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该案属于涉及游戏行业不正当竞争的典型案例,对当前游戏行业盗用版号、马甲包侵权、联运推广责任不清等争议热点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漫画由AI辅助生成
故事梗概
A公司系某网络游戏运营方,该游戏持有行政审批文号并持续产生充值收入。B公司运营的被诉游戏,在C公司平台上以A公司游戏名称“某某大陆”为关键词进行推广,且其游戏登录页面擅自使用了A公司的游戏名称、审批文号、软件著作权登记号及企业名称等信息。A公司认为,B公司及为其提供推广渠道的C公司、共同参与游戏运营的D公司、E公司共同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游戏审批文号虽系行政许可,但兼具民事利益属性,冒用该文号并叠加使用权利游戏名称、运营主体名称等信息,足以导致玩家产生混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B公司作为被诉游戏运营方应承担侵权责任;C公司虽未参与游戏实际运维,但其为B公司提供推广渠道并参与充值分成,二者构成共同推广,应就推广行为所致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公司、E公司与B公司共同运营被诉游戏,亦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法院判决B公司、C公司、D公司、E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法官说法

刘培英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商标及不正当竞争审判庭
三级高级法官
该案为网络游戏行业“盗用版号”“马甲包”(即同一个游戏换名字、图标后重新打包上架)侵权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经营者通过冒用他人游戏审批文号、企业名称、软件著作权信息等方式,将游戏重新打包上架,以此规避行政审批、抢占市场流量。被诉游戏同时使用了权利游戏的名称、审批文号及企业名称等信息,足以导致玩家误认为被诉游戏系权利人运营或与其存在特定联系,该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另外,游戏审批文号虽系行政许可,但运营主体须取得许可方能上线运营并获取利益,兼具民事利益属性;仅参与推广、分成的渠道方,应与运营方就推广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该案属于涉及游戏行业不正当竞争的典型案例,对当前游戏行业盗用版号、马甲包侵权、联运推广责任不清等争议热点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清晰的司法裁判路径。
(原标题:知识产权法律故事 | 盗用游戏版号“借壳上线”,法院:构成不正当竞争)
来源: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注:原文链接:知识产权法律故事 | 盗用游戏版号“借壳上线”,法院:构成不正当竞争!(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汇聚了来自于中国、美国、欧洲、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长型科技企业的管理者及科技研发或知识产权负责人,还有来自政府、律师及代理事务所、研发或服务机构的全球近100万用户(国内70余万+海外近30万),2019年全年全网页面浏览量已经突破过亿次传播。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共发表文章
261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