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专利专家证人专家证人专家证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利
IPR Daily,知识产权第一新锐媒体
如何准确高效地查明知识产权案件中的技术事实一直是困扰知识产权审判的难题。与知识产权法院相伴而生的技术调查官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创新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实查明的新机制,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也都进行了各自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仍然需要在具体案件中进一步实现技术调查官制度的功能和作用。日本知识产权审判同样面临技术事实查明的难题,近年来也进行了相应的探索和创新,对日本的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专家委员会)等制度作一介绍,希望能够对完善我国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有所裨益。
法官是否需要具备专业技术知识
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于2005年4月设立,在设立知识产权高等法院的过程中,围绕知识产权法官是否需要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社会各界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毕竟,专利案件占知识产权纠纷中的大多数,若要对专利案件进行高效的审理,法官对涉案专利的背景技术、创造性以及相关的技术知识形成准确的理解是必要前提。
但就日本的法律职业教育而言,大概只有10%的知识产权法官拥有技术背景,而且日本的法官培养模式并不追求法官的专业化,而是通才化。
最终,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仍然坚持传统的法官培养方式,即一名合格的法官应当能够审理各种类型的案件,专业的问题应当留给专业的人去解决。于是,知识产权审判中专业技术问题的解决,一方面需要借助法官自身的努力,另一方面则有赖于技术调查官、专家委员会、专家证人等的帮助。
日本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经常遇到各种技术问题。为了公正高效地解决争议,法官会寻求各种专家的帮助和合作,包括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以及法院任命的专家证人。
日本的技术调查官制度已有60余年的历史。技术调查官是法院的正式工作人员,任期一般为两年,两年之后,他们可以选择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当然也可以选择继续留任。技术调查官根据法官的命令,在发明、实用新型等技术性案件中为法官提供技术方面的意见。经过法官允许,可以在口头辩论中向当事人发问,也可以参与庭前预备听证、调解会议等程序。在法官进行裁判前,技术调查官应当向法官提交一份技术事实调查报告。2014年,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共审理商标、外观设计、专利等案件416件,技术调查官参与审理了其中的25件案件。二审民事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为7.1个月,不服专利局行政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为8.2个月,
技术咨询专家制度是2003年日本修改民事诉讼法时新确立的制度,2004年4月正式运行。该制度的目标在于提高诸如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案件审理和司法裁判的质量。在特定专业领域拥有丰富知识的专家被要求作为法官的技术顾问参与案件审理。他们就案件中的技术问题为法官和当事人提供专业和中立的技术解释。
技术咨询专家是最高法院统一任命的兼职人员。一旦任命,他们便具有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然而,与一般法院工作人员不同,他们只有被指派作为技术咨询专家参与到案件审理中时才具有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技术咨询专家隶属于最高法院指定的法院,接受其所在法院的指派参与相关案件审理,任职期限为两年。技术咨询专家根据法院的指派,可以参与固定争议和证据、质证以及调解会议等程序。大多数情形下,他们会参加案件争议和证据固定程序,又称为口头辩论前的准备程序,对其中的技术问题提供解释和说明。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会决定让技术咨询专家参与到准备程序、证据质证程序和调解会议中。如果决定让技术咨询专家参与准备程序和证据质证,法院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如果要让技术咨询专家参与调解,必须征得当事人同意。为了提高技术咨询专家技术解释的科学性,在选择技术咨询专家参与案件审理时,法官一般会指派3名技术咨询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共同对案件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咨询专家制度对于知识产权审判带来许多积极影响。首先,技术咨询专家的解释有助于法官作出高质量的裁判。专家的解释帮助法官加深对发明背景的理解以及整体认识,法官仅凭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很难做到。这也可以消除法官们的疑虑,增强法官裁判的自信。其次,在咨询专家们的帮助下,法官可以明确案件真正的争议所在,要求当事人撤回与案件无关的主张,集中审理有争议的问题,进而提高诉讼效率。再次,当事人意识到咨询专家参与诉讼的重要性,也会投入更多的精力进行诉讼准备,更好地对技术问题进行说明。第四,技术咨询专家制度本身也增强了司法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此外,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有必要还可能会任命专家证人,就一些特殊技术问题听取专家证人的意见,专家证人提供的专家意见可能会被作为定案的根据。在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以及专家证人的共同帮助下,大多数案件的技术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因此,日本知识产权审判中很少会进行技术鉴定。
技术事实查明中的技术听证制度
为了确保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能够充分的了解当事人的诉辩称意见,提高技术事实查明的准确性,日本知识产权审判设计了让技术人员参与案件的专门程序——技术听证。技术听证通常在庭前准备的最后阶段举行。除了承办法官和技术调查官,大约3名技术咨询专家会参加技术听证。申请进行技术说明的当事人首先对发明点、在先技术以及申请专利时的背景技术等技术进行30分钟的陈述。当事人在陈述时会运用专门软件通过可视化的方式清晰地展示技术要点。
就侵权诉讼而言,陈述方会用权利人的专利产品和被控侵权产品或者侵权产品录像进行展示,同时用图表的形式指明二者的关联,为了将专利发明和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说明而用颜色将相应部位标明。申请方陈述完毕后,参加各方进行自由、坦诚的讨论,各方当事人、技术专家、法官、技术调查官都可以就陈述内容或者之前辩论程序和证据中不清楚的地方相互发问,技术咨询专家对相关技术问题进行解释。参加各方期望通过这些问题以及当事人的回答和技术咨询专家的解释进一步固定争议焦点,加深对技术问题的理解,更好的推进案件审理进程。
来源:上海法治报
作者:凌宗亮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编辑:IPRdaily王梦婷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