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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评审结果的公示。”
刚刚,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评审结果的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1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并附联系方式。

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5〕28号)有关要求,经自愿申报、省局推荐、资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确定以下地方(单位)作为2025—2027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
一、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创建对象
昌平区、唐山市、太原市、沈阳市、常州市、绍兴市、赣州市、南阳市、惠州市、海口市
二、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创建对象
包头市青山区、苏州市张家港市、芜湖市湾沚区、泉州市南安市、枣庄市滕州市、黄石市大冶市、长沙市雨花区、广州市天河区、防城港市港口区、成都市双流区、昆明市西山区、西安市莲湖区、海西州格尔木市、吴忠市青铜峡市、昌吉州昌吉市
三、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创建对象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新区、上海临港松江科技城、南京江北新区、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湘江新区、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重庆两江新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创建对象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市浑南区、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南市历城区、绵阳科技城新区、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五、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对象
见附件。
六、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创建对象
北京工业大学、南开大学、东北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武汉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
七、国家知识产权示范科研机构创建对象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河南省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麻类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以上根据创建对象所在行政区划排序)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1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并附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1月12日
传 真:010—62083094
邮 箱:ZLZL@cnipa.gov.cn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对象









































(原标题: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评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评审结果公示丨附示范企业创建对象(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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