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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阶段如何设计支付与担保结构、如何准备可比许可与费率论证,可能会更频繁地成为诉讼走向中的关键变量。”
来源:北京海通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
作者:泽识
1、案件背景:Wilus的WiFi 6 SEP在慕尼黑获得禁令支持
慕尼黑地方法院(LG München I)第7民事庭在Wilus v. Asus一案的书面判决中,认定Asus侵犯了Wilus所持有的WiFi 6标准必要专利EP 3 512 289,并据此作出了停止侵权的裁判(案号:7 O 5007/25)。
据判决所涉范围,相关禁令覆盖Asus多款支持 WiFi 6 的终端产品,包括Zenfone 11 Ultra手机、ASUS Zenbook S 13笔记本、ASUS Chromebox 4 mini PC以及ASUS AiO E3(E3402)一体机等。原告Wilus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来自韩国,判决目前尚未被强制执行,而Asus后续提起上诉的可能性亦被普遍预期。
围绕本案的争议并不止于单一诉讼。其背后既涉及Sisvel WiFi 6专利池的许可谈判,也关联Wilus与SK Telecom的双边许可安排。与此同时,Wilus还在UPC曼海姆地方法院另行起诉Asus,主张另一件WiFi 6专利遭到侵害。在多线并行的背景下,FRAND抗辩以及实施方是否属于“愿意获得许可”的一方,仍然是案件审查的关键支点。
2、禁令之外的信号:第7民事庭集中梳理 FRAND 适用与审查路径
本案的停止侵权裁判本身固然受到关注,但此次判决书更引人注意之处,在于第7民事庭以本案为载体,对其SEP/FRAND审理思路作出了较为集中、也更具实务指向的阐释。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德国法院以往更多围绕Huawei v. ZTE框架下“谈判步骤是否走完”展开审查,第7民事庭在本案中进一步讨论了法院应如何处理许可费率的合理性、FRAND报价的合规性,以及实施人付款与担保安排等问题。也因此,判决书中关于FRAND的展开并不止于解释本案,后续是否会在类似争议中被引用或沿用,仍值得留意。
3、更显著的转向:从“许可意愿”走向对报价合规性的同步审视
本案判决理由中,一个值得留意的变化在于,第7民事庭在论证中表现出更强的主动审查姿态。相较于以往德国法院在SEP争议中更多围绕Huawei v. ZTE判决所确立的谈判步骤框架(亦常被概括为所谓的 “FRAND dance”),重点审查当事人是否履行通知、报价、回应与担保等程序性要求,第7民事庭在本案中明确提到,未来审理时,法院的关注可能不再仅限于实施方是否展现出获得许可的意愿,也会进一步审视SEP权利人提出的许可报价本身是否符合FRAND标准。
在费率测算上,法院引入了top-down(即自上而下的费率分配测算)的分析路径,尝试对许可费率作出一定的控制性测算。判决提及参考Sisvel网站公开的许可费率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认为,无论是专利池报价还是Wilus的单独报价,在本案语境下均可被视为处于FRAND区间之内。尽管这种做法在德国实务中仍可能围绕证据来源与计算方式引发进一步讨论,但至少从本案呈现出的思路看,第7民事庭更愿意在适当情形下将“费率是否FRAND”纳入实体层面的判断,而不仅仅停留于程序性步骤的合规审查。
4、部分付款义务被进一步具体化:担保安排可能趋于更严格的履约标准
与费率审查并行推进的,是第7民事庭对部分付款义务与担保机制的进一步细化。法院认为,在许可谈判过程中,实施方可能需要先行支付其自身认为无争议的许可费金额,即按照实施方提出的报价支付部分费用。
判决同时指出,仅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支付,未必足以满足这一要求。换言之,在法院看来,实施方是否属于“愿意获得许可”的一方,可能不再仅取决于谈判姿态本身,也与其是否作出更具体、更可履行的付款安排相关。
此外,判决还提出了补充性的担保思路。除部分付款之外,实施方在某些个案中可能还需要向法院缴纳额外保证金,以覆盖双方报价差额所带来的风险。保证金数额将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以及双方报价差距的幅度。
即便这一机制是否会在后续案件中形成稳定做法仍有待观察,但其被写入判决书的“指导原则”部分,也使得相关付款与担保安排在未来实践中是否会被进一步采纳,值得持续关注。
5、英国费率设定程序被纳入视野:跨法域信息或将影响担保差额
判决书中另一个值得留意的方面,是第7民事庭提及未来可能会将英国法院的FRAND rate setting程序结果(即由法院设定许可费率的程序)纳入考量。如果英国法院在并行程序中设定临时许可费率,实施方可能需要就该费率与自身部分付款之间的差额进一步提供担保。
在欧洲SEP争议日益呈现“多地并行”趋势的背景下,这类考量可能会使不同法域程序之间的互动更加值得关注,也可能在策略层面影响当事人对英国程序的启动与应对方式。
6、慕尼黑体系内部仍存张力:担保基准在不同层级之间尚未完全收敛
判决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慕尼黑体系内部在担保标准问题上仍存在不同层级的处理差异。据报道,慕尼黑高等法院在相关问题上更倾向于以SEP权利人最终报价作为担保基准;而第7民事庭在本案中所采取的处理方式,则更接近“实施方先按自身报价部分付款,并辅以差额补充保证金”的组合路径。
相关争议目前已在联邦最高法院层面进入讨论,但本次听证阶段并未给出明确方向。后续书面判决何时发布、以及其是否会进一步影响下级法院的具体做法,仍有待持续观察。
7、一点观察:第7民事庭正在形成更具“可执行性”的 FRAND门槛结构
整体而言,Wilus v. Asus判决所展现的,并非仅是对一项WiFi 6 SEP的侵权认定结果,更是第7民事庭借由本案对SEP/FRAND争议的审理思路作出较为集中、成体系的阐释。
法院一方面通过top-down思路将FRAND合规性纳入实体审查,另一方面也通过部分付款与差额担保机制,使“愿意获得许可”的判断在一定程度上更接近可核验、可履行的安排。
在德国SEP争议持续高发的现实环境下,这类裁判动向对权利人与实施方均具有一定提示意义:谈判阶段如何设计支付与担保结构、如何准备可比许可与费率论证,可能会更频繁地成为诉讼走向中的关键变量。对于并行布局英国费率程序的一方而言,跨法域信息被纳入担保体系的可能性,也值得在策略上提前评估其潜在外溢影响。后续这些原则在慕尼黑及其他法院案件中将如何被引用或发展,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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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TIRU到Roborock:UPC证据保全与临时禁令的紧迫性区分及单方程序的陈述红线
(原标题:FRAND审查最新重心:慕尼黑WiFi 6 SEP禁令背后,Wilus v. Asus 判决提出13 条指引并引入top-down费率核算与付款/担保框架)
来源:北京海通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
作者:泽识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FRAND审查最新重心:慕尼黑WiFi 6 SEP禁令背后,Wilus v. Asus判决提出13条指引并引入top-down费率核算与付款/担保框架(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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