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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张月梅 商标评审委员会 IPRdaily专栏作者 本文系作者张月梅向IPRdaily投稿,并经IPRdaily编辑,转载须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文章来源(微信:IPR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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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D导读】
在认牌购物的当今时代,商标和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又因为每个商标都是与具体的商品与服务联系在一起,所以商标其实是包含最多常识的载体。商标是否表示了商品的通用名称、品质等,是否有不良影响,两项商品是否构成类似商品,消费者对不同商品施以注意力的大小,等等,这些问题都不能离开常识来考量。
十几年前,我曾经听过贺卫方老师的一次演讲,具体什么内容都忘记了,但有一句话一直记着,大意是:到了1978年,人们终于重新认识到了一个常识,那就是给自己干活最卖力,于是一个伟大的时代开启了。
想起了这句话,是因为又看到了一个我无法接受的商标驳回复审理由:“从读音来看,申请商标图形不易呼叫,消费者仅能通过图形的外观加以识别和记忆。从含义来看,申请商标没有文字部分,消费者仅能通过图形的外观将其理解为鹿图形”。
现在绝大部分人都是给自己干活,就算是打工,也是为了自己能够有工资挣。所以,贺卫方强调的那个常识,已经普通到再不需要被人们提起了。但常识依然是重要的,在各行各业。
比如上面的复审理由,对于一个商标代理人来说,我觉得就相当地缺乏常识。图形本身确实不易呼叫,但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图形商标没有呼叫。
就算纯粹是一幅画,画家也要起一个名字,哪怕是无题,也会标明无题一无题二,以方便呼叫和区别。更何况商标的基本功能就是区分商品和服务的来源,没有呼叫,怎么识别?
说到消费者,我也是。我在描述或者记忆某个商标时,还从来没有努力先记着图形,而不是先搞清楚叫什么。图形商标确实到处有,但都有一个能够直接呼叫出来的名字。不知道的时候,我会主动问,但更多的时候,商家会主动说。
至于含义,哦,那常常是一个故事。故事是离奇还是朴实,消费者根本无法猜度。审查员也没办法不告自知,仅通过图形外观倒确实仅能理解为鹿图形。但图形外观就在哪里,似乎不这么说明,也不会变成马图形。
所以,要讨论的并不是图形本身是不是易于呼叫,而是这个图形有没有名字。要告诉审查员的不是这个图形的含义仅为鹿图形,而是为什么要选用鹿图形。
我一直以为这就是个常识,是不用特别指出的,但一而再,再而三地看到类似的复审理由,真觉得有必要再次强调一下。就算是法律文书,也首先要建立在尊重常识的前提下。
常识就是都长着两只眼睛一张嘴的人是不易呼叫的,但因为一生出就起了名字,所以张三王五的,都能分别叫出来。
常识就是普通知识。即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所应该具备的基本知识,包括生存技能、基本劳作技能、基础的自然科学以及人文社科知识等。这一段话是百度百科写的。
在认牌购物的当今时代,商标和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又因为每个商标都是与具体的商品与服务联系在一起,所以商标其实是包含最多常识的载体。商标是否表示了商品的通用名称、品质等,是否有不良影响,两项商品是否构成类似商品,消费者对不同商品施以注意力的大小,等等,这些问题都不能离开常识来考量。
所以,常识永远重要。幸运的是常识是可以学到的,只要多问问,多看看,多想想。
我非常赞同白岩松说过的一句话:捍卫常识、建设理性,寻找信仰。法律工作是非常理性的,而且也要求有信仰,但也是绝对要捍卫常识的。 从常识出发,才能捍卫常识。
来源:IPRdaily 作者:张月梅 商标评审委员会 编辑:IPRdaily 赵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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