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法院在知识产权界定中的作用

产业
IPRdaily10年前
法院在知识产权界定中的作用
法院在知识产权界定中的作用

 

IPRdaily 知识产权第一新锐媒体

创新|创业|连接IP变革者

 

文 / 谢晓尧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欢迎关注最NB最具颠覆性的创业项目: 破茧而生!2015“合享新创杯”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海选25强名单出炉(点击查看)

 

【小D导读】
我国已在北京、上海和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进行了持续而广泛的讨论,至今热度未减。在此当中,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值得关注:知识产权纠纷的类型与结构不同,影响着法院功能与作用。

 

一味地强调知识产权技术性强、专业性高、法律复杂,忽略现实生活中纠纷的真实类型与结构,有可能导致组织体系设计的不合理,制度成本过高。

 

我国已在北京、上海和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进行了持续而广泛的讨论,至今热度未减。

 

在此当中,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值得关注:知识产权纠纷的类型与结构不同,影响着法院功能与作用。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每年以40%左右的速度递增,一审受案数量,2013年突破10万件,2014年超过13万件。流行的观点认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旨在回应案件数量剧增的挑战。

 

不过,不能忽略的重要事实是,案件结构呈现出极大不平衡,长三角、珠三角等地的一些法院,被告多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此类案件占了全部数量的近70%,且以销售者为主;知识产权案件的调解率非常高,全国一审案件的撤调率多维持在60%以上。在这些案件中,技术和法律复杂性,究竟如何?至少需要司法实证资料去证明。不过,初步的证据也表明,大量的“批量诉讼”中,案件多为“真侵权,假纠纷”,法律上的争论并不大,原告与被告甚至都不聘请律师,法院几乎可以进行“标准化”和“自动化”处理。易言之,由大牌教授代理,还是由普通维权人士代理,从法律说理到裁判结果,并无差异。

 

如果这一事实成立,知识产权的司法组织体系建设,应当是审判力量的“下沉”和程序的简化,比如:放开基层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权,实行简易程序和独任审判,重视和发挥基层调解能手的作用。其好处在于:降低维权成本,加大侵权行为的检举和查处概率,有效施加成本以遏止违法行为,节约司法资源。一味地强调知识产权技术性强、专业性高、法律复杂,忽略现实生活中纠纷的真实类型与结构,有可能导致组织体系设计的不合理,制度成本过高。

 

当然,也有相当多的案件是“真纠纷”,涉及到高度的技术、法律、经济与社会复杂性。这些因素共同决定了,知识产权比其他财产形态更具有不确定性,表现为,知识产权具有模糊性,不完备产权是认识这一法律问题的逻辑起点;知识高昂的厘定、度量、监督和维护成本,决定了许多知识资产会置于公共领域;权利是利益变动的时间函数,当知识受保护带来的利益大于其维护成本时,产权的再配置就会出现。在这种背景下,知识产权通常暗含着冲突、纠纷与权利的再协调。巴泽尔就认为,在不完备的产权中,纠纷与权利的形成息息相关,解决纠纷就是界定权利,法院权利界定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的,法院实际处理纠纷;二是间接的,纠纷解决会带来一种“公共物品”——先例的确切性对类似纠纷进行了权利界定,会引导人们不以诉讼方式解决其纠纷。

 

如果这一观点成立,案件是疑难复杂的“真”纠纷,知识产权法院在司法科层中的序位就应当进一步提升。其一,面对知识产权案件的数量膨胀,诉诸个案分别处理,逐一司法定价,会耗费大量司法资源,极其不效益。裁判文书对权利的界定本质上是一种价格信号,具有传递、引导和协调市场的功能,必须依赖市场对司法定价做出调适性选择。法院的级别越高,权威性越足够,信号的真实性和可信赖性越强,其调节力就越强,更有利于确保权利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其二,知识产权纠纷数量多,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权利人“过度维权”,自我约束机制失灵的现实。知识产权诉讼其实是一把“双刃剑”,诉讼会引发知识产权无效、撤销、合理使用、在先权利等权利再配置程序,权利人将面临权利资格的“再次审查”。波斯纳、兰德斯的研究认为,专利权利人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将面临判决专利无效的风险,通常会“容忍适度的侵权行为”。他们对美国联邦巡回法院1982-1992年专利案件的实证分析表明,法院支持有效专利的案件,最低为45%,最高为76%。在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起步晚、时间短、含金量不高、水平参差不齐,在诉讼中,对知识产权进行“二次审查”,既关乎提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质量,也事关权利的公平分配。通常,在“真”纠纷中,权利的边界并非非此即彼、一目了然,纠纷的解决,有可能需要打破权利初始授予的格局,进行动态的再配置。其中,非常重要地涉及到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主管部门的公共事务,比如授权确权的有效性,牵一发而动全身。裁判要具有更大的胆略、正当性和权威性,就必须由更高层级的专门组织担当“守门人”。

 

由此,似乎可以看出,知识产权案件,许多是法律问题简单“假”纠纷,完全可以“下放”给基础组织;一些属于影响重大、疑难复杂的“真”纠纷,应由更高级别的法院管辖。

 

面对知识产权纠纷这一相同问题,各国诉讼境况并不完全相同。在中国,知识产权司法面临双重的夹击:侵权假纠纷的泛滥,权利分配的“二次审查”。审判组织的设定,更需要建立在科学决策的基础上,司法统计资料、实证的分析方法、国情的深度调查,是不可缺失的技术保障手段和研究方法。遗憾的是,在中国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的论证中,我们鲜能清晰见到自己的真实家底。离开了自己的家底和根基,制度的建构会有活力和实效吗?保持必要的审慎和怀疑,这是必要的。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谢晓尧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编辑:IPRdaily 赵珍 -------------

 

IPRdaily欢迎大家投稿,分享生活、工作中的所思所想。投稿邮箱:iprdaily@163.com,或加微信iprdaily2014。 法院在知识产权界定中的作用

 

IPRdaily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3221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9178.html,发布时间为2015-06-23 14:57:10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