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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2017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附区分表修改内容)

产业
小知2016-12-26
商标局:2017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附区分表修改内容)

商标局:2017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附区分表修改内容)


关于启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的通知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


以此为基础,我局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相应调整。现将修改内容予以公布。


此修改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请各有关部门参照本版本,做好启用分类表新版文的准备工作。


申请日为2017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新版本,申请日在此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原版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2016年12月26日

附:11-2017版区分表 修改内容

商标局:2017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附区分表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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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编辑:IPRdaily.cn 赵珍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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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并经IPRdaily.cn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news_15137.html,发布时间为2016-12-26 11: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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