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机构审查专利技术专利专利专利 干货收藏!浅谈专利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撰写构架|机构|领先的全球知识产权产业科技媒体IPRDAILY.CN.COM
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干货收藏!浅谈专利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撰写构架

机构
阿耐9年前
干货收藏!浅谈专利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撰写构架

IPRdaily,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产业媒体

426.cn,60万知识产权人的上网首页


干货收藏!浅谈专利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撰写构架


专利领域,每篇专利文件都像建筑一样有着自己独特的构架。专利文件的构架,需要从法律层面上反映专利技术的精髓,是代理人精雕细琢之后得到的“金字塔”。而整个专利文件里面最庞大的那座金字塔,无疑就是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部分。


如下图,对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一种常用的基本构架,类似于正金字塔式的结构,即先描述解决专利最主要的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对应于独立权利要求),该技术方案包含了所有的必要技术特征。再一步步细化,加入其他的技术特征,构建出其他次要的技术方案(对应于从属权利要求)。正金字塔式构架的具体实施方式,好处在于能够与权利要求书的结构严格对应,让人一目了然。


干货收藏!浅谈专利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撰写构架


但这种构架也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在机械领域,发明人提供的附图往往都是具体的产品图,里面包含了很多非必要的技术特征。而独立权利要求是必要技术特征的集合,若在描述最主要的技术方案时,刻意忽略这些实实在在反映在附图里面的非必要技术特征,反而会造成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内容的不严谨。


例如,在独立权利要求中撰写如下图所示的装置时,一般会描述成:该装置包括“底座”及设置于“底座”上的“工作机构”。中间件“支架”作为非技术特征被忽略以扩大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若采用正金字塔式构架撰写具体实施方式,则上述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对应在开始的实施例中。而在后续的实施例中再增加“支架”的特征,补充描述“工作机构”是通过“支架”设置于“底座”上。这种描述方式让非代理人(例如发明人)难以接受,不易理解,认为代理人是“结合附图阐述”本专利,却又在描述着与附图有出入的内容。


干货收藏!浅谈专利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撰写构架


所以笔者认为可以探索一种倒金字塔式构架来撰写具体实施方式。如下图所示,在具体实施方式的最开头即结合附图,直接描述最详细的,包含特征最多的技术方案。然后一步步将非必要的技术特征剥离,到最后得到与独立权利要求相对应的,只包含解决本专利所提出的主要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的技术方案。


干货收藏!浅谈专利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撰写构架


再以上文中的装置为例,在撰写具体实施方式时,一开始就可以结合附图描述最为详尽的技术方案,介绍“工作机构”是通过“支架”连接于“底座”上的。之后可以补充说明“支架”是可替换或可省略的元件,“工作机构”可以通过其它元件设置于“底座”上,或者“工作机构”直接设置于“底座”上。此时“支架”被替换或被省略,以体现出与独立权利要求对应的技术方案。


上述倒金字塔式构架的撰写方式,不但能够与发明人所提供的附图相对应,提高了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内容的一致性,使得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从技术层面更加严谨和合乎逻辑。并且,也同样能够很好的对权利要求书进行支撑。


此外,倒金字塔式构架的撰写方式中,可以通过“需要指出的是,XX特征可以替换成YY特征”、“可以理解,XX特征可以省略”这样的语句来将非必要技术特征一个个的剥离。从而在形式上,使得整个具体实施方式部分都在同一个实施例中(只是形式上,实质上仍然相当于多个实施例)。这样在未来在答复审查意见的过程中,可以方便代理人将并列的从属权利要求(之间没有相互引用关系)中的技术特征合并到独立权利要求中,而不用担心说明书不支持的问题。


在机械领域,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倒金字塔式构架的撰写方式具备很多可取之处。当然,不论哪种撰写方式,都需要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在实际撰写中,可以将正金字塔和倒金字塔构架穿插起来应用,以使得具体实施方式部分更加严谨且合乎逻辑。


来源:华进知识产权

作者:余哲玮 

编辑:IPRdaily.cn  赵珍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投稿邮箱:Iprdaily@163.com 

国际合作:judywu@iprdaily.com

市场业务:王梦婷  微信:AT510AN
        426.cn合作:黄  坤   微信:mrhuang1994

内容合作:董  军   微信:jundongder
 大赛合作:周海峰  微信:feng412813


干货收藏!浅谈专利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撰写构架


本文来自华进知识产权并经IPRdaily.cn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阿耐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7382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15021.html,发布时间为2016-12-15 16:12:01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