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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专利代理实务实习备案功能的通知
各专利代理机构:
为了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专利代理行业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以实现专利代理实务实习申请“无纸化”审批以及后续电子化管理,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将于2015年7月1日起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sipo.gov.cn)中开展专利代理实务实习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代理实务实习备案工作流程
2015年7月1日以后,专利代理机构向协会提交的专利代理实务实习备案(包括终止实习及变更导师),其申请和审批(包含导师确认)全部转移至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上进行,不需要提交纸件材料。其工作流程如下图:
二、专利代理实务实习备案工作程序
(一)网上申请
专利代理机构登录http://dlgl.sipo.gov.cn,进入“专利代理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选择菜单栏中的“实习备案”,根据实际情况完成相关内容的填报及附件的上传,经导师确认后由机构提交至协会。详细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实习备案操作手册》。
(二)材料审核 根据《专利代理实务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协会进行材料审核,其中:
1、材料符合 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协会工作人员在收到电子材料的当月及时审核并备案,其实习期自审批合格后起算。当月备案的,下月在协会网站公布名单。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并经评价为合格者,且实习时间不少于一年的,经协会审核后,其实习期结束。
2、材料不符合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协会工作人员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及时通知实习申请人员,重新递交符合规定的电子申请材料。
(三)审批结果 对于电子材料符合的网上实习备案申请、实习变更申请、实习终止申请,协会做出审批合格的结论,专利代理机构可以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相关信息,也可以在下月初在协会网站“实习备案”栏目中查询到相关信息。
三、注意事项 2015年7月1日以后提交的实习备案申请、实习变更申请、实习终止申请,请各专利代理机构(国防专利代理机构除外)务必在系统进行提交。
四、咨询方式 协会会员部联系电话: 010-58572665
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2088564
特此通知。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5年6月16日
附件1: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实习备案操作手册.doc
来源: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编辑:IPRdaily 赵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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