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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C动态观察|Dolby诉 Acer:当“免费”技术遇上专利许可博弈

诉讼
阿耐2025-12-21
UPC动态观察|Dolby诉 Acer:当“免费”技术遇上专利许可博弈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


“表层的‘免费’承诺之下,仍然存在具体执行层面的谈判与博弈。”


来源:北京海通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

作者:泽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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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by诉 Acer:当“免费”技术遇上专利许可博弈


事件背景:一宗围绕Opus 的 UPC 新案


据IAM 等海外媒体报道,并经Opus专利池运营方Vectis于2025年12月10日发布的新闻稿进一步确认,2025年11月12日,杜比(Dolby)在统一专利法院(UPC)海牙地方分庭起诉宏碁(Acer),指控其在笔记本电脑、台式机和平板电脑等产品中采用的Opus音频编解码实现落入一组与该标准相关的欧洲标准必要专利(SEP)权利范围。


同一份新闻稿还回顾了Opus相关的既往案件:前一年针对Arcelik和Optoma提起的两起诉讼中,Optoma已通过和解方式结案,Arcelik案仍在审理;今年较早前针对Epson的第三起诉讼则已于9月达成和解。这一组案件勾勒出Opus相关专利在终端设备领域持续被主张的轨迹,而Acer只是这条轨迹上最新出现的被告之一。


从案件形态上看,Dolby诉Acer仍然是一宗围绕单一编解码标准的专利侵权之诉;但如果把视角从单案拉长到过去几年的执法路径,就会发现Dolby正在沿着同一技术方向持续推进一条维权链路。


在此之前,Dolby已多次在德国法院以及UPC针对电视、投影仪等终端设备制造商提起诉讼,部分案件以禁令形式落地,部分则在和解中结束;与此并行,它围绕HEVC等视频标准展开的诉讼也在不断推进,音频与视频两条线交织在一起,逐渐汇成一个以编解码技术为核心的标准必要专利维权版图。


在这样的背景下再看Dolby诉Acer,一宗新案本身未必足以改变市场格局,却为这一版图添加了一个新的坐标:这场纠纷的焦点不仅在于两家公司的立场碰撞,也与Opus专利池、终端厂商许可谈判以及UPC新制度的实际运作彼此勾连。


认知落差:Opus “免费开源”与专利风险之间的距离


在技术社群的日常语境里,Opus往往被视作一个“省心”的选择:标准文件和官方网站长期强调其“完全开放、免费”,实现代码以开源形式提供,性能和适用场景也在大量实际部署中得到验证。无论是实时语音通话、在线会议,还是游戏语音和流媒体场景,Opus都能较为平滑地嵌入现有产品架构,逐渐成为不少科技企业在音频编解码上的默认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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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Opus 官网所示

其被介绍为一款完全开放、免版税且功能强大的音频编解码器


与这种直观印象相比,如果从专利布局和许可安排的角度回头审视Opus,呈现出来的图景就要复杂得多。参与Opus标准制定或实现的部分主体,确实曾就其持有的相关专利作出过不收取版税、或者在特定条件下免版税许可的公开承诺;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并未针对Opus作出类似承诺的专利权人,他们仍然保留着就相关专利单独许可、乃至通过诉讼进行执法的权利。Dolby与Fraunhofer正是讨论Opus潜在专利风险时经常被提及的两类权利人代表。


这类安排叠加在一起,实际上形成了一个颇具张力的局面:Opus作为一项标准本身,可以在“免费”“开源”的框架下被使用,但围绕具体实现路径的部分专利,却并不会自动被纳入这份“免费清单”之中。对终端厂商而言,如果在产品全线广泛采用Opus,却没有同步梳理相关专利环境,就有可能在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落入这些“外围专利”的保护范围。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杜比与英国许可公司Vectis联合推出的Opus专利池,试图通过集中管理和统一收费,为这一层叠的权利格局提供一种可操作的商业化解决方案。


Opus 专利池:在“免费”叙事之外搭建收费结构


由英国许可公司Vectis运营的Opus专利池,是前文所说“外围专利”被集中组织起来的一种具体形式。该专利池于2023年1月正式启动,聚合了Dolby、Fraunhofer和NTT等音频技术厂商所持有的一批被认定为与Opus交互式语音和音频编解码标准相关的专利,关注的并不是抽象的标准文本,而是各类硬件设备在实际实现Opus功能时可能涉及的权利组合。换句话说,它试图把分散在不同权利人手中的相关权利,整理成一份可以被终端厂商直接对接的授权菜单。


在收费设计上,Opus专利池选择了一条相对直观的路径:对搭载Opus功能的电视、投影设备、计算机以及车载终端按台计费,同时设置年度封顶额。企业在评估一项新产品线时,不再需要逐件估算潜在侵权风险对应的赔偿区间,而是可以将专利池费率视作一项固定成本参数,直接写入自己的预算模型中。早期加入者通常还会看到更低的单位费率和更友好的封顶条件,对既往已售产品则在追溯范围上给予一定缓冲,这使得“现在谈”在数字上往往比“以后谈”更有吸引力。


在授权对象的选择上,专利池也有非常明确的指向:它面向的是终端硬件制造商,而不是提供编解码软件或内容服务的平台方。这样的划分,一方面简化了收费和合规核查路径,另一方面也与许多企业内部对“谁最终把含有Opus的设备卖到市场上”的直观理解相契合,便于在供应链谈判中找到一个清晰的责任与成本落点。


如果再看专利池的对外表述,它并不只是在列举包含了哪些专利、覆盖了哪些国家,更倾向于将自己包装成一套“统一授权、覆盖Opus实施”的整体解决方案。当这种表述与“这些是围绕Opus的标准必要专利”这一叙事并置时,终端厂商很容易形成一种直觉判断:只要产品里有Opus,就应当认真考虑是否纳入这套许可框架。对于已经深度依赖Opus的厂商而言,专利池不再只是众多选项之一,而更像是一种用来把不确定性换算成明确成本的工具。


从 Acer 案看:诉讼与专利池如何彼此“抬杆”


回到Dolby起诉Acer的这起案件,如果把它放进前文所描绘的Opus专利池框架中来看,从企业法务和合规管理的视角,更需要去把握的并不是每一件专利本身的技术细节,而是权利人如何通过一整套组合方式塑造谈判环境和风险预期。


在诉讼路径上,Dolby往往会强调涉案专利与Opus标准之间的关联性,将争议从“某几项具体技术方案是否侵权”提升到“是否落入标准必要专利”的层面;在专利池层面,又通过“统一授权、覆盖Opus实施”的表述,不断强化这种“必要性”的印象。技术判断与叙事方式叠加在一起,为后续的行动搭好了舞台:一旦法院在“必要性”的认定上持相对开放的态度,权利人在侵权推定、禁令申请和损害赔偿等环节中的起点,就可能相应向前移动。


在司法路径的选择上,Dolby同时运用了UPC和德国法院这两套机制:前者提供跨国裁判和统一禁令的制度空间,后者则在SEP禁令及相关程序工具上积累了相对丰富的实践。通过在不同分庭和法域之间进行布局,权利人可以根据案件发展的具体情况调整侧重点,也可以利用各法院的中间裁定作为谈判时的现实参照。对于单一被告而言,这样的多点布局意味着需要在更短时间内应对更多不确定性和更高的资源消耗。


在这样的基础上,专利池许可条款自然而然成为一个可以被考虑的出口。随着诉讼推进,被告要权衡的不再只是个案的胜负,而是整个欧洲乃至更大市场上的出货节奏、库存安排和渠道关系是否会受到干扰。在这种背景下,一份条款结构相对清晰、费率区间相对可预期的专利池协议,很容易被看作是一种可以把“时间成本”和“不确定性成本”转化为“明确许可成本”的方案。对于Acer这一案件来说,诉讼与专利池并不是两条各自独立的路线,而更像是权利人手中彼此呼应的两件工具:前者制造压力和时间窗口,后者提供标准化的交易条件,两者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封闭的谈判空间。


合规启示:在“免费”叙事中安放风险意识


对于面向海外市场的硬件厂商来说,Dolby诉Acer并不是一个遥远的故事,更像是“站在队列最前面的那几个人”。从实务角度看,这起案件所折射出的,并不是某一家公司“运气不好”,而是几类值得提前纳入视野的结构性问题。


首先,“标准免版税”和“开源协议”不宜被简单等同于“没有专利风险”。Opus的经历表明,即便标准文件本身强调免费,外围依然可能存在未受该承诺约束的专利集群,这些专利完全可以通过专利池或单独许可的方式向实现方收费。对于已经或者准备采纳类似“免费标准”的技术方案,企业在内部合规审查阶段,需要将相关专利环境作为一个独立议题来评估,而不是只看标准文本和开源许可条款就匆忙得出“安全”的结论。


其次,必须尽早弄清楚是谁在实现编解码功能、谁承担相应的专利责任。在具体产品中,Opus编解码功能可能由芯片供应商实现,也可能由操作系统或中间件提供,或者由厂商自研软件完成。合同层面的IP保障条款——例如赔偿责任、向下传递许可、权利瑕疵保证、供应方是否已经加入相关专利池等——都会直接影响一旦发生争议时的责任分配。法务团队需要与采购、研发等部门形成稳定的协同机制,在关键供应链节点前置审查这些条款,把“谁来承担这部分风险”讲清楚、写进去,而不是在争议发生后再去追溯。


最后,UPC与德国法院构成的并不是两个彼此独立的风险点,更接近于一个需要整体审视的风险板块。Dolby的实践已经显示,权利人可以同时利用UPC的跨国禁令能力和德国法院在SEP领域的既有判例基础,形成多层次的诉讼布局。对于在欧盟市场有重要业务的企业而言,只要技术库中存在潜在SEP风险,就难以通过“回避某个国家”来真正规避问题。更现实的做法,是建立一套覆盖产品规划、技术选型和争议应对的整体机制,例如定期梳理关键标准涉及的专利和权利人结构,跟踪典型诉讼进展,并在内部预算中为潜在许可成本提前预留空间。


尾声:在规则博弈中找到自己的坐标


表面上看,Dolby诉Acer是一宗围绕编解码技术的专利争议;再往深一层,它折射的是标准化、开源技术与专利商业化之间长期存在的张力。在全球化竞争的语境下,企业依赖“友好型”标准和开源方案来降低研发成本、加快产品迭代几乎已成共识,与之相伴而来的,则是权利人通过专利池、跨法域诉讼等工具不断提升维权效率的趋势。


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法务与合规团队的角色,也正从事后“灭火型”支持,逐渐转向前端赋能:在产品规划阶段参与技术路线选择,在供应链谈判中嵌入IP保护条款,在定价和预算模型中预留专利许可成本,在遭遇争议时评估抗辩、谈判或加入专利池等不同路径的利弊与时机。与其把自己放在“被动应诉”的位置上,不如把这类案件视作一次又一次校准内部规则感知和风险边界的机会。


从这个意义上说,Dolby诉Acer可能只是Opus相关专利纠纷序列中的一个切片,但对于已经走出去或者正在筹划走出去的企业而言,它提供了一个观察规则运作方式的窗口:表层的“免费”承诺之下,仍然存在具体执行层面的谈判与博弈。真正有助于降低长期不确定性的,不是寄望于单一案件的结果,而是在看清规则运作逻辑之后,为自己的技术选择和商业布局预留出足够的安全带——看清规则本身,就是风险管理的起点。


关于北京海通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


北京海通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是一家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并主管的国际知识产权研究机构,由北京市民政局正式登记注册,主要致力于国际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究与咨询、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研究、案件分析与论证、国际学术会议、组织培训与国际交流,尤其是中国企业“出海”和“一带一路”中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研究院由一批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和司法界知名专家和有志之士共同发起和筹建。


往/期/回/顾


003

REVIEW当技术争议变成程序败局:从青松科技案谈中国企业的UPC风险

004

安进诉赛诺菲/再生元 PCSK9 抗体专利上诉裁判:UPC 对创造性判断的核心要素予以明确


005

从 BSH 案到慕尼黑跨境禁令的欧洲专利执法新走向


(原标题:UPC动态观察|Dolby诉 Acer:当“免费”技术遇上专利许可博弈)


来源:北京海通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

作者:泽识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UPC动态观察|Dolby诉 Acer:当“免费”技术遇上专利许可博弈(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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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news_41295.html,发布时间为2025-12-21 2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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