机(100C)”的外观设计专利(下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其以中复公司下属门店许诺销售和销售的iPhone6和iPhone6 Plus两款手机的外观设计侵犯了其专利权为由,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处理请求,要求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上述许诺销售和销售行为。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审理后,于2016年5月10日作出“京知执字(2016)854-16号”决定书,认为iPhone6和iPhone6 Plus两款手机的外观设计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责令苹果公司停止销售被控侵权产品。
苹果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诉决定,同时要求宣告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2016年12月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就在行政诉讼中法院是否可以实质解决民事争议、北知局在被诉决定中责令苹果上海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侵权是否超越职权范围等八大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
该案不仅关系知名公司,关系知名产品,更关系司法主导能否真正落地。无论如何,该案的判决结果将会受到国内外的高度关注,将对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对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关系产生较大影响。
二、西电捷通公司诉索尼中国侵犯标准必要专利WAPI案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Wi-Fi和WAPI是WLAN的两种不同的网络标准。WAPI是中国自主研发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线局域网安全技术标准,也是中国无线局域网强制性标准中的安全机制。据媒体报道,相比Wi-Fi,WAPI可以使终端产品更加安全。
西电捷通公司持有的发明专利“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专利号:ZL02139508.X)于2005年获得授权,2003起成为我国无线通信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
西电捷通公司认为,索尼中国公司生产并销售的L39h(XperiaZ1)等35款手机在设计研发、测试、出厂检测等过程中,均需要验证手机WAPI功能是否正常,以便确认能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入网检测。而在上述过程中,必然要单独实施“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专利技术方案,该行为构成了单独实施涉案专利的直接侵权。为此,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索赔3300余万元。
目前,该案已经开庭两次,双方围绕是否构成侵权以及假定赔偿成立的赔偿数额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
在手机领域的标准必要专利中,大部分对国外企业控制,中国企业成为标准必要专利的原告,实属难得。在手机行业中,一旦案件涉及到标准必要专利,则其将影响整个行业。而该案的走向,将直接关系到在中国生产的全部手机厂商的直接利益。
三、中国好声音案唐德公司索赔5.1亿元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根据唐德公司申请,2016年6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首份保全裁定,责令灿星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随后,灿星公司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裁定。2016年7月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驳回了二复议申请人的复议请求。随后,由灿星公司制作的《中国好声音》改名为《中国新歌声》。
就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后的第三天,6月23日,唐德影视以灿星公司和世纪丽亮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或“好声音”的节目名称和相关商标标识,并要求灿星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1亿元。
在诉前禁令时,在节目中停用“中国好声音”已经在法律界、娱乐界引起了轩然大波和广泛讨论,而该案的后续实体审理,则必将再次跨圈引爆。
四、高通诉魅族涉通信标准必要专利垄断纠纷案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高通公司靠无线通信技术起家,对CDMA技术标准贡献巨大,拥有大量2G、3G、4G等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多标准已被中国无线通信技术标准所采纳。为此,专利许可业务是其盈利的主要来源之一。
我国手机设备商按照标准生产手机等无线通信设备都无法规避高通公司的标准必要专利,为合法实施该等标准必要专利,制造商需要获得原告及其他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的专利许可。高通公司已经与超过100家无线通信设备端制造商分别签订了《中国专利许可协议》。
高通公司称,2015年5月13日,基于FRAND承诺,其向魅族公司发出了无线标准必要中国专利的许可条件,该条件与其他制造商签订的许可条件实质相同。而经过长期协商,魅族公司仍拒绝高通公司的许可要约,亦未提出任何合理的反要约,却持续实施高通公司的无线标准必要中国专利。为此,高通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高通公司向魅族公司发送的《中国专利许可协议》中的许可条件不违反《反垄断法》、符合高通公司的相关FRAND承诺,判令将该等许可条件作为高通公司与魅族公司就无线标准必要中国专利达成专利许可协议的主要条款,并判令两被告赔偿相应损失约5.2亿元。
就正吃瓜群众坐等大戏上演之时,2016年12月30日,高通公司却与魅族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虽然截止目前尚未传出高通公司撤诉,但战略合作应是撤诉和解的必然之意。不过,高通公司与国内手机生产商之间的战争尚在继续,下一个“魅族”不远了。
五、国内首例图形用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图形用户界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以下简称GUI),是指附着在显示屏上的视觉呈现为图像的连通操作系统的接口界面,用户通过点击触碰界面中的图标达到操作效果。GUI外观设计专利是指电子产品或软件的用户界面所表现出来的设计方案或样态。
北京奇虎科技公司、奇智软件公司是ZL201430324280.2、ZL201430329167.3和ZL201430324283.6号GUI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奇虎公司称,江民公司侵犯了上述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三案共计1500万元。
2016年9月2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双方围绕侵权判定等展开了激烈辩论。目前,该案尚无结论。
2014年5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第68号)正是施行,GUI外观设计首次被纳入我国专利法的保护范围,其客体范围、权利边界、损害赔偿计算等问题的司法认定尚无先例。因此,该案对我国GUI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具有先例指导意义。
六、高德地图、百度地图与搜狗地图侵犯“手机地图”发明专利权行政处理决定系列案件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毋庸置疑,移动终端已经成为互联网最大接入口,而作为手机端与公众最重要、最密切的应用之一,手机地图已经拥有近7亿人的用户规模,用户渗透率高达88.7%。高德地图、百度地图和搜狗地图分别位列中国手机地图市场份额的第一位、第二位和第四位。
冠图公司称,其是名称为“内嵌于移动终端的手机地图移动终端平台”的第200610087487.7号专利(简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之一。2016年3月10日,冠图公司因专利侵权纠纷向被告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认定高德地图Android版、百度地图Android版、搜狗地图Android版侵犯了其上述专利权,并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经审理后驳回了冠图公司的处理请求。冠图公司不服,于2016年12月将高德地图、百度地图、搜狗地图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做出侵权判定并撤销被诉决定,责令被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重新做出行政决定。
此前的手机地图市场,是高德、百度和搜狗、腾讯互黑的战国时代,而如今则是乱中加乱,倘若上述三案侵权判定成立,不仅相关企业会直接受损,中国手机地图市场可能会重新洗牌,而且直接影响公众日常出行,因此该案受到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
七、新浪网诉凤凰网擅自转播中超体育赛事直播权案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根据与中超公司的协议,新浪享有在门户网站领域独家播放中超联赛视频,包括但不限于比赛直播、录播、点播和延播的权利;合同期限为2012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2013年8月1日,新浪网发现凤凰网在中超频道首页显著位置标注并提供鲁能VS富力、申鑫VS舜天比赛的直播。
新浪认为,凤凰网侵犯了新浪享有的涉案体育赛事节目作品著作权,且构成不正当竞争,分流了用户关注度和网站流量。为此,将凤凰网所有权人及运营方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停止对体育赛事转播权及其授权领域竞争秩序和商业模式的破坏,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并消除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认定凤凰网与乐视网以合作方式转播中超赛事的行为,侵犯了新浪对赛事画面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判决凤凰网所有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新浪互联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随后,凤凰网所有方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目前,该案已经二审开庭,尚无结果。
该案自一审开始便受到业界高度关注,重要原因即在于一审法院明确认为,新浪公司对中超体育赛事画面作品享有著作权。该一审判决也成为我国首例认定体育赛事为受著作权保护作品的判决。如果二审维持了一审结论,则有可能影响整个中国互联网领域的体育赛事网络直播市场。
八、天下霸唱诉《九层妖塔》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案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天下霸唱是《鬼吹灯》系列文字作品的作者,享有包括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在内的著作人身权。2007年1月18日,梦想者公司通过层层权利转让取得《鬼吹灯》在全世界地域内的电影电视权,包括对于原著小说的改编权、摄制权、发行权、复制权以及因使用前述各项权利而取得的经济收益权。2014年4月25日,中影公司、梦想者公司、乐视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将《精绝古城》改编为电影剧本并拍摄制作为电影(后定名为《九层妖塔》)。
天下霸唱称,电影《九层妖塔》未给其署名,侵犯了其署名权。电影的内容对原著歪曲、篡改严重,在人物设置、故事情节等方面均与原著差别巨大,侵犯了其保护作品完整权。请求法院判令中影公司等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上诉人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电影《九层妖塔》侵犯了张牧野的署名权,但并未损害原著作者的声誉,不构成对张牧野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天下霸唱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不论是天下霸唱,还是中影集团,还有陆川等,该案众星云集,看点颇多,而且该案的复杂程度超乎寻常,直至今天,该案尚未二审开庭。该案的终审判决将直接影响原著作者与片方的权利边界。
九、金庸状告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案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此间的少年》是江南早年的作品,以宋代为背景,讲述了“汴京大学”里乔峰、令狐冲等人的故事。该书是江南的第一部小说,也被不少人认为是江南最好看的作品,2002年出版,先后再版三次。以此为起点,江南近年来动辄以数千万元的版税占据中国作家富豪榜榜首的位置。江南本人承认《此间的少年》中的人物姓名来自金庸作品。
2016年10月份,金庸将江南告上法庭,起诉江南及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并公开道歉,共同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该案是继琼瑶成功维权之后,又一港台作家前辈拿起法律武器。而面对网络泛滥多年的同人作品,该案的价值意义重大。如果此次判定江南侵犯著作权,可能会影响到“同人作品”的出版和市场的发展。
十、全国首例声音商标行政驳回复审案
社会影响:★★★★★
新闻价值:★★★★★
2014年5月4日,腾讯公司将其旗下产品腾讯QQ应用程序运行过程中有消息传来时播放的“滴滴滴滴滴滴”声音作为声音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38类的电视播放、 新闻社、提供互联网聊天、电子邮件、信息传送等十项服务项目上,商标局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2016年4月18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书,认为申请商标为“滴滴滴滴滴滴”声音,该声音较为简单,缺乏独创性,指定使用在电视播放、信息传送等服务项目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据此,作出申请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决定。
腾讯公司不服,于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重新作出决定。目前,该案已经开庭审理。
此案是全国首例声音商标案,其价值就在于标准意义,所以该案的判决将会对声音商标的认定标准产生指导意义!不管结果如何,该案值得期待!
来源:IPRdaily.cn中文网
作者:娱乐法律人
编辑:IPRdaily.cn 赵珍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活动推荐(点击下面图片,了解活动详情)
【检索力对抗】首届知识产权工具大比武,开战在即!
本文来自IPRdaily.cn中文网经IPRdaily.cn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