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开庭公告#
合肥国资控股作为被告/被上诉人的1起涉及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的诉讼将于1月23日开庭
根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公布了一则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案号:(2025)沪73民初3509号,详细内容如下:

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为当事人的历史开庭公告有7则,其中案由为“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的公告以4则居首,其次为“侵害商标权纠纷”有2则,“侵害商标权纠纷?”有1则。历史开庭公告如下:

(来源:IPRdaily综合企查查、证券之星)
#IPO那些事儿#
定西高强IPO:获最大客户金风科技专利使用许可,为其“定制”生产
定西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西高强”)正冲刺北交所IPO(首次公开募股)。
资料显示,定西高强主要从事高强度紧固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下游应用领域划分,定西高强的产品包括风电紧固件、核电紧固件、石化及重型装备用紧固件和其他领域用紧固件。
招股书显示,风电紧固件是定西高强的最主要收入来源,风电紧固件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从2022年的71.87%,逐年(期)提升至2025年上半年的91.34%。
具体来看,定西高强对其第一大客户金风科技和第二大客户三一重能(2022年为三一集团)存在较大的依赖性。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定西高强对金风科技的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2.84%、37.93%、45.26%和36.40%,对三一重能(或三一集团)的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21%、22.69%、20.82%和27.06%。
值得一提的是,招股书显示,2019年11月1日,定西高强与金风科技的控股子公司金风科创签署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金风科创许可定西高强使用金风科创拥有的关于锚板、锚栓的专利权,许可费按照使用专利技术生产销售的许可锚栓产品250元/吨计算(不包括锚板重量);当金风科技的分子公司采购此专利产品时,不收取定西高强的专利费用。
定西高强登陆新三板时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上述专利授权主要是要求定西高强按照金风科创的技术规范为金风科技及其下属企业生产风电紧固件。不过,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的授权专利为5项,而招股书显示的许可专利为6项。
为何公开转让说明书和招股书显示的授权/许可专利数量不一致?相关许可专利在报告期内贡献的收入分别为多少?定西高强是否为金风科技进行风电紧固件代工?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12月2日向定西高强发去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招股书显示,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定西高强的风电紧固件每吨价格分别为1.22万元、1.02万元、0.82万元和0.85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9.47%、14.46%、12.38%和16.97%,风电紧固件单价和毛利率在2022年至2024年间持续下降。(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局里那些事儿#
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大对“心机商标”治理
从1月7日举行的全国知识产权局长会议上获悉:我国已建成新一代商标审查系统,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5081.6万件。全球前 5000 个品牌中,我国品牌价值达1.81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2025年,我国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效,持续提升商标审查质量,全年注册商标420.6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知识产权部门严厉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抢注、囤积等行为,加大对“心机商标”的治理。2026年,要加大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治理力度,加强区域品牌商标注册申请指导,及时处置重大不良影响商标。(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山东评协向全省行业发布警示函,向行业不正当竞争宣战
为有效防止行业不正当竞争,维护行业良好发展环境,近日,山东评协向全省行业机构发布《关于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警示函》,通报了涉及山东省4家机构的7条不正当竞争问题线索及其处理情况。通过现场检查、约谈负责人、提出明确整改意见等方式,目前,3个涉事项目已作废标或退标处理,其余4个正在按程序办理废标或退标手续。
山东评协在警示函中提出四项明确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反不正当竞争的重要意义,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认清危害后果,坚决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是要澄清错误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中评协《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意见(试行)》,杜绝侥幸心理,做到严格自律、互相监督。四是要细化制度措施,坚决保证投标报价不低于执业成本,共同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把《实施意见》真正落到实处。
下一步,山东评协将一如既往地坚决反对和严肃处理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零容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对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的机构,除列入年度重点监管对象、依规从重予以自律惩戒、记入会员信用档案外,还将纳入年度执业质量检查范围,实施延伸核查,并向社会公告。(来源: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福州公布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调查报告
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2025年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分析报告》,为完善相关支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653家企业中,38.1%已开展或计划开展海外业务,呈现出一定的出海梯队格局。在这些企业中,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布局基础已初步建立:57.4%的企业会提前了解目标市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43.4%主动开展知识产权布局,34.9%进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多数企业已形成“事前防范”的基本共识。此外,政企协同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也初见成效。
本次调查历时近半年,历经前期对接、问卷设计、调研方向确定与实地调查等环节。调查围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风险防控及维权应对等核心议题,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面向全市各类涉及海外业务的企业展开。共邀请近1.8万家企业参与,最终回收有效问卷653份,顺利完成样本采集计划。(来源:海峡网)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中国与韩国签署知识产权深化合作谅解备忘录
1月5日星期一,在中国人民大会堂举行的中韩领导人会晤之际,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与韩国知识产权处(MOIP; formerly KIPO)就知识产权领域深化合作签署了谅解备忘录(MOU)。
本次谅解备忘录是对2021年签署的《知识产权领域深化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扩展与完善,特别增加了在审查及专利分析中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先进技术、防范假冒商品、知识产权产业化等合作事项。本次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主要合作内容如下:
主要合作内容

在此之前,1月4日星期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与韩国知识产权处处长金容善举行知识产权最高负责人会议,就两国知识产权政策、合作现状及未来重点合作方向进行了讨论。双方特别就共同应对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商标以谋取经济利益的恶意商标申请行为达成一致。(来源:韩国 FirstLaw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新华社权威速览|数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来源:新华社)
2030年全球体育版权媒体支出将破780亿美元
据Ampere最新预测报告显示,2030年全球体育版权媒体支出规模将突破780亿美元,较2025年实现20%的显著增长。这一增长态势背后,是美国顶级体育联盟版权续约、全球流媒体平台的激烈竞逐,以及各区域核心赛事IP的价值释放,全球体育版权市场正迎来格局重塑的关键期。
从区域表现来看,北美将持续领跑全球市场,成为增长核心引擎。该地区的版权支出预计在2030年突破360亿美元,主要得益于两大顶级联盟的新版权周期落地:NBA的新版权协议已从2025-26赛季启动,MLB(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的新交易也将在2029年生效。更值得关注的是NFL(美国国家橄榄球联盟)的潜在变动,尽管现有协议有效期至2034年,但联盟认为当前版权价值被低估,Ampere预测其最早可能在2026年启动重新谈判,作为全球商业价值最高的体育联盟之一,此次谈判或将进一步推高全球体育版权支出总额。
欧洲市场将呈现稳健增长态势,版权支出预计从2025年的183亿美元增至2030年的213亿美元,增幅达17%。尽管区域内部分核心体育资产在近期版权拍卖中面临一定下行压力,但全球流媒体平台对体育直播版权的追捧正在激活市场竞争。版权所有者也在主动适配这一趋势,例如欧足联通过与版权代理公司Relevance合作,在最新欧冠版权竞标中成功与派拉蒙达成合作。此外,2030年国际足联世界杯、冬奥会等大型国际赛事的举办,也将为欧洲版权市场注入重要增长动力。
亚洲市场则将成为增速亮眼的新兴力量,版权支出预计从2025年的72亿美元跃升至2030年的99亿美元。印度板球赛事将成为核心驱动力,2027年起生效的新版权协议 —— 涵盖印度超级联赛(IPL)、T20世界杯等重磅赛事,将带动区域版权价值大幅提升。随着亚洲体育消费市场的持续扩容,赛事IP的商业潜力不断释放,成为全球版权市场不可忽视的增长极。
整体来看,全球体育版权市场的增长逻辑已清晰显现:一方面,北美、欧洲的传统体育强国凭借成熟赛事IP的版权续约持续贡献稳定增量;另一方面,流媒体平台对优质体育内容的需求激增,打破了传统媒体的竞争格局,推动版权价值水涨船高。而亚洲等新兴市场的赛事 IP 崛起,进一步丰富了全球体育版权的增长版图,2030年780亿美元的市场规模,或将成为体育传媒行业新的价值起点。(来源:极客网)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印度首个气味商标申请被受理
轮胎与玫瑰这个看似不搭的组合,却共同推动印度知识产权领域达成新的里程碑——该国商标局已批准其司法管辖区内首个气味商标申请进入公示阶段,因为该商标的申请人在审查阶段提出了充分理据,成功推动了进展。
该商标为轮胎散发出的玫瑰香气。日本住友橡胶工业公司于2023年提交了“应用于轮胎的玫瑰花香”商标注册申请。
位于印度班加罗尔的Aishani Partners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阿迪蒂.维尔马.塔库尔(Aditi Verma Thakur)指出,这标志着对印度商标实践的重大突破。她表示:“这表明当品牌向新领域拓展时,印度监管机构也已准备好更新其规则工具箱。”
塔库尔透露:“本案审查员明确承认,气味标志不能与传统商标等同对待,但仍须满足商标能够以图形方式呈现的法定要求。”
该花香未被认定为通用的、描述性的或功能性的气味。
商标局还任命了一位法庭之友——该案中由Anand and Anand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普拉文.阿南德(Pravin Anand)担任——协助评估该标志,尤其针对图形表征要求。‘法庭之友’是指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却非案件当事方,因此可通过提供专业见解与分析来辅助案件审理。
塔库尔分享道:“为实现图形表征,印度信息技术学院的创新者采用新型技术方法,将气味定义为七维向量空间技术,将气味分解为花香、果香、木香、坚果香、辛辣香、甜香和薄荷香七种基础维度。实践中对此类注册的任何严肃挑战,都必须采用同等创新或更先进的技术来质疑该表征方式。若挑战者能证明技术图谱与市场实际感知存在差异,该注册便可因初始授权错误或因未使用而被撤销。”
除参考法庭之友的法律意见书外,审查员还分析了其他司法管辖区处理气味标志的方式。英国于1994年批准同款玫瑰香商标注册;而澳大利亚和美国的立场均是:通用气味(如柠檬味用于清洁剂)或功能性气味(如遮蔽异味的类香水气味)不应被垄断为商标。
塔库尔总结道:“在冲突层面,未来的争议的关键还将取决于权利人能否令人信服地证明其在商品上对特定气味的在先使用,以对抗后续使用者试图将相同或相似嗅觉特征注册为商标的行为。”
塔库尔最后强调:“通过认可技术主导的气味标志表征方式,商标局实际上为未来保护其他非传统标志奠定了基础,推动申请人与专家共同探索用科学方案呈现曾被视作‘无法法律描述’的感官属性。”(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晨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大对“心机商标”治理;印度首个气味商标申请被受理(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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