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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PCT制度在中国实施状况的调查报告(2017)》发布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来自中国申请人的PCT申请共计43168件,同比增长44.7%,在美国、日本之后位居世界第三;2017年,来自中国申请人的PCT申请共计48882件,同比增长13.2%,在美国之后位居世界第二。为全面、持续、动态地掌握中国用户对PCT体系的利用情况和实际需求,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开展PCT制度在中国实施状况调查。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2017年的调查主要采取问卷调查、深度访谈(以下简称“深访”)以及召开座谈会的形式收集用户意见。调查共回收问卷326份,涉及8个省、直辖市,20多个行业,召开了5场用户座谈会,对9家用户的知识产权负责人进行了深度采访。
二、调查的主要发现
(一)用户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的国际检索报告质量总体满意,但仍期望进一步提升国际检索的质量
问卷统计显示,85.9%的用户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的国际检索报告质量较高(2016年为85.7%,2015年为60.9%),11.5%的用户表示一般,只有2.6%的用户对此表示不满意。70.4%的用户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的书面意见比较客观准确,但也有19.5%的用户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书面意见偏严,14.2%的用户认为存在对技术方案理解不透彻的问题,9.4%的用户认为说理过于简单。对于进入国家阶段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的国际检索报告的利用情况,53.1%的用户认为利用程度高,13.0%的用户认为利用程度不太高,主要原因是各国法律制度存在差别及对比文件的语言障碍。
在2015年的调查中,70.9%的用户提出希望在国际检索阶段增加与审查员沟通的机会,2016年上述比例增长到78.1%。针对以上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7年开展了PCT国际阶段增加沟通机会试点工作。从部分企业提交的PCT申请中选取30件,探索就国际阶段检索结果与申请人沟通的有效方式及程序。2017年调查问卷统计显示,高达92.3%的用户认为有必要在PCT申请国际阶段与审查员沟通,其中认为非常必要的占43.5%。用户希望采用诸如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审查员沟通,以便国际阶段审查员能够准确把握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深访也显示,用户希望如普通国内专利申请的专利审查一样,有机会与审查员就技术方案的内容进行沟通交流。
(二)用户对加强国际阶段工作成果在国家阶段的利用持欢迎态度
用户认为国际阶段工作成果更多地在国家阶段得到利用,将有利于加快国家阶段的审查、节省成本。问卷统计显示,76.1%的用户认为非常有必要从制度层面提升国际阶段工作成果在国家阶段的效力。
72.6%的用户支持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对书面意见或国际初审报告中提到的缺陷强制进行答复,并希望推动国际阶段的成果能够更大程度地应用于国家阶段。
当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时,若国际检索报告的结论是权利要求符合“三性”要求,96.3%的用户希望国家阶段能够加快审查。如果需要为加快审查支付费用,63.9%的用户表示会视情况而定,26.8%的用户愿意支付费用,仅有9.3%的用户不愿意支付费用。
当PCT申请进入的国家局或地区局同时为该国际申请的国际单位时,问卷统计显示,87.0%的用户支持将国际阶段成果作为国家局或地区局的第一次审查意见,以此缩短国家阶段审查周期、快速获得授权。对于国际检索和国家局的审查是否应由同一名审查员承担,42.8%的用户表示赞成,45%的用户表示根据情况确定。
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后,多数用户希望各国的专利审查标准能够统一,以降低用户申请外国专利的难度和复杂性。其中37.9%的用户认为非常必要,29.4%的用户认为必要。
问卷调查显示,PCT-PPH机制在用户中的普及程度较低,使用过的用户仅22.2%。未使用的原因有多种,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大多数用户(61%)对其缺乏了解。在利用座谈会和深访的机会为用户普及PCT-PPH机制相关知识后,93.3%的用户表示希望PCT-PPH成为PCT制度的一部分,使得符合PPH要求的PCT申请在接受该机制的所有PCT成员国都能得到加快审查。深访也显示,大部分用户表示在未来的PCT申请中会尝试使用PCT-PPH机制加快审查。
(三)用户对国际初审、补充国际检索和协作检索使用或者了解较少
问卷调查显示,对于国际初审、补充国际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尚未开展)和协作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2018年启动试点),79.2%的用户没有请求过补充国际检索,69.8%的用户没有请求过国际初审。51.7%的用户认为通过协作检索可以提高审查质量、且对用户的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有指导作用,但也有部分用户担心协作检索过于全面,对申请进入某些国家或地区会有负面影响。如果收取相同费用,用户最希望采用补充国际检索,其次是协作检索,最后是国际初审。
(四)PCT申请的代理率较高,但专利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深访和座谈显示,绝大多数用户都将PCT申请交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但专利代理机构的水平参差不齐,用户选择高水平专利代理机构存在困难,很多情况下专利代理机构仅起到传送文件的作用,对通知书的答复、进入国家阶段的时机等无法给出有价值的建议,不能满足其需求。也有专利代理机构表示,其自身业务能力不够、水平不足,对PCT申请的流程管理和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等内容缺乏深入了解,希望有机会与PCT申请服务水平高的专利代理机构和PCT制度运用熟练的企业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五)用户选择国际检索单位时主要考虑检索质量等因素
问卷统计显示,如果允许用户自行选择国际检索单位,用户选择时重点考虑因素主要有检索质量(占比82.4%)、检索费用(占比71.3%)、将来进入的国家或地区(占比69.3%)、手续的繁琐程度(占比54.5%)以及申请本身的重要程度(占比50.0%)。
(六)电子申请和网上缴费的使用情况
问卷统计显示,用户提交PCT申请时,绝大多数会选择电子申请,约75%的用户表示会选择通过CEPCT系统提交。61.7%的用户对CEPCT系统表示满意,但也有32.1%的用户指出CEPCT系统存在系统不稳定、使用不方便、功能不全等问题。
对于网上缴费,问卷统计显示,94.6%用户认为很方便。可见,相比传统的窗口缴费或银行转账缴费,网上缴费方便快捷,受到用户的普遍欢迎。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平台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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