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积极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一、 知识产权案件总体情况
2017年,我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403件,其中民事案件5,203件,刑事案件92件,行政案件108件,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378件,其中民事案件5,194件,刑事案件91件,行政案件93件。受理和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分别较上一年度增长30.98%和35.16%,占上海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收、结数的近40%。其中,受理涉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案件4,133件,审结4,260件。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01、著作权纠纷大幅增加,尤以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居多
2017年,受理著作权民事案件4,732件,同比增长29.57%,审结4,740件,同比增长32.85%。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普及,互联网与各产业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在著作权领域,以数字技术为载体的内容产业发展迅猛,文学、影视、游戏等全产业链整合,构建起了多维度、立体化的“大IP”格局。由此,涉及互联网的著作权纠纷大幅增多。2017年,我院受理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4,277件,占受理著作权侵权案件的90.38%。
02、商标权纠纷稳中有升,批量维权案件占比较高
2017年,受理商标权民事案件283件,同比增长21.98%,审结263件,同比增长25.24%。2017年我院受理的商标案件中,商标权人或经权利人授权的被许可人向侵权人提起诉讼的批量维权案件占比较高,为72.8%,较2016年上升了5.1个百分点。由于生产侵权商品的行为较为隐秘,而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更容易取证,所以批量维权案件的权利人更倾向于大规模起诉销售者。2017年受理的商标批量维权案件中,近九成的被控侵权主体为销售者,且多为个体工商户、连锁超市、专营店、卖场等。
03、不正当竞争纠纷基本持平,新类型案件频现
2017年,受理不正当竞争案件99件,较上一年度增加8件,其中有71件仅涉及不正当竞争案由,另有28件同时被诉侵犯其他类型知识产权。审结不正当竞争案件114件,较上一年度增加59件。随着“四新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主体创新活跃度显著增强,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经营者违反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呈现出多样化趋势。2017年,我院受理和审结了一批新类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例如将网页插件嵌入电商平台抢夺用户、通过篡改浏览器主页实行流量劫持等引发的诉讼。
0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增多,特许经营合同案件占近半
2017年,受理知识产权合同案件83件,同比增长88.64%,审结73件,同比增长82.50%。2017年受理的知识产权合同案件中,特许经营合同案件有36件,较上一年度增加14件。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主要集中在餐饮、酒店、服饰、汽车服务等行业。案件争议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涉及特许人不具备主体资格条件、特许人不具备“两年一店”条件、特许经营合同未经备案等情形下合同是否无效的认定;二是涉及特许人未尽到信息披露义务、特许人虚假或夸大宣传、被特许人主张行使单方解除权等情形下合同能否解除或撤销的判定;三是涉及特许经营费用的支付和扣除、特许人提供的产品质量、特许人的后续服务等合同义务履行情况是否符合约定的判断。
05、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稍有回落,涉及知名商标犯罪较多
2017年,受理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92件,同比下降27.56%,其中侵犯著作权罪2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4件,假冒注册商标罪7件,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6件,生产、销售假药罪43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件,销售伪劣产品罪2件,非法经营罪25件。审结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91件,同比下降24.79%。2017年审理的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针对国内外知名品牌的犯罪较多,涉案商标包括“BURBERRY”“Canon”“HP”“贵州茅台”“中华”“正广和”等,所涉案由不仅限于三种商标类犯罪,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经营罪等案件中被告人也存在假冒知名商标的违法犯罪行为。
06、涉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类型相对集中,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案件居多
2017年,受理涉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08件,其中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46件,行政处罚类案件8件,行政监督类案件12件,其他行政行为类案件42件,审结涉知识产权行政案件93件。其中,“职业打假人”不服行政机关的举报答复而提出行政诉讼的案件较多,约占涉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的80%。该类案件中,举报人往往就商家的同类行为多次举报,而后提起批量行政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食品领域,举报内容多为食品标签的标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等。
二、 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做法和成效
2017年,我院狠抓执法办案要务,积极服务大局发展,不断完善审判机制,始终坚持司法便民,持续推进司法公开,积极构建和有力维护了营商环境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2017年底,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荣获“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
01、严格公正司法,努力维护营商环境稳定公平
● 坚持司法主导,着力强化法律指引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稳定性和导向性,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指引和价值引导作用,最大限度地为市场主体提供明确稳定和可期待的预期。在“帮5淘”购物助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认定购物网站通过长期积累和大量投入形成的用户群体和用户粘性,是其核心竞争资源,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全面审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依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执法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秩序。在“捷豹路虎”全国首例涉自贸区不正当竞争行政诉讼案中,明确汽车销售宣传中,使用非标准技术术语引人误解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 坚持平等保护,切实保障诉讼权利
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和不同国别当事人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为市场主体创新创业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在迪士尼《赛车总动员》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依法保护迪士尼动画形象和知名电影名称。该案判决后,迪士尼公司高度赞扬我院依法保护动画电影的知识产权,为企业创新营造了良好环境。在“设计上海”展会名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依法认定“设计上海”不能作为知名服务名称受到保护。该案生效后,被告英国Media 10有限公司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向我院依法保护外商合法权益、维护展会行业健康发展表示感谢和赞许。
● 坚持严格保护,不断加大保护力度
坚持严格执行法律,坚决制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努力以实现市场价值为指引,依法加大损害赔偿力度,给权利人提供充分的司法救济,使侵权人付出足够的侵权代价。在二三四五诉金山毒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认定误导、欺骗和强迫用户卸载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址导航产品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按照法定赔偿最高额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在六起涉“Dole”“Zespri”“Sunkist”等标识的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刑事案件中,分别对1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均并处罚金。
● 坚持比例协调,努力平衡各方利益
统筹兼顾保护权利和激励创新,坚持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和强度与其创新和贡献程度相协调,侵权人的侵权代价与其主观恶性和行为危害性相适应,合理平衡知识产权人权益、其他权利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保护知识产权与推动产业发展和谐统一。在《鬼吹灯》同人作品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认定人物形象只是作品情节展开的媒介和作者叙述故事的工具,难以构成表达本身,不能作为著作权的客体受到保护,但有可能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该案系争人物形象首先由作者本人创作,在没有约定明确排除作者相应权益的情况下,原著作者有权使用其在原著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创作出新的作品,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同时认定,被告宣传推广的整体行为及被控侵权图书封面封底的使用方式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02、服务大局发展,积极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完善
● 搭建研讨平台,凝聚法律职业共识
组织召开“聚焦‘一带一路’建设 服务保障自贸区发展”第二届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围绕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自贸区货物进出口贸易以及自贸区互联网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专题展开研讨交流,最高法院、全国十一家自贸区所在地法院、全国知名学者参会。召开第七届东方法治论坛“服务自贸区发展 保障科创中心建设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专题研讨文化创意产业和互联网产业中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热点难点问题。承办最高法院“互联网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案例座谈会”,围绕互联网知识产权新兴领域法律问题,交流讨论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承办上海高院“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研讨会”,从理论研究和审判实践出发,围绕知识产权刑事政策与立法问题、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实务问题等议题进行深入研讨。通过与司法界、学术界和产业界等各领域专家学者的交流研讨,增进共识,共同打造高素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法律职业共同体。
● 创新服务载体,发挥规则引导功能
发布《浦东法院涉上海自贸区知识产权典型案件报告》,精选12起具有典型意义的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归纳出12个具有参考价值的法律适用问题,反映了我院处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方法。发布《浦东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2016年10月-2017年9月)》白皮书,通报我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总结我院服务保障上海自贸区建设的基本情况。编撰发行五期交流刊物《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动态与研究》,刊发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成果,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主动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促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共同营造法治营商环境。2017年,我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发出司法建议8篇,获得被建议单位的积极反馈。
● 注重专题调研,辅助司法决策参考
有效调动、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宝贵智力资源,为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智力支持。与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揭牌成立“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实习基地”,在资源共享、课题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积极参与重大课题专项调研,努力推动法治营商环境构建。受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的委派,承担民法典分则合同编技术合同章的编纂研究任务。我院成立专门编纂调研小组,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听取专家学者和业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编纂形成共13个研究专题、3万余字的调研报告,受到时任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的充分肯定。撰写《当前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短板及对策》调研报告,受到上海市副市长陈群的批示肯定。撰写《上海自贸区扩区后知识产权纠纷情况及对策研究》,获评2016年上海法院优秀报批课题和2017年浦东新区民主法治课题一等奖。承担的项目《国际旅游度假区背景下动漫形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若干问题探究》,入选2017年上海法院优秀报批课题。
03、坚持开拓创新,不断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
● 深化三审合一,不断提升制度竞争力
进一步加大司法创新力度,升级完善“三合一”审判模式,凸显集中审理涉及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的刑事、行政案件的专业化、集约化优势,统筹协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犯罪基准刑调研,以各类知识产权犯罪刑事判决书为基础制作量刑要素对照表,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量刑规范标准。与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共同举办行政诉讼庭审旁听讲评会暨行政审判情况通报会,结合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开展专题讲评。承担上海市法学会2016年度招标课题《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的推进路径研究》,并顺利完成结项。应公安部经侦局和国际刑警组织的邀请,为全国公安机关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培训班讲授“知识产权刑事法律适用”。
● 推进繁简分流,促进纠纷解决快速化
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繁简分流办案机制,让审判再提速。准确界定繁案与简案,推进“繁案精审、简案快审”,逐步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简易程序适用率,促进简易案件快速审结。强化案件速裁机制,抽选经验丰富的法官和法官助理组建“速裁组”,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以法官助理为主导的诉前调解和简案速裁。2017年,我院通过速裁机制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77.55%,较好地实现了繁简分流的办案效果。同时,我院还依托速裁机制,积极探索使用简式裁判文书。针对常见简易知识产权案件,拟定速裁案件要素表,引导当事人填写并针对要素表中的争议事项开展庭审,推动简化审理模式和开庭程序,提升审判效率。
● 探索庭审改革,着力解决审理周期长
针对目前知识产权庭审中,证据繁多、争点庞杂、庭审冗长的特点,探索推行“书状先行”的庭审模式,力求简化庭审流程,加快庭审节奏,提高庭审效率。鼓励案件当事人在正式庭审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诉辩材料和举证、质证意见,引导当事人在正式庭审前排除无关证据、确认无争议事实和归纳争议焦点。正式庭审中,合议庭不再组织当事人重复对证据发表意见,而是围绕争议焦点迳行展开辩论、互相发问、法庭询问。同时,法官积极行使释明权,适度公开心证,一方面使当事人有发表意见影响法官心证的机会,另一方面也使当事人对案件裁判结果有合理预期。
04、创新便民举措,着力推进营商环境便利高效
● 多方整合社会力量,构建多元纠纷解决体系
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丰富和拓展专业化、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平台,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选择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与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等机构开展深入合作,构建人民调解、商事调解、专家调解等多层次的立体化纠纷解决体系。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调解组织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委托调解。充分发挥调解程序对诉讼的推动作用,在调解环节一并完成送达、证据交换等程序性事务,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高效衔接,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优质、高效、便利的纠纷解决服务。
● 深度应用科技手段,大力推广网络审判模式
深入落实上海高院关于“数据法院”“智慧法院”建设的意见,有力推进现代科技手段在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的深度应用,坚持“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努力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层级水平。根据知识产权案件外省市当事人较多、涉互联网纠纷较多的实际特点,依托互联网平台,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互联网审判模式。探索并逐渐普及通过互联网开展诉前调解、举行庭前会议、召开简易程序案件法庭审理以及远程听取专家咨询意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做好互联网审判当事人的身份核对工作。用互联网审判的庭审录音录像替代法庭笔录,刻录成光盘后随卷归档,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确保庭审规范、有序、安全。2017年,我院采用互联网审判方式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29件。
● 主动对接产业需求,积极开展行业调研走访
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现实需求,紧扣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紧扣自贸区发展和科创中心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开展实地调研,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倾听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诉求,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推动工作。走访上海自贸区金桥管委会,与开发区企业代表座谈交流,了解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关切。走访互联网企业,了解互联网+知识产权的运营情况,聚焦互联网领域竞争新模式。走访上海市网络游戏行业协会,了解网络游戏市场概况以及网络游戏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与难点。走访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听取学界对知识产权审判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知识产权律师代表来院座谈交流,共同构建完善知识产权司法环境。
05、深化司法公开,全面打造营商环境阳光透明
● 丰富司法公开形式,积极彰显公信力
深入推进庭审公开、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2017年,采用图文、视频等多种方式,对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开展57次庭审直播,向社会积极展示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成效。多次邀请浦东新区人大代表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4月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和10月份自贸区成立四周年等时间节点,就多起知识产权刑事、民事案件进行集中开庭或集中宣判,彰显我院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服务自贸发展的坚定决心。依法及时公布生效裁判文书,增强司法透明度。2017年,我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
● 提升司法宣传效果,不断扩大影响力
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司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平台,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善于把握宣传热点,注重突出宣传重点。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通报会,发布《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6年)》白皮书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佳案例,通报我院2016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情况,介绍我院服务保障上海自贸区发展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密切与传统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运用新媒体的传播力与影响力,对重大典型案件、创新经验做法等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法制宣传,提升我院知识产权司法宣传的效果。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经济与法》等栏目多次对我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制作专题节目,进一步扩大了法治宣传效果。一年来,通过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法院报》《中国日报》等媒体发布报道244篇、次。
● 扩大司法传播范围,有效增强辐射力
积极传播知识产权保护的正能量,努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创造的社会整体环境。邀请机关、企业、高校代表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参观诉讼服务中心,旁听案件庭审,以直观的方式展示我院知识产权审判的全流程。2017年共有7批次210余人走进法院。在“请进来”的同时坚持“走出去”,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宣讲。深入上海自贸区各大片区,为自贸区企业讲授“进出口贸易中的商标侵权”“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条款释评”,赴复旦大学开展“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题讲座,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接待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领事、知识产权官员、日本东京第一律师协会代表团、台湾地区智慧财产法院法官代表等来访,积极对外宣传展示我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
走进新时代,面向新征程。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主动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努力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推荐阅读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cn 中文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