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力保护知识产权,中国高层的表态将逐一实现
中国在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形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方面,又有了强有力的动作。同时,经过3个多月的等待,重组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也进一步明晰了它的权责。
在国新办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透露,中国将以《专利法》修改为契机,加快建立知识产权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升违法成本;同时,加快建立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19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今年还将进一步扩大规模,完善布局。
这些信息也验证了国家主席习近平4月10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演讲中所说的话:今年,中国将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加大执法力度,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今年3月获得通过,其中包括,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申长雨表示,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按照中央的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改革的各项工作。
记者从多位接近重组事务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人士处获悉,该局是单独设立的国家局,行政级别仍为副部级,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目前还在原地办公,未来将搬到办公面积更大的、位于北京昌平的朱辛庄。
其中一位人士对记者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后会发挥更大作用,知识产权行业将会更加规范,内耗更小一点,之前因为涉及多个部委,肯定是有扯皮(现象)。”
而另一位人士则称,不论如何,现在大家都普遍认识到,知识产权是重要且高附加值的东西,是企业竞争力的武器——这是一个大的进步,但如何运用好规则将其变成财富和竞争力,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24日发布会上透露,中国将以《专利法》修改为契机,加快建立知识产权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升违法成本。
专利和商标监管整合
企业的转型升级主要通过三个维度来衡量:科技(体现在专利)、文化(体现在图书、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和版权)以及品牌(体现在商标)。今年3月启动的本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将知识产权和商标监管整合入重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之下。
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称,与国外知识产权体制的“自下而上”不同,中国是“自上而下”组建的。当初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就把中国科协下属的专利局,改成副部级的知识产权局,但版权局和商标分别归口正部级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申长雨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通过此次机构改革,在纵向上有利于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推动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横向上有利于发挥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组合效应,更好地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
他说,重组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包括:第一,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特别是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第二,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指导商标、专利的行政执法;第三,负责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
包括安杰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何菁在内的诸多业界专家分析认为,20年前,中国的知识产权体系建立与贸易政策直接相关,而现在,中国的发展面临着诸多更大课题,比如就业、创新、环保等。
一方面,目前国际谈判体现出来的大趋势,就是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医药产业、音乐产业,如果一个国家不跟上,这些相关行业企业就会从该国转移到其他保护力度更强的市场;另一方面,中国的商标、专利、论文数量已是全球最多,但质量亟待提升。如何从大跃升到强,也需要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关于知识产权制度,在国际上讨论这个话题时,往往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比较难形成共识。发展中国家认为知识产权提高了技术扩散的门槛,因为它们在发展过程中往往需要非常迅速、有效地运用新技术来提高生产力,过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就会造成发展中国家在发展中居于不利位置。其实,不论是英国、德国、日本还是美国,都曾经走过先模仿、再创新的路线,立场也随着发展而变。
前述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监管可能还将进一步整合。最理想的状况是,对内,把专利、商标、版权合并成立一个副部级单位,对外由商务部统一管理。他认为,归根结底,专利和商标是国际问题,仅在国内管不了。
今年3月我国PCT专利申请受理情况。图表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显著提高违法成本
面对中美近期在不同场合因知识产权而起的争端,申长雨认为,美国所谓的“301调查”结果,是没有看到或者是忽视了中国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客观事实。这些年,中国的知识产权环境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步是巨大的。
申长雨介绍,2017年,中国对外支付的知识产权使用费已经达到了286亿美元,逆差超过200亿美元。其中,支付美国的知识产权使用费同比增长了14%。
申长雨还表示,去年中国进一步修订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强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美国知识产权权威人士表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得分居于中等收入国家前列,越来越多地被选为非中国公司间专利诉讼的一个关键,是因为诉讼当事人觉得他们在中国会受到公正对待。
申长雨还反复强调,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是对国内企业知识产权和国外企业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不论对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国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对大企业和小微企业,对单位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中国都坚持这个原则。
最近一个月来,中国高层在知识产权问题上表明了中国政府的立场。
3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会见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8年年会的外方代表时强调,“中国制造2025”是在开放的环境中推进的,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我们不会强制要求外国企业转让技术,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
4月20日,国务委员王勇出席2018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仪式时强调,要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发展,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执法力量,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不断优化创新和营商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习近平10日在博鳌讲话中提及“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对这一讲话内容,申长雨表示,将积极指导专利商标的综合执法,更好地打击各类侵权行为;以《专利法》修改为契机,加快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为抓手,将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结合起来,加快建立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以及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包容、平衡有效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为中国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就官方所提的提高违法成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宁对第一财经记者说,这涉及赔偿上限的问题,专利、商标、著作权侵权的赔偿数额是按照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等计算的,如果无法计算就由法官酌定,酌定时法律规定了赔偿上限,而这个上限前几年已经提高过一次。
《商标法》2012年修法,法定赔偿额增加到了300万元,为现行法里最高;2015年公布的《专利法修订草案》的赔偿额是10万~500万元。此外,《著作权法》的修订还没有具体日程,所以还是现法规定的50万元。
这些额度,对于以华为为代表的知识产权体量巨大的公司来说,显然有些不合时宜,还不能真正激励创新。
华为副总裁宋柳平就多次在公开论坛上表示,中国司法系统平均8万元一件专利的赔付价格,严重影响了专利实际价值,他期望上亿元的诉讼判决能够在国内出现。他还曾表示,历史上从来没有过一个国家因为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而被历史所抛弃的,越是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越是能够促进社会的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
前述业内人士补充说,法律的威慑作用,不仅在于赔偿额高低,而在于法律环境和企业家的法律意识。如何形成法律思维,用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才是关键,在中国,这条路还很长。
在法治这一方面,中国已经在加紧修法。申长雨介绍,除《反不正当竞争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外,《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等修改和制定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正积极推进《著作权法》《国防专利条例》等制修订工作。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指南尽快出台,将深化对新领域、新业态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研究。
来源:第一财经APP
记者:郭丽琴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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