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寸敏代表: 关于设立“中国企业知识产权 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基金”的建议
寸敏代表指出:在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方面,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在机构建设、法律法规、执法司法、资金支持、对外交涉、国际规则制定等方面,都有很多很好可借鉴的做法和经验。建议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地方政府资金配套、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方式,发起设立“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基金”,对中国企业国际化运营提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一揽子支持服务,有效维护中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提升企业和产业国际市场竞争实力。
寸敏代表说: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和参与经济全球化程度的深入,面临的国际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企业国际市场的竞争,越来越突出表现为知识产权的竞争。但我国许多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由于在人才、资金、信息各方面处于劣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不强,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鉴此,必须设立公益性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基金,加强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工作的引导和支持,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一、我国企业遭遇海外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现状
(一)商标在境外遭恶意抢注。多年来,我国企业商标在国外大量遭抢注,已成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普遍问题。专家估计,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的超过15%,涉及化妆品、饮料、家电、服装、文化等多个行业,企业蒙受重大损失。
(二)遭遇恶意的知识产权诉讼。一些国外企业针对中国企业不熟悉当地法律,且不愿利用司法诉讼维权的特点,将知识产权诉讼作为竞争手段,专门发起向我企业的诉讼,对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造成极大困扰。
(三)遭遇滥用“337”调查。一些国外企业利用美《1930年关税法》的规定,以向美出口侵权产品为由,通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向我企业发起侵权调查,也成为一些企业的惯用手段,屡试不爽。2016年,美国对我企业发起的“337”调查达到23件,我国连续15年成为遭受调查最多的国家。
(四)落入知识产权陷阱。许多企业没有海外投资、并购的经验,尤其是处理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经验不足。有的兼并收购企业时,并未获得价值最高的被收购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有的没有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评估,陷入知识产权陷阱,被迫缴纳巨额许可费用。
二、部分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的主要做法
(一)出台法律法规。
通过加强立法和严格执法,对进口产品执行严厉的市场准入制度,阻止侵权产品入境。例如,美国利用《1930年关税法》、《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等,对侵权企业进行制裁;欧盟颁布《知识产权维权指令》、《建立共同体海关行动计划》、《关于协调成员国针对视听媒体服务的法律、法规与行政行为的规定》等,帮助企业维权。
(二)设立专门机构。
政府财政支持设立机构对本国(区域)企业提供系列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服务。比如,美国专利商标局设立了发明者援助中心;欧盟设立了欧盟贸易委员会和内部市场总司(OHIM),2016年将后者改组为欧盟知识产权局;日本在贸易振兴机构中专门设立了知识产权部;韩国设立了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专利厅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韩国贸易协会出口商品纺织品综合应对中心等机构。
(三)安排专项资金。
重点针对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例如,韩国根据《为保护海外产业财产权提供审判与诉讼费用补贴的规定》,对有出口业务的国内中小企业或者个人、在海外投资的中小企业与个人,当其产业财产权在海外遭侵权时,由韩国专利厅提供侵权调查费、审判及诉讼费等的补贴。日本政府对中小企业在海外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提供占相关费用50%的资助。德国根据“中小企业专利行动计划”,对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中小企业,提供占外部费用50%的资金资助,包括境外律师费用。
(四)利用国际多双边场合推动海外维权。
通过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帮助本国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例如,美、日、欧推动制定更高水平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输出“知识产权价值观”,在全球范围内推动建立更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日本积极推动建立世界专利体系,推进国际审查合作。
三、我国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工作的情况及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工作,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16〕86号)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基金”。司法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和有关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多个文件,推动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我国系统地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工作始于2007年,商务部设立了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动设立了76个地方维权援助中心,各地相继开展了维权援助服务,逐步将服务触角伸向海外。从服务内容看,主要是培训、咨询等智力援助,协调办理举报投诉案件开展行业预警分析服务等。此外,民间团体逐步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其工作模式是,搜集侵权信息,开展侵权调查,通过法律服务机构帮助知识产权权利人开展有偿的维权服务。但总的看,由于资金落实不到位,维权援助措施落地有难度,我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关于设立“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基金”的建议
企业是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载体和依托,企业海外合法权益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立公益性基金,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刻不容缓、势在必行。建议针对国际知识产权竞争日趋激烈,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的形势,在借鉴相关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对我企业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竞争的资金支持和信息服务力度,设立“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通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这样在会展、商事法律、经贸仲裁、知识产权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能代表我国商界开展对外贸易、双向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来对企业国际化运营提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一揽子支持服务,有效维护企业海外合法权益,提高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实力。
(一)关于基金的资金来源。
基金的组建宜采取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地方政府资金配套、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方式。适当投入政府资金,体现国家政策导向,有利于增强社会资金参与的积极性和信心。同时,在基金运营初期,开拓市场的基础性工作和公共服务工作,具有公益性质,应当由财政资金承担。
(二)关于基金的主要业务。
一是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完善多部门协同联动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建设运行知识产权海外预警服务平台,建立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跟踪研究、重大海外知识产权案件的案情通报制度,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风险的国别、行业预警服务,帮助企业从被动应对知识产权纠纷转变为主动防范海外风险。三是广泛开展“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帮助企业熟悉相关国际规则,增强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和能力建设。四是资助企业开展国际知识产权布局,包括在境外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建立专利池等,形成知识产权竞争优势。五是加强对企业解决海外知识产权争端的专业指导,提供相关的信息、法律咨询等服务,资助企业妥善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和司法诉讼,化解知识产权风险,积极主张自主知识产权权益。六是在维权援助过程中引入仲裁、调解机制,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综合工作体系。寸敏代表如是说。
来源:中国网
作者:祝阅武 李慧芳
编辑:IPRdaily 赵珍 / 校对:IPRdaily 纵横君
点击下方“活动推荐”报名参与
“2017GIPC 全球知识产权生态大会”
活动推荐(点击图片或者文字查看详情)
「G40两岸知识产权领袖闭门峰会」「全球知识产权生态大会」即将震撼出击
2017金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师挑战赛报名开启!等你来战!(附报名通道)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中国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